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九章 三基

整整二十天!雖然外包,高山律師所四名律師還是忙碌了二十天終於弄好了合同,其中曹雲在瑞士就住了五天,更要命是,為了住這五天的簽證,更是勞心勞神。

商務合同真的有那麼複雜嗎?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統籌式,一種是獨立式。以比較簡單的租賃合同來說,一條街的商戶他們使用的合同基本是同款合同,除了位置,租金,業主名字選填外,條款細節是完全一樣的。這種合同只要複印,而後選填就可以了。還有一種沒有可借鑒和抄襲的合同,這類合同多是商務合同,由於生意不同,公司規模不同,借鑒成熟合同的空間較小。

如果是跨國合同,還有兩國語言上的用詞,還必須審核是否符合對方國家法律。一旦有一方對用詞提出疑議,就必須進行修改或者說明,同時還要讓另外一方接受修改和說明。

相對的,律師費卻只有一百萬,一百萬在行內來說可以算是天價,但是曹雲發誓,以後這種委託,五百萬也不接。別說是孫雪衣,就是天王老子都不接。

在休息數天後,雲隱接手的涉嫌過失致人重傷案子終於開庭了。

這次雲隱表現的不錯,雲隱對監護人發動了全面攻擊,提出了大量的質問。比如:成年人會如同傷者小孩那麼幹嗎?監護人當時在做什麼?

最終,法庭裁定,工業氧氣瓶立放,並且無人看管,店老闆有責任。監護人未盡監護義務,負有責任。最終判定店主其為30%的責任,監護人負有70%的責任。按照責任劃分,如果店主要坐牢,那監護人也要坐牢。所以最終法官裁定,店主過失致人重傷罪罪名不成立。

法不容情,在審判結束後,作為臨時監護人也就是孩子奶奶肯定更為自責和傷心,但是法律不會因為你的愧疚、你的損失而否決你的罪名。不過在現實操作中,監護人失職導致悲劇發生,監護人通常不被追責。

這算是雲隱打贏的第一場官司,雲隱請客,吃飯唱歌一條龍。

當準備唱歌的時候,曹雲就約上了葉瀾,節約時間。平時曹雲沒空應付葉瀾,即使有空,曹雲更喜歡做一些自己開心的事。諸如拜訪雲飛揚,諸如唱歌,就是打一個電話的事。再說,孫雪衣已經把五百萬給葉瀾了,葉瀾怎麼一點還錢的意思都沒有。

葉瀾:「我不知道卡號,十天半個月見一次面,你作為男朋友,你好意思?」

曹云:「兩百萬進律師所賬戶,不是我私人賬戶,否則涉嫌逃稅。明後天看有沒空,我把你家房子過戶給你。」

「不對哦。」

曹雲疑問:「怎麼不對。」

葉瀾:「你房子是兩百萬,對吧?我應該給你四百萬買回來。加上兩百萬的律師費和與孫雪衣委託費,我需要六百萬,不是四百萬。」

曹雲不耐煩道:「你卡里不是還有三十來萬嗎?三百三十萬拿走。」

葉瀾抓狂:「你一分錢都不留給我?」

曹雲怒:「這還便宜了七十萬,你還想怎樣?」包廂音樂聲太大,兩人被聲音帶節奏,快吼起來了。實際上兩人是很理性的對話……貌似很理性。

好像很有道理。葉瀾想了好一會:「行吧……你們律師所缺人嗎?」

「不缺。」缺也不找你,你倒貼都不找你。

「好吧,明天我給你電話。」

曹雲眼睛一亮:「你完全可以寫借條,三百三十萬把房子買回去之後,再將房子抵押給銀行借七十萬還給我。」

葉瀾看了曹雲五秒有餘,突然暴起,將曹雲摁在沙發上一頓粉拳。一首歌恰巧結束,大家一起看向角落這對『情侶』。

葉瀾梳理下頭髮,有點氣喘指沙發上曹云:「忍你很久了你知道嗎?……你們看什麼看,沒聽說過野蠻女友嗎?唱你們歌!」提包走人。

「沒事吧?」魏君距離曹雲最近。

「有點暈。」葉瀾用身體壓住曹雲腦袋,對曹雲胸膛和小腹一陣捶打,也沒有太用力。曹雲的暈純粹是有些缺氧。曹雲盤算,可以告葉瀾嗎?貌似勝算不大,因為自己是葉瀾的『男朋友』,這種案子法院一般不會受理。而且沒外傷,索賠的依據不足。

……

第二天,曹雲通過魏君催債葉瀾,去辦理了房產交易手續。下午曹雲,參加了太陽公司,也就是孫雪衣新公司的開業典禮。來的人很多,都是商界大亨,大家更願意相信不是銀河成就孫雪衣,是孫雪衣帶領銀河走向現在的巔峰。

孫地正式接手銀河集團董事長職務,僱傭了國際著名CEO為銀河集團總裁,按部就班,銀河集團作為已經上了軌道的企業,孫地要創業有難度,但是有守成還是沒有問題的。

此事對曹雲的影響有兩點,第一點是曹雲上升到了上流社會的邊緣,不僅是孫雪衣,曹雲接受孫海的委託,通過孫雪衣接觸到很多商界名流,加上他本身有能力,未來在東唐的發展潛力是非常大的。第二點當然是再也不接商務合同,不過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時候必須接。於是曹雲說服高山杏和唐開律師所簽訂了外包協議。

且不說白茹和葉樂的事完全沒有後文。在孫海的安排下,死神是不是也沒有後文了呢?

警方為了抓捕死神,用盡解數。王紫之死給警方帶來了一個契機,王紫似乎早想過崔茜有可能攻擊自己,於是在自己別墅安裝了不少攝像頭。警方在東唐大學的幫助下,技術人員通過幾十台監控、攝像頭,甚至是車載攝像頭提供的視頻,模擬出了射殺王紫的子彈飛行彈道。並且鎖定了外區周邊一棟十二層高的樓房。

這棟樓是一家集餐飲、住宿、娛樂為一體的俄人酒店,頂層十二層是搏擊俱樂部,是俄人開設的俱樂部,只接收俄人為會員。案發當天下午三點到六點之間,搏擊俱樂部有兩場比賽,當天賓客會員人數超過百人,多數人是來享受伏特加。

搏擊俱樂部有一個堆積雜務的倉庫,警方在倉庫窗戶邊緣提取了硝煙殘留,基本確定,殺害王紫的兇手就是從這個位置向王紫射擊。

根據當天電梯監控,酒店外的監控,警方鎖定了三名嫌疑人,這三名嫌疑人都具備攜帶武器的可能,最巧的是,他們三人到東唐的時間最長的是一個半月,最短的是二十天。

其中有一位嫌犯叫斯基,其父親算是一名權貴,在打聽詢問之後,其父親聯繫上了曹雲。曹雲說明自己要價比較高,具體多少錢,他了解案情之後才能出價。斯基父親表示沒有問題。

這反倒讓曹雲感覺有點問題,東唐百萬律師,自己算是獨一號。諸如令狐蘭這些名律師,他們幾十萬也是會接的,甚至幾萬的案子,因為案子的特殊性也不是不能考慮。

同時,搜查一課正在對三人進行全面調查,不僅調查他們在東唐時候的行為舉止,並且還派遣人員前往俄國摸底。

三名嫌疑人分別是斯基,二基和三基,這三人年紀在三十四到三十八之間,都有從戎歷史。其中斯基是一名戰車狙擊手。戰車主要指裝甲運兵車,在行進過程中,除了可能遭遇空襲,炮襲等遠距離攻擊外。單兵反坦也是威脅戰車的原因之一。戰車狙擊手由此而生。他們的工作是在戰車行進中,偵查地形和發現隱患,攻擊靠近戰車的敵對人員。因此對他們的要求很高。要求首先發現,快速擊斃,簡而言之,穩准狠,否則一車人都可能報銷。

不過雖然也被稱呼為狙擊手,但是和傳統意義上的狙擊手是完全不同的,就從戎經驗來看,斯基做不到死神能做的事。

二基的嫌疑是最大的,他是一名特種兵軍士長,對槍械非常熟悉,也接受過遠距離狙擊的訓練。

嫌疑最小的是三基,三基從戎三年,後勤兵身份退役,退役後在自己的農場工作。

從出國史來看,斯基嫌疑最大,他去過四十多個國家。三基經常出國旅遊,他是一名攝影愛好者,去過二十多個國家。二基第一次出國就是這次。

斯基來東唐目的是遊玩,他和他的未婚妻入住某五星酒店的酒店別墅,租借了一艘遊船,經常和未婚妻出海遊玩。二基來東唐目的是工作,他是一家俄餐廳聘請的廚師,老闆是搏擊俱樂部會員,他因此加入搏擊俱樂部。三基是來旅遊,現在十月左右,農場的活不多,也是他經常出國旅遊的時間。

……

斯基很強壯,人高馬大,身高一米九五,體重一百公斤,坐在椅子上,身體很大部分在椅子外。曹雲體格不小,但和斯基一比還是有很大差距。

「你租借遊船在10號從大海進入南湖,時間是10號下午四點三十分,四點三十分到五點,逗留南湖。」孫天遇害的時間是10號下午四點五十分。警方一直沒有找到射殺孫天子彈飛出的位置。

斯基不會英文,請了一位俄人代為翻譯。

曹云:「為什麼去南湖?」

斯基回答:「南湖是東唐著名的景點,面積很大。10號當天海上風浪比較大,在賓館前台的推薦下,我和我的未婚妻麗薩駕船去南湖遊玩。我喜歡釣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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