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彈盡糧絕

很多人好奇某些職業收入。基本可以分三種,一種較高收入者,按照目前市價,陪喝酒唱歌,一場按照場所檔次不同,最低三百到七百之間,正常一天一點五個場,加上一些顧客慷慨,收入平均每天八百到三千元不等,主要是看顏值和口才。一種較低收入者,包廂服務員,月薪一萬五起步,根據檔次不同,高的可以達到三萬到四萬,甚至五六萬,不可避免的會被揩油或者怎麼樣。這兩者還有酒水抽成。至於高收入者就不討論,因為本蝦不知道,甚至前兩者也只是道聽途說。

我純故我在!

曹雲見證人不說話,道:「收到錢後,你把自己兒子欠的七張信用卡都還清了……這錢是哪來的?」

司馬落沒有反對,他知道反對也無效,他是知道有這麼回事的。因為曹雲通過搜查一課調查到,巴西一家公司通過國際銀行朝死者父親賬戶匯了一百三十萬。這也是死者母親蠢。一般人不會想到已經死去三年的證人丈夫賬戶,但是死者母親急著還錢,一口氣把兒子七張信用卡,四十五萬的欠款全還上了。

題外話,更無恥的是,因為全還了,其兒子的信用額度竟然大大提升。

法官見證人情緒有些失控,又是哭又開始撒潑,於是道:「休庭十五分鐘。」

休庭後,法庭人員開始對證人做工作,安撫其情緒,說明法庭上的規則。司馬落也告訴證人,警方已經掌握了這條線索。同時司馬落認為,對方只依靠這線索是無法打掉桑尼的罪名。

……

重新開庭,死者母親作為證人承認了這件事,丈夫賬戶確實收到了一百三十萬。

曹雲繼續問:「你知道這錢是什麼錢嗎?」

證人回答:「不知道。」

曹雲問:「死者生前是否給你打過電話,或者是發過信息,告訴你要查看她父親的賬戶動態。」

證人回答:「沒有。」

曹雲道:「你收到這筆錢,難道就沒有想點什麼嗎?」

司馬落站起來:「反對辯方律師引導式詢問。」

「反對有效。」

曹雲面對陪審團道:「很清楚一點,在死者死後幾天,有一筆不明巨款進入死者家屬賬戶,這很可能就是死者自殺的代價。」

司馬落:「辯方律師注意自己的言辭,目前警方還沒有對這筆巨款做出定義,巴西方面也沒有任何回應,依靠這點不能證明死者是為錢自殺。」

曹雲笑:「是不是,大家心中有數,我這邊問題問完了。」

法官問:「控方有沒有問題詢問證人?」

「沒有。」

「證人可以退席了。」

證人離開之後,曹雲開始就案發現場進行了舉證和辯論。

「首先我就現場存在自殺可能做出解釋,我的當事人凌晨一點三十分進入案發現場603房間,進入房間之後,我的當事人就去泡澡。我的當事人有兩個習慣,第一個習慣,他喜歡一邊泡澡一邊喝酒。第二個習慣,他會用蘋果做為下酒菜,現場垃圾桶留有削好的蘋果皮可以證明這一點。」

曹云:「死者在一點三十七分到達603門外,打開了603的門,拿走水果刀,藏到床下。而後她用胸口頂住水果刀的刀尖,刀柄頂在床底。我想她也猶豫了很久,所以最終死亡時間是一點五十分到兩點之間。她用力朝上一頂,水果刀就刺破她的心臟,完成了這次栽贓陷害。我的當事人泡完澡,因為喝了不少,所以根本沒有察覺到這一切。」

司馬落道:「既然辯方律師這麼解釋案發現場,那請問死者是怎麼進入603房間?」

曹雲手招呼一下,陸一航點頭,插入U盤,曹雲道:「這是603房間,大家請看視頻。」

視頻中陸一航拿了一張普通會員硬卡片,鎖上門,陸一航對鏡頭說話:「這家酒店的房門並不安全,門縫偏大,大家請看。」陸一航將卡插入門縫,上下滑動一會進入軌道,斜著一插一拉,門鎖被卡頂開。

陸一航將卡片放在鏡頭前,卡片有一些變形,陸一航道:「縫隙還是比較小的,肯定會損害到卡片。」

司馬落翻看自己的資料,問:「案發現場並沒有找到卡片。」

曹雲道:「我找到了。」

視頻接著播放,長鏡頭快進後,曹雲站立在桌子上,掀開空調蓋子,從裡面拿出了一張卡片。曹雲將卡片放進小塑料袋中,封口封上,簽字,並且特寫自己的簽字。

曹雲道:「就在開庭前兩個小時,警方已經證實卡片上有死者的指紋。目前正在核對我封口的筆跡和物證的筆跡是否相同。」

再次休庭。

……

搜查一課一名制服警察出庭作證,證明曹雲給的證據的真實性,表明卡片上有死者的指紋,同時這卡片屬於死者所有,是死者辦理的一家游泳館的會員卡。同時在空調內側找到死者指紋,從指紋來看,死者掀開過空調外殼。

為什麼曹雲要到最後才讓警方介入並且鑒定呢?這是曹雲的計策,他打算一口氣摧毀司馬落的防線。一百三十萬是給司馬落遐想的空間,加上卡片,自殺論,還有空調內指紋等全面轟炸司馬落。

不過,司馬落比曹雲想的要冷靜很多,在曹雲轟炸之後,司馬落要求休庭,自己要核對新出現的證據。法官同意,擇日再審。

……

曹雲沒想到的是,這場戰鬥才剛剛開始。

第二次庭審。

檢方第一位證人是一名小姑娘,小姑娘首先說明自己身份,是游泳館的接待人員。

司馬落用照片問:「這張卡是不是你們游泳池的會員卡。」

小姑娘回答:「是的。」

司馬落再問:「這張卡的主人名字叫宮本扇,你有印象嗎?」

小姑娘點頭:「有,宮本小姐在某月某日(案發前三天)曾經到泳池前台,稱自己的會員卡丟失,問要怎麼補辦。我告訴她繳納二十元的工本費,然後持有本人有效證件到前台辦理就可以。」

司馬落問:「她辦了嗎?」

小姑娘回答:「是的。」

「你為什麼記得這麼清楚?」

「她和我們經理髮生了爭吵。」

「為什麼?」

小姑娘回答道:「她說補辦一張銀行卡只需要十元的工本費,為什麼我們要二十元。我經理那天態度也不是非常好,就說,按照規定游泳卡是可以給別人用的。宮本小姐認為經理說她把卡給別人,自己再補辦卡,一份錢兩人用,於是就生氣了。最後我經理向宮本小姐道歉,宮本小姐免費補辦了卡。」

司馬落面對陪審團道:「根據鑒定,辯方律師提供的卡片為舊卡,在證物中並沒有新的游泳卡卡片,新卡片去哪了呢?不知道,但是我們可以知道,這張舊卡已經丟失,所以它的主人不再是死者,也就是說,死者是不可能用這張卡開603房間。」

司馬落繼續道:「我認為本案是預謀殺人,被告已經想好了布局,偷走死者的游泳卡。在案發當天,他邀請死者去賓館。死者到達603之後,被告讓死者查看空調是不是有毛病。死者按照被告要求,打開了空調留下指紋。而後被被告殺害,藏屍在床底。被告偽造了整個作案過程。然後又留下突破口,讓辯護律師找到突破口。辯護律師本人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在松井案中,他就被松井利用,證明松井無辜。我認為本案是被告克隆松井案,故布疑陣。」

現在是證據部分的法庭辯論階段。

曹雲道:「檢控方這個假想非常漂亮,但是卻有一個致命的漏洞。我的當事人從酒吧離開後,前往XX賓館登記了房間,也就是603。在當時,死者還沒有進入酒店大堂。我的當事人前往603房間,死者進入酒店大堂,直接前往603房間。請問,如果是預謀殺人,我的當事人是怎麼通知死者自己所住的房間?死者手機已經由警方鑒定,在那期間沒有收到信息和電話。」

曹雲道:「死者之所以能找到603房間,顯然是有同夥告知。我不知道同夥是誰。以我的觀點來看本案必然是自殺栽贓,130萬是誰給的,栽贓是誰獲利?獲利的人引導了死者前往603房間。控方能不能回答這個問題,死者是怎麼知道我的當事人入住的是603房間?」

司馬落回答:「死者和被告在酒吧交談了大約二十分鐘,被告還給死者買了一杯酒,在這期間,他們完全可能達成一定的溝通。」

「檢察官先生,你這就是狡辯了。用暗號?或者是用什麼方式?」曹雲道:「根據證詞,案發當天總台人員表示,我的當事人只提出一個要求,不要靠街道,車輛很吵,但是沒有指定某個房間。總台人員問,603可以嗎?我的當事人說可以。我的當事人是被動的選擇了房間。檢控官堅持我當事人預謀殺人,那請檢控官先正面解釋這個問題。」

司馬落回答:「辯方律師,我強調說明一點,檢方沒有控告被告激情殺人,而是控告被告為預謀殺人。預謀代表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