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勒索?

司儀看控方席,南宮騰飛後仰閉目似乎已經睡著了。歐陽逸示意,曹雲點頭,道:「呼延屏,你剛才說王小姐主動以說明報表為理由,貼到孫地身體,請問,這個細節是你聽孫地說的,還是聽王小姐說的。」因為呼延屏已經不是律師,曹雲直接稱呼她名字。

呼延屏道:「我和王小姐是同學,關係一般,我還是盡全力幫助她。現在王小姐在這裡舊案重提,很明顯有炒作的性質,對孫地來說非常不公平。所以我將當時她告訴我的實情告知大家。」

曹云:「呼延律師,不用解釋那麼多。我只是問,這個細節你是聽誰說的?」

呼延屏:「王小姐。」

曹雲點頭,道:「那就有一個巨大的問題,王小姐之前在貿易公司小發集團工作,工作職位是公關部。王小姐進入銀河集團行政秘書處不到一個月時間,還在實習期。王小姐大學的專業是歷史。」

曹雲拿出十幾張複印件:「這是我隨便下載的一些簡單財務報表,王小姐看得懂?還能解釋?我現在分發給大家,大家來看看,你們看得明白嗎?」

曹雲分發:「王小姐拿的報表,全稱應該是某子公司資金預算計畫表,裡面涉及幾百個項目,各種名目,各種賬目。不是我看不起王小姐,我的助理魏君她曾經學習過財務方面的學科,她仔細的翻看可以看得懂,但是要她說明解釋,她做不到。我就算王小姐是一位財務天才,她看得懂,並且很了解。而那份報表是化工子公司的預算計畫表,裡面涉及大量的專業名詞,王小姐竟然還能解釋?」

何英道:「曹律師誤會了,王小姐不用專業明白的解釋,我相信她也沒有這個能力。她只是隨意說明,主要目的不在報表上。如果孫地有心情有興趣聽她解釋,那說明孫地對她也有興趣。」

曹雲道:「何律師說的很好,何律師是要否認呼延屏剛才的說明嗎?如果要否認核心細節,那是不是應該否認其他細節呢?既然呼延屏在一個細節上撒謊,那麼會不會在其他細節上撒謊呢?以何律師你來看,呼延屏的說明到底是要採納,還是不採納?」

何英可以回答,呼延屏沒撒謊,是王小姐撒謊騙了呼延屏。可問題又出來了,曹雲會請一直在郵輪內的王小姐視頻作證,如果王小姐否認自己和呼延屏說過這句話,那局面將更難收拾。

呼延屏站立到辯方立場上,讓曹雲等三人大喜。看似兩個知情律師混在一起將無往不利。但事實是一旦他們一個立場,那他們說的話就存在被質疑的空間。

曹雲很犀利的扔出了一個難題,這個問題讓辯方進退都難受。最難受是何英不能否認呼延屏,這等同出賣同行。雖然呼延屏的執照已經被吊銷,但是她還有不少司法人脈,今後的職業也不會離開司法圈。

辯方四人開始互相商議,好一會後,何英回答:「現在看來呼延律師是聽信了王小姐一家之言,所以呼延律師不具備做出證詞的資格。」

曹雲道:「謝謝,另外何律師是孫地當時的律師,目前是銀河律師所的合伙人,和孫地屬於上下級關係。我認為何律師似乎應該避嫌。」秒掉呼延屏,而後刺向何英。曹雲不走正常路,不和你去玩案件細節庭辯,而是從身份上做文章。

司馬落剛開始認為,呼延屏拋棄自己是王小姐律師的立場,轉到孫地立場的辯方,是很不道德的。現在聽曹雲一說,呼延屏為辯方是非常有說服力的。相反,何英因為是孫地律師,他支持孫地是立場,反而沒有說服力。呼延屏證詞中一個漏洞被曹雲抓住,除掉呼延屏。轉而再滅了存在立場嫌疑的何英。

司馬落對身邊越三尺道:「辯方敗了,實力不均。」

扣除曹雲不說,南宮騰飛是公認名律師,歐陽逸是刑案之王。另外一邊雖然也是比較著名的律師,但是相比之下還是有相當的差距。何英算是最有名氣的,可惜他屬於當事人,說服力不足。

銀河律師所走規模路線,宇宙律師所走精英路線。銀河的何英對陣宇宙的歐陽逸,這本應該是這場庭辯的看點,可惜歐陽逸還沒出馬,何英已經輸了三分。

何英反駁:「正因為我對案件的了解,所以我才會很堅決的站在孫地一邊。只是答辯會,不需要避嫌。」

曹雲道:「我認為何律師更適合做一名證人,不過如果何律師堅持,我們就繼續下面一個話題。」

何英問:「什麼話題?」

曹雲道:「第二個辯題是兩部分,第一部分,孫地主動觸碰王小姐,還是王小姐主動觸碰孫地,兩位檢察官已經說明的很清楚,我本人沒有疑義。我想說的話題是,王小姐是不是在事後開出一百萬的價格,這點也是孫地筆錄中清楚說明的一個細節。」

何英反問:「這個話題有什麼討論意義嗎?兩位當事人各說各詞。」

曹雲道:「我只有一個問題,王小姐在沒有錄音,沒有錄像,沒有傷痕的情況下,憑什麼敢提出一百萬的封口費?也就是說,從證據看王小姐是沒有任何憑證指證孫地侵犯她,這種風花雪月的事在不少人看來沒什麼大不了的,對孫地的名譽很難構成影響。那麼王小姐憑什麼開一百萬的封口費呢?特別在王小姐沒有故意製造任何被侵犯的證據情況下,她憑什麼敢勒索一百萬?」

何英道:「地球有幾十億人,也許王小姐傻呢?沒有考慮的如同曹律師這麼周詳呢?」

曹云:「周詳?不,恰恰相反,王小姐不是一般的傻,簡直是傻透了。我們這麼辯駁沒什麼意思,我個人認為王小姐智商和閱歷最少在平均線上下,何律師認為王小姐就一傻妞。姑且不說王小姐既然是傻妞,還會想到藉機上位。孰對孰錯,我猜測王小姐也在郵輪上,可以請她出來,大家提一些問題,看她是不是真的那麼傻?」

何英道:「這是答辯會,不是聽證會。而且一個人的想法經常在變。我想王小姐在事後認為風月之事會影響孫地的前程,所以才會開出這個價格。」

曹雲道:「很有意思的是,王小姐有前科,她曾經因為敲詐小發集團總裁而被捕入獄。那次勒索原本是很安全的,王小姐看準總裁面臨被撤職的風險,不敢被外界知道自己亂來,所以開出了五十萬的價碼。最終因為總裁還是被撤了,所以總裁才會報警。注意,這裡有一個巨大的問題,王小姐手上握有和總裁談心的視頻。」

曹雲道:「兩相比較,在孫地證詞成立下,王小姐是判若兩人。在小發案中,她看準時機,拿到視頻,以此要挾要五十萬。在孫地案中,她沒看準時機,沒有任何要挾手段,竟然還要一百萬。我只聽說人的性格會變,沒聽說人的閱歷會退化。」

呼延屏見何英當機,拿過麥克風道:「如果曹律師你說的是實情,那麼請問警察到來後,為什麼王小姐要說孫地侵犯她?」

這個問題很致命,不過曹雲早就琢磨過這問題,劍有雙刃,既然你拔劍,那我就借劍。

「這個問題問的非常好,王小姐說孫地侵犯她,就算罪名成立,王小姐有什麼好處?按照法律規定,右肩屬於牆尖,不過右肩民事賠償很少,甚至沒有。在經濟利益上王小姐是沒有好處的。那王小姐為什麼要撒謊呢?」

呼延屏回答:「王小姐在事後勒索一百萬被拒後,惱羞成怒誣告孫地。所以王小姐勒索一百萬是符合邏輯的。」

曹雲道:「不符合邏輯,因為王小姐有類似的前科。」

歐陽逸拿過麥克風道:「曹律師已經說明勒索一百萬的不可信,辯方卻沒有就此解釋,反而是跳過了問題,用問題尋找一個答案。這是我們律師常用的混淆法,請呼延律師不要在這個場合用這個辦法。」

什麼是混淆法?

A打了B一拳,B報警,A稱自己被B打了。警察查看傷勢,發現B只是皮外傷,A為輕傷。雙方都有過錯,按照賠損法理,B要賠償A醫療費,A賠償B醫療費。很顯然,B為此付出了更大的代價。

B沒有打A,但是A混淆了概念,他把概念從單方面毆打轉變為毆鬥,將事情的性質轉變,用自殘方法讓自己成為受害者,讓B受到刑事責罰。

如剛才辯論,辯方無法直接回答曹雲這個問題,呼延屏就借可能是可能不是的問題來制約曹雲的問題。呼延屏認為王小姐在勒索一百萬被拒後,惱羞成怒。這似乎反證了前面的問題,但實際上只是一種解釋。在王小姐還沒有確定是否勒索一百萬的時候,呼延屏就把後面發生的事歸咎於王小姐勒索一百萬。

歐陽逸道:「根據筆錄,三份審問口供,王小姐對這問題的回答是完全一致的。王小姐對自己有前科的事一直很擔憂,在警察到來後,王小姐知道孫地遲早知道自己的前科,於是提出了被侵犯的說法。她知道自己鬥不過孫地的律師團,她是先下手為強的心態。」

歐陽逸道:「我們可以否認王小姐筆錄和口供。我想說的是,即使王小姐勒索一百萬被拒,她就敢惱羞成怒?她不清楚自己的前科嗎?不清楚孫地的實力嗎?」

歐陽逸:「綜上所述,孫地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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