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死穴

下午兩點,庭審繼續。

在昨晚庭審中,藍雲交代了自己殺害工程師雷克的事實,並且證明僱傭自己的人上了巴松的車。

司馬落:「經過一些時間休庭,通過藍雲的辨認,可以肯定給藍雲錢的人,是巴松的私人司機。烈焰法庭在曼谷接觸了司機,大家請看視頻。」

視頻是很陰暗的小房間,巴松司機被吊著,上身沒穿衣服,身體都是傷痕。司機被放下來,面對攝像頭開始說這件事。他只承認自己按照巴松的吩咐,約見藍雲,給了藍雲一萬美元。兩天後,再約見藍雲,給了藍雲四萬美元。具體為什麼給錢,司機不知道。

藍雲證明司機沒有和自己對話,只給錢,自己是和電話中電子音溝通。

現在是兩個證人。

巴左開始質詢證人司機,電話連線,司機還在烈焰控制中。

巴左:「打了你嗎?」

司機:「打了。」

巴左:「沒打你時候問什麼問題?」

司機:「問我是不是給了照片上人一筆錢。」

巴左:「你怎麼回答?」

司機:「沒有。」

巴左:「被打之後?」

司機:「我承認給了照片上人一筆錢,他們問只有一筆?我說是,他們再打我,我就說兩筆。」

「謝謝。」巴左坐了回去。

司馬落道:「打你的人是不是告訴你兩筆錢的金額?」

司機:「沒有。」

司馬落:「那你怎麼知道第一筆一萬,第二筆四萬美元?」

司機:「錢放在信封內,我打開看過,一捆一萬,很容易數清楚。」

司馬落:「事實是你應巴松的要求給過錢,並不是你在被打之後胡亂編造。」

巴左道:「他現在還在控制之中,怎麼敢亂說話呢?司機證詞根本不可信。而且烈焰法庭參與逼供,缺乏第三方的監督。」

一號法官道:「我們從來不忌諱使用一些手段,司馬檢察官已經說的很明白,大家聽的很清楚,我們也沒有必要製造口供。本庭這裡說明,在看過完整視頻後,本庭採納司機的口供。」

巴右站起來:「司機,你說是巴松給了你錢?」

司機:「是。」

巴右:「巴松是在家裡給你錢,還是在車上給你錢?」

司機:「在車上。」

巴右:「當時汽車停在哪裡,比如說第一次給一萬美元。」

司機:「停在某大廈地下停車場,我步行兩個街區到另外一個地下停車場見到照片上的人。把錢給他,我就回去開車。」

巴右:「期間花費了多少時間?」

司機:「二十分鐘左右。」

巴右道:「車的引擎是開著?」

司機想了好久:「我忘了。」

巴右道:「假設車的引擎是開的,在密不透風的地下停車場,很可能導致后座的巴松一氧化碳中毒。」

司機:「關了吧。」

巴右道:「當時曼谷的溫度35度,你關了引擎,會不會悶死巴松呢?」

司馬落插口:「巴松下車也不是沒有可能,他是一個成年人。」

巴右道:「現在問題是,司機無法回憶清楚當時的事……司機,你還記得是哪一年哪一天你給了錢嗎?」

司機想了很久:「三年前,哪一天我忘了。」

巴右:「你是第一次送錢嗎?」

司機回答:「不是。」

巴右:「巴松讓你送錢次數多嗎?」

司機回答:「比較頻繁,巴總這人很念舊情,以前認識的女生生活困難,就會讓我送些現金。巴總也很講道理,也有女生的丈夫第一次打電話,巴總也會讓送點錢。第二次就不會理會了。另外,有幾次是巴總看上女生,女生丈夫出價幫忙,也是由我送錢。」

巴右道:「你很可能搞混了?畢竟是三年前的事。你被打了一頓後胡言亂語。」

司機不知道要怎麼回答,司馬落問:「你說比較頻繁,一個月幾次?」

司機回答:「不可能一個月幾次,一年兩三次就很多了。」

司馬落:「每次送是美元嗎?」

司機回答:「不,就兩次是美元,一次一萬,隔兩天四萬,其他時間送的都是泰銖。」

巴右問:「你知道送錢的目的嗎?」

司機:「不知道。」

巴右再問:「你確定是送給照片上的那個人嗎?」

司機:「我記不清楚是不是他。」

巴右道:「也就是說,你送過兩次錢,但未必是送到照片上那個人手上?」

司機:「對。」

巴右:「那前面你又承認給照片上的人送錢?」

司機:「我真的不肯定是不是照片上的人,我只肯定我送過。我不承認送給照片上的人,就會挨打。」

司馬落:「有什麼意義嗎?他記不清很正常,司機送過美元,藍雲拿過美元,這個證據鏈就已經足夠了。請辯護律師不要再扣字眼,沒有什麼意義。」

巴右看巴左,巴左點頭,他知道沒辦法再挑骨頭。

巴右站起來問道:「司機,你跟了巴總多少年?」

司機:「十二年。」

巴右:「十二年你沒出賣過巴總,被人打一頓就出賣了巴總……是不是有人給你錢了?」

司機忙道:「沒有,沒有。」

司馬落道:「反對辯方律師進行誣陷。」

「反對有效。」一號法官道:「請辯護律師不要浪費時間。」

「切了吧。」巴右讓切斷和司機的通話,道:「有可能巴松確實買兇,但是還無法證明工程師的死和泥石流有關。」

司馬落翻白眼,都懶得理他。也能感覺到,雙巴基本繳械投降了。

就在這時候,曹雲舉手:「我有個問題要問。」

關你屁事?司馬落見曹雲舉手,還真有點心虛,這傢伙又想幹什麼?不管想幹什麼,只要曹雲開口,肯定沒好事。現在巴右準備退而居其次,承認殺人,準備在殺人原因上做文章,撇清和泥石流的關係,這傢伙就殺了出來。

一號法官可能也不待見曹雲,好久不吭聲,最後還是無奈道:「請說。」

曹云:「我有問題問證人藍雲,藍雲,你知道不知道承認自己殺害某人的後果?」

藍云:「知道。」

曹雲道:「這我就很奇怪了,你原本交通肇事的緩刑已經過了,為什麼現在承認殺人呢?你知道,視頻會發到網路上,泰國警方肯定會找你。更讓我疑惑的是,你沒有妻子和孩子,孑然一生。」

司馬落:「反對。」

曹云:「我懷疑藍雲是被某人威脅或者收買,在法庭上提供假證。」

一號法官:「藍雲是鏡頭送來的證人之一,本庭沒有參與訊問。反對無效,藍雲必須正面回答這個問題。」

藍雲不吭聲。

一號法官:「最後一次警告,並且再次聲明,在烈焰法庭上沒有拒絕回答這個選項。」

藍雲無奈道:「他保證我在法庭作證後,幫我去澳大利亞,並且給我一筆錢。我說的都是實話。」

一號法官:「本席會和鏡頭交流,由本席判斷是收買偽證,還是購買證據。」

曹雲道:「不著急,我還有第二個問題,他說給你一筆錢,是多少錢?」

藍云:「四十萬美元。」

「哈哈,給你五萬美元,你就敢殺人,而且還有很大的坐牢風險。給你四十萬美元,你還有不敢做的事嗎?」

藍雲道:「我反正說的是實話,信不信是你們的事。」

現在對辯方很不利,優勢證據越來越多,雖然每個證據都不是死證,都被律師打的變形。但是伴隨參考證據,優勢證據全面傾斜,最終烈焰裁定有罪的可能性也會越來越高。

在藍雲說完之後,巴右開始就細節辯論和反擊。曹雲不吭聲,專心思考。雙巴確實在努力,並且有一定效果。但是債務實在太重了,三名證人出庭,沒有找到任何有利被告的證據,辯方完全在防守。雖然成功將三名證人口供變成參考證據,但這麼下去,基本就定案了。

一定要有反擊點,這樣辯護太被動了。被動也是客觀原因造成,鏡頭已經準備好了大量的人證和資料,他就沒打算通過幾位關鍵證人將巴松和謝陸定罪,做好了持久戰,螞蟻搬家的準備。

曹雲再次舉手了。

曹雲一舉手,巴右立刻閉嘴,一號法官:「曹律師請發言。」

曹雲道:「藍雲,你說你請酒吧一位小兄弟跟蹤司機,看司機上了巴松的汽車。我想問,你那小兄弟現在什麼情況?」

藍雲回答:「他……他還好,我十幾天前還見過他,他現在在賭廠幫忙。」

曹雲道:「請求休庭,由烈焰法庭求證此事。」

法官沒有馬上回答,令狐蘭在曹雲耳邊問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