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業務

「喂!」曹雲看浮標接電話。

雲隱:「死哪去了?」

曹云:「釣魚。」

雲隱:「有病?」

曹云:「有事?」

雲隱:「我接了個案子,遇見了難題。」

曹云:「你如果能弄到吃的就過來吧。」

曹雲釣魚的地方在南湖,律師所在南郊,也就二十分鐘不到的車程。雲隱猶豫一會,回答:「哦!」

二十分鐘後雲隱空手來了,不過二十一分鐘後,有人送來了食物和酒水。有錢,沒有什麼不可能。

……

雲隱:「我的當事人是一位侍女……警方控告她盜竊……這官司怎麼打?」

曹雲看雲隱三秒:「你瘋了?」

「怎麼?」

曹雲道:「監控拍攝到她盜竊的全過程,留有指紋DNA,在她內衣找到贓物,她還認罪了。這官司打個屁。」

雲隱道:「你不是一位很神奇的律師嗎?」

曹云:「我是律師不是法師。」

雲隱問:「那就是沒得打了。」

曹云:「……」若有所思。

雲隱敏銳察覺:「怎麼?」

曹雲道:「你剛才說,監控拍攝到她從一樓到二樓書房,記錄了整個盜竊過程。」

雲隱點頭:「沒錯。」

曹雲道:「這官司似乎也不是不能打。」

雲隱險些跳起來:「這官司都可以打?」你妖孽吧?

曹雲看不懂:「什麼鬼?」你到底打不打官司?

雲隱道:「我是一腔熱血答應了侍女。回頭越想越不對,和一航他們聊後,根本看不見希望。這官司要能打,你真不是律師,你是巫師。」

曹雲道:「一腔熱血是因為侍女漂亮?」

雲隱道:「也許吧。」愛美乃是人之天性。

曹雲懶得理會雲隱,一針見血道:「別墅內裝監控是犯法的。」

雲隱:「不可能,老子這點法律還是懂得。」

曹雲道:「正常情況下是不犯法的。但是如果有人生活在別墅內,比如侍女,她在別墅內是有居所的,可以代表她生活在別墅。如果她不知道別墅有監控,別墅主人就涉嫌侵犯隱私,設置監控就是違法。如果監控設立在一些位置,甚至涉嫌犯罪。刑事訴訟法的刑事和解規定,如果罪犯和受害者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得到受害者的諒解,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於刑事處罰。具體案情性質決定,如果不存在暴力攻擊等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如果沒有前科,基本上會免於刑事處罰。」

雲隱很聰明:「我找受害者進行協商。」

曹雲道:「不僅是協商,你讓受害者準備一筆錢。檢方是要看見具體賠償,主觀判斷是否達成諒解。否則你和受害者協商:被告和你談心一個月怎麼樣?受害者同意了,這就違背了法律精神。金錢補償,道歉等明面工作全部要做好。你不行,你去找魏君和一航幫忙。他們知道怎麼處理。」

雲隱問:「如果受害者不吃威脅,寧願同歸於盡呢?」

曹雲胸有成竹:「對方律師肯定會說:主人為了評估侍女日常的工作設置監控。類似的說法很常見。比如主人安裝的監控拍攝到保姆虐待孩子。如果保姆不知道有監控,主人就有可能涉嫌侵犯隱私。假設警方在主人存檔中找到保姆換衣服的視頻,那事情就大條了。所以這方面你可以先和你當事人溝通,詢問你當事人是否因為家裡沒人,做出一些比較吸引男生眼球的行為。一旦有,你協商的本錢就更厚了,甚至可以將受害者坑出血來。對於受害者來說,贓物已經追回,他們沒有具體損失。除非那傻子叫雲隱,否則不會選擇和你當事人同歸於盡。」

雲隱:「真的嗎?在自己家安裝監控真的犯法嗎?」

曹雲道:「我剛才不是說了嗎?大多數情況不犯法。不過這事情如果被炒作,你就會成為無良律師。你這案子還好,如果是保姆虐待小孩,你反把主人干翻,口水都能淹死你。」

「恩。」雲隱知道了,看了看曹云:「看你心情不是很美麗。」

「廢話。」曹雲很少夜間釣魚,幾乎不一個人夜間釣魚。絕對不可能出現:不買吃的,不買喝的一個人夜間釣魚。

廚師在十米外操作,服務員送上兩盤切好的牛裡脊,上面澆了黑椒汁。兩人坐的亭子內也擺好了小桌子,鋪設了餐布。送上食物後,服務員和廚師就在一邊休息,他們不僅帶來了整條牛裡脊,他們汽車內還有小冰箱,裡面有各式飲品和酒。甚至還有簡易廚具,可以現場整出麵條等食物出來。

大晚上,廚師和服務員肯定不樂意。不,相反,一般能叫這種私人外賣服務的,從來不會吝嗇小費。這誇張嗎?不。蝦知道真實事情,六名酒店人員背負材料和器具登山一個小時,為一對情侶在瀑布前烹飪午餐,午餐主菜是黑椒豬排,前菜是義大利燴飯,還有甜點。花費多少,給了多少小費,這就不知道了。

雲隱聽完,萬分震驚:「你特悶的在逗我?」

「不是。」

「你竟然不知道林落是CA?」雲隱難以置信。

「是。」

「可是整個地球都知道林落是CA。」

曹云:「要不要這麼誇張?我是想讓你安慰我,不是讓你嘲笑我。」

雲隱:「可是我忍不住想笑。」

「笑吧,笑吧。」曹云:「下次看我還會幫你?」

「行行。」雲隱:「今天這家餐廳牛肉不錯……我在努力想辦法轉移話題。」

曹雲道:「你還是滾吧。」

「別,朋友心情不好,我得陪著。這點道義我還是有的。」雲隱問:「什麼情況?你怎麼突然想通的。」

「要你管?」曹云:「我是不是有時候太高看自己了?」

雲隱寬慰:「不,這是正常的。老公一向是最後知道自己被綠的那個人。」

「……」

雲隱聳肩:「……」

曹雲道:「林落算了。烈焰我也不知道怎麼了?就我看我表現不錯啊,怎麼會把我排出烈焰活動呢?」

雲隱:「烈焰近期有活動?」

曹雲點頭:「據說是挺重要的活動,有點打擊我的事業心。加上最近很久我沒開業了……」

「又被林落補一刀。」

「……」第一次感受到口能殺人。

雲隱道:「咳!烈焰不可能不找你,除非有客觀原因。這點不僅是我的認識,我想應該是大家的認識。」

「你能安慰到程度我很欣慰。」曹雲接電話:「喂,杏子!」

高山杏:「你在哪?趕緊回來,司馬落沒了。」

……

司馬落今天沒住律師所,王磊有案子需要他幫忙。司馬落八點離開的律師所,到了十點三十分,王磊打電話給高山杏詢問司馬落的情況。高山杏說應該到了。雙方無法撥通司馬落電話,將近十一點,高山杏聯繫了趙雪。趙雪請技術人員定位司馬落手機。巡警很快在南城郊森林公園附近停車場找到了司馬落的汽車。

駕駛位上有一張紙條,是列印的紙條,大概意思是請司馬落做客,20天內一定會完整把人送回來。署名:知名不具。

司馬落去了烈焰嗎?誰也不敢保證和肯定。

曹雲回到律師所後,警察已經在律師所。曹雲給一號服務員發送了郵件,烈焰一號服務員回郵件:她不知道司馬落情況,但請曹雲不用擔心,司馬落不會有事的。

這讓曹雲看不懂,似乎是烈焰乾的,似乎又不是。越來越賊了,以前敢作敢當,現在是敢作先不擔。曹雲覺得應該是烈焰,這麼一想更難受,司馬落都能去烈焰,自己怎麼就不能去呢?

李墨到達律師所,請曹雲再發郵件,一號服務員這次回答:曹律師,我已經說過不用擔心,我猜測三周左右司馬檢察官就會安全回到東唐。

三周對應紙條20天,應該是沒錯了。

但奇怪的是,烈焰是不是聞到了味道?一改往日作風,變得偷偷摸摸起來。可是李墨,越三尺等成立專案組調查烈焰,也就是這一兩天的事情。並且知道的人很少,怎麼烈焰會這麼快就警覺了呢?

……

折騰了一夜沒休息,一覺睡到了下午。起床後曹雲渾身難受,頭疼欲裂,翻了包頭痛粉服下才好過一些。蹣跚穿著睡衣下樓對接待員:「XX,給我杯濃茶謝謝。」

接待員:「曹律師有客戶等你。」

曹雲看向茶几處,衣美和一位年紀不大的男生。衣美揮手:「曹雲,我給你介紹業務了。」

曹雲對接待員點下頭,走過去和男生握手,男生自我介紹:「曹律師你好,我叫白龍。」

「你好,請坐。」曹雲揉額頭:「你應該是一位富家子弟,怎麼全身穿戴加一起不到一千元。」人家給出將信將疑的態度,曹雲就先聲奪人。

衣美立刻道:「怎麼樣?我說曹雲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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