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頭帶我去了她的「家」,一個低矮的像雞窩一樣的廢棄的平房,一進門就是亂糟糟的,但是走進去的另一間屋子卻顯得很乾凈。外面的路燈的光灑進來,也顯得格外的世外桃源。
「呵呵,你能找到這麼好的地方?」
「我聰明啊。黎明哥。」我給我自己起了個名字叫黎明,就是香港那個明星一樣。而且我也給她起了個名字,叫雨巧,因為是我在下雨天的時候巧遇了她。她很喜歡,一路上蹦蹦跳跳的,說自己有名字了。
雨巧到屋裡把自己髒兮兮的像雨衣一樣的外套脫下來,又摘掉了她的爛帽子,齊耳的短髮亂糟糟的,但是看的出來,還是精心的打理過。雨巧掏出一塊小毛巾,把自己臉擦了一下,用手把頭髮梳理了一下。轉過來沖著我笑。
雨巧真的很漂亮,看上去也就17歲的樣子,下巴尖尖的,眼睛大大的,有漂亮的堅挺的鼻子。如果在我平時的時候,我一定會認為她只是一個高中生。她的臉上有幾條很長的傷痕,似乎是尖利的物品割傷的,臉頰儘管非常的消瘦,但是卻並沒有顯得病態十足,看著還是非常健康的。
我看著,呆了。這麼長時間第一次這麼仔細的看一個女子,我絕對不承認當兵三年,母豬賽貂蟬這句話,我還沒有沒見過女人到這種程度。雨巧真的是一個很漂亮很乖巧的女孩子。
雨巧臉紅了,低下了頭。低聲說:「很醜嗎?」
「不是,不是!」我趕緊說著。
然後,在雨巧的強烈建議下,我也擦了擦臉,並用雨巧的剪刀把我亂七八糟的鬍子減的差不多。雨巧用一個耙子一樣的鐵梳子,把我的頭髮梳起來。然後站在我一步開外打量著我:「嗨!沒想到你是個帥哥!」
我哈哈的笑著,的確我並不醜,曉雲能看上我也絕對是我因為我的樣子不醜。我177的身高,儘管以前臉上有些發胖,但是這段時間,我應該臉頰恢複到我大學時代的樣子。應該值得女孩子看上兩眼而不會說醜八怪的。
我笑著說:「真的帥嗎?不過你更好看。」
雨巧就紅著臉笑著躲開了我的目光,然後我們兩個對坐在雨巧屋裡的兩個破箱子上面。
雨巧並不說話,我們兩個沉默了一會。
我突然說:「怎麼,你不怕我嗎?」
「不怕,我一直害怕所有的人,但是不知道為什麼,看到你一點都不害怕。」
「為什麼呢?」
「我也不知道,我只記得我三個月的事情。這三個月,我見了任何人都非常害怕,我拚命的躲著他們。」
「哦!所以你變成了乞丐?」
「是啊,我也沒有別的辦法,只能變成這樣。」
「哈哈,你還真聰明。」
「我本來就很聰明嘛,我知道什麼地方能搞到好吃的,好玩的。呵呵,怎麼躲警察,怎麼不受欺負。」
「那比我強多了!」
「那你呢,你怎麼也變成這個樣子,你一定是個正常人,別的乞丐可沒有你這樣的。」
「我……」我笑了一下,真不知道如何講這個故事。
我說:「那我跟你說,你不要和別人說哦。」
「不會說的,我發誓!」
我低著頭,大略的把我的這段故事簡介的講給了雨巧,不過我把故事改編了一下,說陳凱得罪了黑社會,牽連到了我,因為我知道陳凱是他們殺死的,所以黑社會的人一直在追殺我。我隻字不提我曾經有過的那個斑。
雨巧聽得很入神,她問我:「那追你那些黑社會的人呢?」
「現在找不到我了,應該是我這個樣子,他們一下子找不到我。」
「你真厲害,黎明哥。」
「哪裡啊,就是為了活著。」
「到底為什麼他們一定要你死呢。黑社會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嗎?」
我脫口而出:「因為那個斑……」斑字剛一出口,我就後悔了。這個斑害死了這麼多人,把我現在也弄成這樣,我不應該說出這個字。
雨巧馬上接過去說:「斑,什麼斑?」
我喘了喘氣,咬咬牙,說:「因為我背上的斑。」
「背上的斑?」
「對,背上一個藍色的斑。」
「藍色……的……斑……背上……」雨巧的口氣變了。那兩個字從她嘴裡說出來猶如在風暴中搖曳的小船!
雨巧低下頭,很快,她的身體異樣的扭動了起來,她抱著自己的頭,喊著:「不要。不要,不要。不要!我害怕,我害怕!」
我嚇了一大跳,馬上站起來扶著雨巧的肩膀:「雨巧,你怎麼了。你怎麼了。你不要這樣,你嚇著黎明哥了!」
雨巧瘋狂的站起來,掙脫了我,向門外沖了出去。
「雨巧!」我大吼著,追了出來。
雨巧纖細的背影在雨中看著那麼無助,她沒有跑幾步就摔倒了。
我趕過去。雨巧已經昏迷了。
我把雨巧抱進屋裡。她全身都是水,我只好翻出了她的幾個比較乾淨的毛巾。把她衣服一點一點地脫掉。
我心裡默念著:「原諒我雨巧,我必須把你擦乾,要不你會生病的。」
在脫掉上衣的時候,我閉上了眼睛,雨巧的胸部應該發育的很好,儘管不是很大,但是輕輕的觸碰,非常有彈性。但是在我扶著她赤裸的後背的時候,我摸到了一樣東西。
是一個巨大的傷痕。我把雨巧放趴下來,她的整個背對著我。這是個多麼巨大傷痕啊。從左到右,從上到下,形成一個巨大的十字架。從傷口的大小來看,因為是從身體裡面取出了一樣什麼東西。
我摸著這道傷痕,我的後腦的青筋也開始劇烈的跳動起來!
雨巧,她是和我一樣曾經有過藍色的斑的人!我的大腦告訴我,沒有錯,她就是和我一樣的人。怪不得我覺得她很安全,好像我的夥伴一樣。
我看不下去了,我將雨巧幹凈的衣服給她蓋著,幫她把衣服穿上。然後又去擦下身。當我把她內褲脫掉的時候,我看到她的大腿內側也有幾道深深的傷痕,她的陰部上方,似乎也被什麼東西撞擊過,留下了好幾個撕裂似的傷痕。
我再也忍不住,眼淚洶湧澎湃的流出眼眶:「畜牲!」我咒罵著,幾乎呼吸中也噴出火焰出來,如果我有上帝的力量,我一定要讓他們不得好死,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不翻身!
雨巧接下來的幾天都是昏迷的狀態,看來她受了相當大的刺激。
我把我橋洞地下的安樂窩搬遷了過來。照顧雨巧。
為了雨巧,以後的兩天我被打了三次,都是為了搶奪看著乾淨一點的食物,一次是被一個乞丐團伙,另一次是被食品店的年輕人,還有一次是水果攤上的老闆。我一點都不後悔,因為我最終得手了,我把這些吃的搗碎,和著水給雨巧灌下去。
我每次出門,都把自己弄得髒兮兮的,因為我要白天出去,才有可能弄到好吃的乾淨的東西。而且我還要冒著被人發現的危險,如果被人發現而帶走了,雨巧沒有人照顧,一定會死去的。
對於現在的我來說,雨巧的生命比我的更加重要。我一定要讓她活過來。
整個夜裡,雨巧都會做噩夢一樣掙扎著,我的臉上也被他抓傷了好幾道,但是我一點都不疼,讓她抓吧,如果她抓我的時候能夠得到安寧,我寧肯讓她把我的臉抓個稀爛。
雨巧終於醒了,她睜開眼睛的第一句話就是對著我說:「黎明哥,你受傷了。」是的,我的臉被人用大頭皮鞋踢腫了,嘴角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撕裂了一條大口子,臉上還掛著雨巧的彩。
不過,我高興的眼淚直流,拍著雨巧的胳膊說:「沒事沒事!哥和野狗打了架。」
雨巧哭了,她哭著說:「黎明哥,你還要我嗎?」
「要,當然要,你是黎明哥的心肝寶貝。一輩子黎明哥都不會離開你。」我把雨巧扶起來抱在懷裡,她瘦弱的身體沒有一點力氣的靠在我的胸膛里。「雨巧,你醒了就好,我好擔心,好擔心。」
「黎明哥,我沒事了。我能很快好起來的。」
「嗯!黎明哥會照顧你的,你安心的躺著啊。」
接下來的日子裡,天是格外的藍,一切的東西似乎都那麼美好。
雨巧在一天天的恢複,開始露出了她燦爛的笑容。似乎以前的一切,她又都忘得乾乾淨淨了。
她吃我帶回的東西的時候,總是嬉皮笑臉的硬往我嘴裡塞,我不吃她就撓我痒痒肉,但是我每次含在嘴裡,只要不是一下子就化了的東西,一定會偷偷吐出來,藏在其他的東西裡面讓她吃下去。很快,雨巧能夠下地活動了,並能夠象一隻小黃雀一樣,在我回來的時候從我背後蹦出來,鉤著我的脖子讓我背她。
那是我一生中最快樂的日子,儘管一切都很艱苦,但是每次我看到我那個溫暖的小窩的時候,所有的委屈、艱苦、恐怖、擔心都忘掉了。那個小窩裡面,有我的雨巧在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