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請吃飯

李墨進一步說明案件的影響,道:「一旦白家贏了官司,等同民事推動刑事,警方就必須立案調查和控告小郭。」警方內部調查認為小郭是無罪的,但是民事法官認為小郭有過錯,等同否認警方內部調查結果。這其中關係很微妙,要看具體庭審的情況。民事庭審,白家能拿出律師團,由於被控是個體小郭,警方能不能動用公幣為小郭請最好的律師還是個問題?

按照整體案件結構來說,警方是可以採納小郭證詞。小郭呼叫了警方增援,考慮到被襲擊在前,下意識認為白水易是大白同夥,是符合邏輯思考的。但是就白水易的個體來說,小郭是存在過錯的,小郭無法證明自己示警後開槍。內部調查也無法證明小郭示警後開槍。

加上大白雖然背案在身,其背景並不強大。白水易開的是好車。對方律師可以從這裡切入,說明小郭作為搜查一課的探員應當能推斷出白水易不是大白的同夥。

曹雲靜靜思考,許久後問道:「小郭開了幾槍?」

「三槍。」

曹雲問:「命中幾槍?」

「兩槍,頸部一槍為致命傷,一槍打在左邊肩胛骨位置,還有一槍從汽車後窗玻璃穿出。」

曹雲道:「這完全證明了小郭沒打算擊斃對方嘛,否則以小郭的槍法在這麼近的距離怎麼可能不全部命中……小郭在哪?」

李墨回答:「在家裡……小郭已經承認對準駕駛位射擊,只不過因為汽車擋風玻璃貼膜,還有汽車可能會突然運動,小郭採用了保守的品字形射擊方式。」換句話說就是散射,某種意義上來說,追求控制大於追求致命。

曹雲站起來道:「行吧,這件事我會看著辦的。」

李墨忙道:「有什麼好辦法?」

曹雲沉默片刻,呵呵賠笑一聲,道:「這次恐怕我要和小郭說聲對不起,我不知道小郭會不會理解,但這次……不說了,我得走了。」

李墨看了曹雲一會,有些無奈道:「小趙,送曹律師。」

趙雪送曹雲到門口,曹雲好奇問:「你卧底結束了?」

趙雪點頭:「恩。」

聽起來似乎警方沒有從三三這位東大黑客處找到有關自己的信息,否則自己現在已經有麻煩了。不過看趙雪這表情,似乎這次卧底還有別的故事。

曹雲和趙雪握手道:「那我先走。」

趙雪問道:「曹雲,有把握嗎?」

「什麼把握?」

「小郭,會沒事,對吧?」

「怎麼可能,小郭不可能會沒事。小郭把白素最喜歡的孫子殺了,怎麼可能沒事?」曹雲道:「他的麻煩大了,我現在能做的就是站立到他的敵對面去,這樣說不準可以抱下白素的大腿,這個官司很來錢的。」

「曹雲,別開玩笑。」

曹雲認真道:「誤殺白水易,以白素和宇宙集團的實力,小郭是神仙難救。我如果能順利站到小郭的敵對立場上,最少還會挂念點舊情,讓他少受點罪,下手也會輕一點,回見,白白。」

趙雪目送曹雲上計程車,曹雲的態度讓她有些心慌,回到筆錄室,這麼一說,大家都不知道應該說什麼。

最後李墨勉強笑笑道:「我們要朝好的方面想,曹雲也許是認為真的沒辦法。與其如此,不如加入白素的律師團,說不準還能幫上小郭。再把曹雲想偉大一點,曹雲使用反間計打入白家律師團,毀掉一些對小郭不利的證據……」他沒說,或許他高估了小郭和曹雲的友情,這兩人細想起來也沒有什麼過命的交情。

雖然沒說,但是李墨也隱約感覺到不安。事實證明他的不安是對的,數天後,法院送來傳票,證實了曹雲確實站立到小郭的對立面上。

……

離開警局,在計程車上,曹雲接到寒子電話:「喂,這是心有靈犀嗎?我正要打電話給你。」

寒子:「什麼事?」

曹雲道:「你先說。」

寒子道:「拜你所賜,最近找我辦事的律師多了不少,我琢磨著不能在你一棵樹上弔死。於是我打算開一家私人偵探社,專門為律師服務。」

「哇,當老闆了。」曹雲道:「按照我對你的了解,是不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寒子難得笑了笑,她是行動派,在事情做好後才會說明,而不是在開始做事情前說明。寒子道:「明天開業……我在偵探社,你要不要過來看看?晚上我請吃飯。」

「行,我正巧有事找你。」

……

寒子的偵探社在接近南城郊的地方,前文說過,南城郊距離市中心是比較遠的一片區域,因此這邊的房價租金等都比較廉價。

偵探社在高岩市是非法機構,在東唐是合法機構,不僅如此,東唐的偵探社是相當發達的。當然,主要業務並不是柯南動漫中的破案,破案是沒錢拿的。抓尖自然是最熱門的業務之一,還有獵頭委託調查是很大的一塊蛋糕。

一家企業,特別是大企業在招聘基層,中層管理層或者是中高層職員,或敏感崗位人員的時候,非常在意被招募者的背景。為避免誤導特別聲明:說的是東唐獵頭,並非高岩獵頭。

獵頭公司一方面業務是挖人,一方面的業務是調查人,第二個業務很多會下放和外包給偵探社。一來,偵探社是獵頭公司要專業。二來,在調查期間,不可避免的會觸及隱私保護等相關法律,需要偵探社來扛一波。為什麼呢?

比如一位叫礦石的人去某公司應聘主管,公司對礦石的簡歷很滿意,但是因為崗位的敏感性,想知道礦石更多的個人信息,於是就委託獵頭公司進行了解。獵頭公司會將礦石的信息盡數交給公司,包括出生地,父母兄弟姐妹情況,學校期間成績和行為。在以前工作單位做了什麼好事和壞事。住院過幾次,因為什麼住院,違章過幾次,什麼原因違章,去過幾次派出所,原因是什麼……(由於是東唐,無法得到這麼詳細的資料,只是舉個例子。高岩獵頭的各方面能力要比東唐強。至於為什麼,蝦不知。)

礦石得知自己的隱私信息被公司獲得,非常憤怒,於是將公司告上法庭。公司就可以用合法的委託書,轉嫁司法風險。表示自己的信息是從獵頭公司處獲取,獵頭公司要應對礦石的起訴。

開庭後,獵頭公司會表示,公司在對礦石公開信息了解期間,有人接觸公司,願意出售礦石的信息。獵頭公司購買了信息,獵頭公司只承擔沒有審核隱私的責任,不承擔挖掘隱私的責任。沒有審核隱私意思是獵頭公司沒有分清楚哪些是隱私,哪些是公開的信息,畢竟現在一些行為是否屬於隱私還處於爭論階段。

礦石只能再起訴偵探社,偵探社經過查證,是前偵探社的員工在離職後,借用偵探社的名義對礦石隱私信息進行了收集。

很無聊又一心要肝到底的礦石對此人進行了起訴,這時候起訴主體從單位跳到了個人,這人在法庭上很乾脆的認了。

根據法律規定:散布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顯然不構成犯罪,而且也沒有大肆散布,只取最低懲罰。由於其是個體,礦石的民事賠償也會非常低。

為什麼獵頭公司和偵探社不可能扛呢?首先獵頭公司人員配置嚴密,你說這人離職了,如果這人沒有離職,必然會留下蛛絲馬跡。偵探社多是一人或者三五人組成,屬於個體性質,只要有一份離職書,口徑一致,就挑不出毛病。無恥點的還可以再次僱傭黑鍋。

無論是個體還是公司,泄漏隱私是要繳納罰金的。個人泄漏隱私並不需要繳納罰金。再者還有重複犯罪,獵頭公司第一次被罰一百,第二次可能就是兩百,甚至五百。有第三次的話,公司可能都會被取締。

開始分析礦石利益,礦石失去了一次得到職位的機會,起訴公司、獵頭公司和偵探社的費用基本由礦石自己承擔。起訴個人的費用由個人承擔。浪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就不提了。

很常見X寶店主泄漏客戶資料,怎麼處罰呢?店主被X寶扣分,然後就木有了。就算是這樣,客戶舉證也是非常難的,處罰也難以執行,多數人就勸客戶不要太較真。至於司法介入,請不要想太多。

這裡也是法律本身存在問題,比如你在網上編造謊言詆毀一位公眾人物,假設是一位明星,明星粉絲就不說了,明星本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形象,會不惜血本的討要公道。就算你說的是真話,明星也要起訴你,最少這樣顯得他很無辜。假設你在網上詆毀你的鄰居,你鄰居可能通過法律渠道維權嗎?當然不,最多打你一頓。

……

寒子的偵探所相當湊合,就開設在小區的商品房內。寒子租借了房子,申請掛牌後偵探社就成立了。不過由於寒子有案底,雖然偵探社屬於寒子經營,但是明面老闆是寒子的好友莫蔚。

現在偵探社只有寒子一個人,也許只會有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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