第三百三十二章 大宇島

這裡曹雲再次偷換概念。

三百份證詞中第一部分可以否決,同事對人品的證詞是無效的,因為必須考慮到人情等等方面的原因。曹雲如果是檢控官這裡就可以反殺一刀,為民公司有三千名員工,只有一百人願意為你作證,也就是有兩千九百人對你人品存疑。

第二部分證詞有一定參考價值,是對莫蔚信譽和人品一個補充說明旁證。但這部分人比較少。現在很多城市人卻對對門的鄰居情況一無所知。同時和第一部分一樣,這證據也可以反殺。

第三部分證詞是比較厲害的,首先客戶和莫蔚之間沒有利益關係,不存在不留情面,日後不好相見的情況。而且總數達到40%,這個數字是曹雲都沒想到的。按照曹雲想法,能找到50%的客戶就很牛了,50%客戶中有50%願意作證就夠了。預計是25%的客戶願意在列印好的稿子簽字。這還是考慮到莫蔚服務片區的原因。否則曹雲估算最多10%。

能達到這樣比例仍舊是偷換概念。第一點要明確陸一航他們到底拜訪了多少客戶?假設拜訪了80%的客戶。那就是還有40%的客戶不滿意。第二點,是否完整清楚說明簽字的意義,作證的客戶知道不知道莫蔚為什麼需要他的簽字,和誰打官司?為什麼打官司?否則就無法形成旁證。

這點也是致命傷,陸一航他們遵循曹雲的吩咐,含糊其辭。有誤導客戶以為為民公司調查莫蔚的情況,是升遷莫蔚前的客戶訪問。簽字就是成人之美,何樂而不為。

最有力的旁證只有二十多份,是客戶和一些鄰居、同事自己寫的,對莫蔚非常正面評價的證詞。

能放到檯面上的自然都是正面意見,一個人就算是聖人,也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滿意。肯定有不少負面意見。作為辯方律師自然不會把負面意見拿出來。這點也是辯護律師常用的伎倆,有選擇性的拿出證據。如同新聞一樣,都是真的,但是我可以選擇報道。不想讓你知道我就不報道,想讓你知道我就報道。

雖然手段很俗,但是大多數人吃這套。

王磊完全應付不過來這場面,他面前被送了一堆的複印件,法官面前也有一堆。陸一航選取了最有力的幾分證詞念讀。又是一次誤導,誤導檢控官和法官認為,這一疊所有的證詞都是類似風格。那就厲害了。

陸一航完成了結案陳詞後看王磊,他才看了三份證詞。

王磊許久才開口:「這些都是旁證,最多能證明被告日常的品行端正,信譽良好。不能代表交通事故發生時候被告的心態。」我草,我在說什麼鬼?什麼鬼,已經從高山律師所通過司馬落感染到了王磊。

王磊:「旁證始終只有參考的價值,在本案中最清楚的證據是交通監控視頻證據。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孫地讓莫蔚離開現場。故而請法官判逃逸罪名成立。」

王磊說的沒錯,即使官司打到現在,雙方各有50%的勝負率。最終的裁決要看法官。

十五分鐘休庭後,宣布本案一審最終判決。

法官認為莫蔚逃逸罪名因為存在有疑點,以法律疑罪從無的精神,逃逸罪名不成立。但是莫蔚必須按照定損賠償孫地的所有經濟損失,如果孫地要追加索賠,那將另案審理。

不追究莫蔚的刑責,但是錢還是要賠的。因為也沒有證據說明孫地在撒謊,適用補損法理。逃逸罪名存疑,一個是孫地不確定自己在交通事故現場說了什麼話。一個是因為大量的旁證證明莫蔚的品行。

案子就這麼結束了,寒子請客,老規矩:吃飯唱歌一條龍。但曹雲借口疲勞推辭,讓大家玩的開心,他自己單獨回律師所。

作為老闆和朋友,高山杏自然不會把曹雲一個人扔下,但也不能不出席集體活動。最後高山杏隨意吃了點晚飯,帶上打包好的食物回律師所。

……

高山律師所內,曹雲一個人翹腳看電視,面前茶几放了一個頭盔。高山杏把食物放茶几上,邊拆食物邊問:「認識了機車妹子?」

曹雲道:「我為了證明自己認識空姐,難道還得買架飛機?」

「哈哈,快吃吧,還溫的。你最喜歡的白切雞,外加蒜頭辣椒醬料,我親自調的。」

曹雲搓手三下,算是洗過了,叼起一塊肉:「不錯,不錯,老闆帶的外賣就是好吃。」

高山杏:「喂,有事以後就直接找我說。別老是讓我問你發生什麼事了?」

曹雲道:「這事沒什麼,是你八卦。我這麼大人,有心事也不需要別人旁聽。」

高山杏:「我就想聽。」端起薯條邊吃邊看曹雲。

曹云:「沒有什麼意義。我認為孫地很可能真的沒說那話。」沒說讓莫蔚走。

高山杏驚訝:「你意思是莫蔚撒謊?」

曹雲搖頭:「我不肯定。要說莫蔚撒謊,似乎也不太對。想知道就把頭盔戴上。按照你的頭號買的,我知道你不會拋下我,因為你有八卦精神。」真的嗎?這就是扯淡功夫。套換概念,頭型頭號,緊一些松一些都是可以的。實際上曹雲是買來自己戴,戴著看電視。

高山杏戴上頭盔,曹雲說話,高山杏搖頭,表示聽不清楚。曹雲指電視,開大音量一直到高山杏能聽清楚。

高山杏拿下頭盔,關小電視聲音:「我好像明白了。」

「不,應該也不你想的那樣。正常情況下,摩托車手停車後會把面前玻璃罩拉起來,這樣聽力即使有一點影響,但是也只是有一點影響而已。在刮蹭之後,莫蔚始終沒有拉起玻璃罩……這東西是叫玻璃罩吧?不管了……她沒有做出這個下意識的動作,說明她當時有些懵圈了。要說莫蔚故意逃逸,我不信。要說孫地撒謊,你剛才實驗了,孫地除非吼莫蔚,否則莫蔚聽不見。孫地如果吼莫蔚,怎麼可能讓莫蔚離開呢?」

曹云:「我對於能幫莫蔚脫罪很高興,一來她是寒子的表姐,二來是我們委託人。但是我覺得對孫地有些過份。我必須承認自己也是戴著有色眼鏡在看人,我聽案子時候先入為主的認為孫地是個混蛋。最少這件事不是這樣。這是我的錯。」

高山杏:「我沒理解,你到底高興還是不高興?」

曹雲回答:「如果我對孫地是否撒謊存疑,而不是先入為主,最終打贏官司,我會很高興。我先入為主了,我就覺得有些過意不去。這叫精神上的錯誤,贏還是要贏,因為這個錯誤,即使贏了也不太高興。」

高山杏品味一會:「你直接說需要我幹什麼吧。」懶得去理解你。

曹雲苦笑一會:「麻煩你把頭盔處理掉,並且不要和別人說起這件事。」

高山杏:「為什麼?」

曹雲道:「雲隱,陸一航還有魏君看見頭盔,他們基本就猜到了情況。又因為寒子的原因,有些事不好問。最後大家會誤會莫蔚故意撒謊。有時候真相反而會誤導大家,老闆你把頭盔處理了,這件事就這麼過去也挺好。」難得糊塗。

高山杏:「處理的意思是?」

曹云:「開車去找個公共大垃圾桶,把它扔進去。」

高山杏:「你為什麼不自己處理?」

曹云:「比起跑腿我更願意動嘴,我不就在這裡等第一個倒霉蛋嘛?老闆……你真漂亮。」

「切!難道還有假漂亮,我是天生麗質。」高山杏拿頭盔走了。

……

莫蔚案雖然已經結束,但是多少讓曹雲有些不舒服。主要是對自己不滿意,自己老師教導過自己很重要一條就是不要先入為主。眼睛是會欺騙主人的,信息更會欺騙人。通過莫蔚案,曹雲認為孫地不應該是僱傭死神斯基的僱主。

孫地還不夠嚴謹,剋制力也不足,並且缺乏膽魄和主見。孫海的一個電話能讓他每天重溫,足可以看出他內心的壓力有多大。

不是孫地雇兇殺孫天,那就是孫雪衣了?

接下去的兩周非常安靜,司法界比較大的事件就是六國聽證會,六個國家都希望能將大聯盟行刑隊隊長特雷斯引渡到他們國家。

曹雲接到了大宇島派出所所長小郭的電話,曹百萬一來膩味了享受一成不變的生活,二來小郭相請也不好意思推脫。小郭去大宇島有一定時間,不知道自己行情,價格開的夠不夠?

曹雲掛電話:「誰要和我去大宇島渡假?」

大家似乎都有事,雲隱竟然也有工作就算了,連高山杏也在忙。高山杏現在是富婆,準備海外置產,正在查詢各種法律條文。

大宇島很漂亮,非常不錯,但是有個先天不足,需要乘坐六個小時的輪渡。

暈船原理,排水量越大的船越不容易暈。輪渡船如同公交汽車一樣,每天穿梭來往在一定區域居住有人口的船隻,噸位不高。平時問題不大,但是去大宇島風浪不小,去大宇島暈船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這不行。去大宇島應該是有事,自己一個人去誰跑腿?口渴買水,拿行李箱等諸如此類的問題怎麼解決?連下包泡麵還得自己動手,太丟曹百萬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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