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學習(下)

曹雲道:「這時候辯方律師就尷尬了,他如果全力和你爭辯搶奪罪和搶劫罪,就必須承認被告是搶奪者。他不爭奪的話,被告就有可能被控搶劫罪。通常來說,檢方會提出指控是掌握有優勢資源的,實際證據的。我如果是辯護律師,我不會僥倖的認為被告有可能脫罪,我必須和你爭辯搶奪罪還是搶劫罪。兩者的罪行完全不一樣,刑期也是天差地別。好,遇見南宮騰飛這樣的老油子,未必有效,但是你要想一個問題,你吃虧了嗎?你沒有吃虧,你仍舊可以繼續指控搶奪罪。這就叫物盡其用。」

司馬落感覺挺有意思的,但是總感覺是不是太無恥了點。曹雲的說法可以具體化到一百塊錢,司馬落有五十塊,被告有五十塊。司馬落在不丟失自己五十塊的基礎下,儘可能的去搶被告的五十塊。能搶到多少算多少,搶不到我也沒損失。

這是要做筆記的,這個想法很好。司馬落態度立刻轉變:「曹律師,晚上吃什麼?我請客。」

曹云:「吃是小事,你隨便叫個自助餐,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司馬落擦把汗:「曹律師,我的收入和你們不能比,不能動不動就自助餐。」請酒店到律師所布置自助餐,很貴的好不好?

曹雲道:「司馬,有句老話說的好,吃虧是福。你剛才很不高興,我能理解。但是你只是不高興,我就不理解了。難道你就沒有發現一些東西嗎?正常來說,司馬你有這個腦子。但是你生氣了,生氣的人是沒有腦子的,他們會有強烈的主觀意願排斥任何對他們不利的信息。順便說一句,激怒檢控官也是律師的一個策略。反過來,你就沒想過怎麼激怒被告,激怒辯方證人,激怒辯方律師嗎?」

司馬落若有所思。

曹雲再問:「值得自助餐嗎?」

司馬落苦笑:「我明白了。那……這吃虧又能學到什麼?」

曹雲道:「書非借不能讀也,沒有慘痛的付出,你怎麼能努力的學習和思考呢?你花一千塊買馬,和你傾家蕩產買馬,兩種狀態能一樣嗎?」

司馬落想了一會:「有沒有可能你就是想吃自助餐,所以才忽悠我呢?」

曹雲驚嘆鼓掌:「你看,這就有效果了,竟然一眼看破了我的心思。」

司馬落不知道怎麼用詞語來形容自己的心情,自己應該感謝曹雲,還是一腳踹死曹雲?

……

接下去就要和石梅、一河和高尚漫畫社進行會談。就曹雲來說,他並不希望打官司。官司打贏了也沒有利益點。這也是司徒岩建議衣美不打官司的原因。

又是一個法律問題。

很多人不清楚抄襲是什麼罪,是違法還是犯罪,或者是民訴。

按照法律規定,以盈利為目的的抄襲屬於違法行為,比如一些網站轉載蝦的書,就屬於違法行為,其盈利點在網站的流量。雖然蝦的書不能貢獻多少流量。一旦抄襲盈利數額較大,就構成犯罪,也就是刑事罪。(高岩)

本案是抄襲嗎?不一定,侵權,抄襲和咋騙的因素都存在。如果民訴,曹雲會告侵權,而不是抄襲。因為石梅現在還沒有正式連載漫畫,還沒有盈利,就算抄襲官司打贏了,賠償也很少。侵權則不一樣,侵權可以要求賠償自身所有的損失。但如果告侵權,也有一個缺點。

侵權屬於違法行為,民事責任範疇,除非侵權行為具備嚴重社會危害性,否則不屬於刑責範圍。實際上,是違法還是犯罪,區分點在於是否對社會存在有比較嚴重的危害性。

如果曹雲控告抄襲,官司贏了,扇美獲得的利益很少。如果曹雲告侵權,對方不會畏懼,因為不用坐牢。所以曹雲捨棄了石梅,轉而對一河下手。一河的弱勢在於他涉嫌職務犯罪。

四方會談,曹雲也不想浪費時間,直接說明了目前的情況,道:「現在是我方提出的協商條件,條件一:賠償扇美小姐五十萬元。條件二:紙質文字形式承認扇美為哀夏魔力系統和世界觀為原始作者。條件三:承諾不再侵犯扇美小姐的著作權。我能提供的是,撤銷立案申請。商業信息盜竊案屬於輕罪,從申請到最後批准立案的時間在一到三天之間。不過作為一名小有名氣的律師,我相信明天上午就會收到立案通知。幾位不是法盲,應該知道,刑事案一旦立案,我是無法阻止調查的。在刑事案結果出來之前,我也不能就相關案件提出民訴。」

曹雲看手機:「現在是下午五點,六點之前請給我回覆。順便說一下,我不想事情太麻煩,否則我應該等司法機構對案件有明確判決後,再進行民事索賠。相信我,在有刑事判決的基礎上,我要的不會是五十萬,最少翻十倍。」

曹云:「接下去你們自己商議,我在會議室外等你們的回覆,一會見。」曹雲禮貌微笑點頭,和衣美離開會議室。這次司馬落是打死都不進去了。曹雲偏偏這次沒打算利用他,如果曹雲說明司馬落檢察官身份,很可能會被倒打一耙。

……

在高尚漫畫社的茶几坐下,接待員送來了水,衣美問曹云:「他們會答應嗎?」

曹雲道:「我不太在乎他們是不是會答應,我今天純粹是義務工,你們也沒多少錢可以給我。如果他們不答應,那就不一樣了。等刑事判決書下來之後,你們可以委託我為律師。不需要你們給律師費,我只要你們索賠金額的30%就可以了。他們答應,這事情就結束了。他們不答應,我有錢賺。」

司馬落一邊問:「警方立案好像是沒有問題了,但是你有把握警方一定能找到證據,最終將一河定罪?」

曹雲道:「白領調查科能不能找到證據我不太肯定。但我相信搜查一課要查這樣的小案子,那是手到擒來。」

司馬落反對:「搜查一課憑什麼介入這種案子?」

曹雲笑嘻嘻:「因為我的面子。」不應該說面子,準確來說應該是有利用價值,曹雲對搜查一課未來有不確定的協助和幫助價值。搜查一課調查這種小案是違反規定,但不違反法律,和李龍說明,李龍肯定願意給曹雲一個順水人情。

曹雲也沒想欠人人情,不過如果一河死不認罪,白領犯罪調查科又比較笨的話,那就沒有選擇了。有時候人是被一步步逼到一個境地的。

這時候兩位男子進入會議室,在會議室溝通十分鐘後,一名男子請曹雲到一邊談:「曹律師,五十萬是不是太過份了?」

當然過份,哥是坐地起價,你可以落地還錢。還多少就看你這位律師的本事。曹雲道:「王律師,對受害者的傷害我就不廢話了。就他們利益來說五十萬是不多的。」

王律師道:「目前還沒有造成實質嚴重的傷害,你看……」

曹云:「你認為多少比較合適?」

王律師:「兩萬怎麼樣?」

雖然卧槽,但這律師不錯。

曹雲笑了起來,想了一會道:「看來王律師也是同道中人,我直接說底價,十五萬,一個很合適的價格。」

王律師想了一會:「曹律師是大律師,人稱曹百萬。不要為難我們混口飯吃的小律師好不好?」

曹云:「你說……」

王律師:「十萬,立刻轉賬。」

曹雲無奈,伸手和王律師握手:「你不應該是小律師。」

王律師和曹雲握手,笑道:「曹律師見笑。我是銀河的專座律師,出版社老闆是我姐夫。」

曹雲呵呵笑:「我就說嘛……衣美,你過來。」

王律師商議很客氣,但是曹雲能知道王律師退讓了。王律師多次看向司馬落,這是曹雲一個麻煩點。成也司馬,敗也司馬。王律師通過看司馬落給曹雲施加了壓力,同時在態度和言語上絲毫沒給曹雲壓力,把台階完全放好等曹雲下來。

這是一個弱勢律師的正常協商態度,王律師作為銀河專座律師。他知道一旦立案,不僅是石梅和一河,就連高尚出版社都會牽扯進去,加上對手是曹雲,王律師也沒有太多信心。但同時王律師是以退為進,他保留有反擊的能力,也就是曹雲一時疏忽的司馬落。律師和檢察官一起辦案,可以做很多文章。

這時候就應該下台階,沒必要你死我活。王律師特別說明,出版社老闆是他姐夫,代表了私人關係。一來是承曹雲的情,二來表達自己底線。為了自己姐夫,他可以一戰。

於是這個案子就這麼結束了,曹雲和王律師成為了職業上的朋友。說不準以後有什麼需要對方幫助的,先加上聯繫方式再說。

……

「先送她回去。」辦完事後,曹雲交代司機司馬落。

司馬落沒有什麼不滿,今天跟曹雲半天學到很多東西。衣美正在用手機和扇美聯繫,他心情非常好。聽曹雲這麼說,道:「我姐請你們到家裡吃飯。」

司馬落立刻回答:「好。」

「……」曹雲看司馬落,司馬落不在乎,不去扇美家吃飯,那自己就要大出血。現在想想,臉有時候真的可以不要的。司馬落邊開車邊想著以前辦的不是很滿意的案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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