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 醉翁之意

對沈冰進行宣判之後,進入了休息時間,各律師回自己房間,也可以選擇去見自己的被告。兩名檢控官可以互相來往和交談。進入房間之後,有電話詢問晚餐的菜色,表示會把晚餐送到房間內。最後電話提醒,晚上八點繼續開庭。

曹雲隨意的要了蓋澆飯後,坐在床上發獃。

按照法庭的意思,流出照片者60%責任,綁架者40%責任的劃分,計算出每3%一條命,現在沈冰拿走了20%,趙燕和自己的代理人李勝要分剩下的20%。這種戰鬥分到9%以內就算是勝利了。

9%代表三條命,李勝一條,李勝還有兒女,孫子,外孫,李勝這邊的命是比較富餘的。趙燕三十多歲時候,成為一檔唱歌綜藝節目的導師,和一位年輕選手結婚。

三十五歲趙燕生了一個男孩,三十七歲,夫妻離婚,趙燕用財產換取了撫養權。四十歲,趙燕再次看上小狼狗,兩人同住一年,趙燕有孕生一女孩。因之前經紀人請私家偵探拍攝到小狼狗就是把她當成墊腳石,小狼狗外面有人,趙燕並沒有和小狼狗結婚。去年,趙燕再再次的和一條選秀小狼狗好上,並且在一個月前領了結婚證。

趙燕目前加上自己一共有四條人命。

3名被告一共13條人命,其中沈冰一組中有,沈冰,沈冰妻子,已經死亡的沈適,沈適留下的還在娘胎的嬰兒,一共四條命。

李勝一組:李勝,李勝的兒子,李勝的女兒,李勝的孫子,李勝的外孫。

趙燕一組:趙燕,剛領證不久的小狼狗,男娃,女娃,四條命。

曹雲想過,開庭後反駁40%責任的定論,後來一想,沒有意義。就算綁架只有5%的責任,也是平分到13條人命頭上。這麼一想曹雲恍然,法庭根本不在意綁架者有多少責任,按照烈焰法庭的意思,一家最多留兩口人。烈焰法庭要豎立殺與法為主的形象。

這樣又出來一問題,烈焰法庭和殺手團伙是不一樣的,烈焰法庭成本非常高,真的存在盈利的可能嗎?按照每個人出場費,還有布置,請武裝人員,派送車輛等等,真的有影后的人願意出大幾千萬求給影后一個公平嗎?

但是大聯盟的商家都是賺錢的,作為一星的烈焰法庭肯定是要盈利的。如果要問,東唐有誰擁有這樣的金錢和資源和土地來開設烈焰法庭,曹雲會毫不猶豫的回答:東方。東唐的首富東方。

曹雲被綁架過,扔到了東方所屬的半島上,在曹雲接觸的島上工作人員來看,都是一些很普通的人,也許他們有一些比較強的技能,但是他們的心態,生活習慣,三觀等都很普通。再看為烈焰法庭工作的武裝人員,很顯然人數不少,而且其中有老外,十有八九是海外僱傭兵。

最讓曹雲有興趣的是一號服務員,她雖然佩戴面具,但是沒有變聲,是唯一一位直接接觸律師和檢控官的人。所有的房間內電話也都是她打來的。她負責接待被送到這裡的人,用餐時她在場,庭審時她在場。

難道她才是老闆?

曹雲胡亂的想著,一直到六點食物送來,曹雲才醒轉,馬上要到自己上場了。怎麼為李勝開脫?怎麼為李勝開脫的同時,又給烈焰法庭一巴掌呢?

……

晚上八點準時開庭。

越三尺本打算開口,曹雲先站起來,彎腰對著麥克風,看法官位置,道:「首先我反對按照百分比來圈定人命,按照烈焰法庭計算方法,三名被告加他們直系親屬一共有13條命,所以只留三條,其他全部殺掉。這種做法不僅殘暴,而且完全沒有道理。我姑且不說殘暴,我這邊先說明下為什麼我認為沒有道理。」

曹雲道:「首先是烈焰法庭先提出來的,施暴者的配偶和子女都享受了施暴者做壞事帶來的成果。在本案中,三位被告做了壞事,但是都沒有得到任何利益。相反,三名被告都為自己行為付出了一定代價。首先是沈冰,沈冰因為案發,導致沈氏影業險些破產,數年虧損,旗下明星紛紛解約。其次是李勝,李勝因為警方調查失去了很多業務,並且還要給為自己頂罪的王守不菲的安家費。趙燕,在失去了娛樂業中幫助自己的影后後,其一直沒有太大的作為。」

曹雲道:「烈焰法庭提出受益者承擔連帶罪責的基本法律基礎,三名被告都沒有因為此事獲得利益,所以不適用本條規則。作為一名律師,我認為烈焰法庭出爾反爾,純粹為了殺人而殺人,罔顧自己定下的規則,只為了達到殺掉一定人數的標準,繁榮大聯盟生意,順便欺騙民意。真實目的並不是為了填補現實法庭的缺失,只是為了自身的利益。」

曹雲道:「感謝給我說完的機會,謝謝。」

司徒岩立刻站起來道:「曹律師所說的這些,都是我的意思,和曹律師無關。烈焰法庭如果不計較曹律師的言語,反而能得到很多人的支持。讓人說話,天塌不下來。」一急起來就沒有考慮一號律師稱呼,直接用日常稱呼。

這時候難得開口,坐在中間的二號法官用變聲器道:「呵呵呵呵呵呵,3號律師請坐……曹律師,你還真有膽魄。你應該很清楚,我們可以讓你開不了口,後期剪接處理之後,你根本就不會出現。」

曹雲道:「作為一名律師,既然上了法庭,就應該說清楚,說明白。」

2號法官道:「沒錯,我挺贊成你的部分觀點,按照比例殺人是不對的。這點我們在開庭之前進行過討論,烈焰法庭雖然在國外開過庭,但被告始終只有一人,並且是罪大惡極,不滅門不以平民憤。在本案開庭之前,我們已經做出了新的刑罰計算方式,10%一條命,流出照片者必須出六條命,不夠從親戚、朋友、同事等人中湊。沈冰被定20%責任,也就是要出兩條命,沈適一條命已經拿走了,剩餘要出誰,就由沈冰自己自己做主。這樣曹律師滿意了嗎?」

曹雲道:「不算很滿意,我弄不清楚為什麼10%要一條命。」

2號法官很有耐心,道:「影后被綁架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影后之死,只有兩個不痛不癢的馬仔被小懲。按照古代說法,影后至今死不瞑目,這夠得上千古冤案。影后身份很尊貴,但是本法庭只把影后當作一個人來看待,區別在於,有人出了錢,我們了解案情,確定應該接手本案,所以我們才會設立這次的影后案烈焰法庭。10%一條命是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定下的,每含冤兩年就加一條命的利息,不算過份吧?曹律師,明白了嗎?」

曹雲還沒有開口,2號法官道:「對了,為避免你誤會,我可以告訴你,有人出了錢,錢並不多,只有一萬元。超過一萬元的費用全部由烈焰法庭負責,順便說一句,這一萬元沒有交稅。」

2號法官再道:「烈焰法庭在一年前就已經開始設立懲罰的標準,比如新聞中某人綁架女子十年,每年的利息一條命。另外,被司法懲罰過的同樣罪行,本法庭不會加刑罰。比如證人王守,他是直接施暴人,但是他因為此事坐牢十年,所以本庭是不會再增加他的懲罰。相應的,任何惡意撒謊欺騙本庭的,都可能會加重刑罰。」

2號法官道:「現在剩下兩名被告,李勝和趙燕,還有20%的責任,我可以明確的說明一點,只要不超過10%,我就不殺人,但是每1%的責任需要坐牢一年。本法庭沒有專用牢房,會送到國外黑監獄服刑。也請大家理解,烈焰法庭從沒有想成為誰的敵人,只是想彌補司法的空缺,讓含冤之魂可以魂歸九泉。我們畢竟不是一個國家,各種細節需要慢慢的完善,很歡迎曹律師提供的這類意見,我們會非常重視的考慮,並且給出正面的回覆。」

「曹律師,這樣的回答還算滿意嗎?」

曹雲點頭:「謝謝。」坐下來。

2號法官道:「其實我本人有些好奇,以曹律師你的履歷來看,你的性格不應該會直接頂撞法庭。是不是有什麼原因呢?」

曹雲道:「我似乎能感覺到你們的野心,有這樣野心的人,通常……特別是對待我這種小人物都會很光明正大。而且這邊都是東唐和名唐的著名司法業內人氏,如果因為我多說話而折戟,那他們離開之後,對烈焰法庭的聲譽是大有影響的。」

2號法官笑了,道:「看來我是誤會了,我還以為和某人有關,所以你根本不把本庭看在眼裡。這樣說來,我倒是很佩服你。高山律師所對吧?不錯,是一家好律師所。如果沒問題,我們就繼續可以嗎?」

某人是誰,曹雲認為是曹烈。2號法官順便幫高山律師所打了廣告,畢竟在這邊庭審中,曹雲是名氣最小的一個人。

因為曹雲和2號法官的對話,光芒直接掩蓋了法庭,這讓越三尺有點後悔,做辯護律師要比做檢控官更容易出彩。

曹雲則記住了一句話:本法庭沒有專用牢房,會送到國外黑監獄服刑。難道法庭真的在東唐國內?這就難說了,畢竟東唐所在國家的島嶼是非常多的。不好說,也許是2號法官故意這麼說,將來視頻到了網路上後,警方會朝錯誤的方向去追查。

不過現在沒空想這麼多,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