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嘉

獻給

母親和卡姆拉

每天早上,哈特起床後,總要坐到屋後陽台的欄杆上,扯大嗓門朝對面喊:「有什麼事嗎,鮑嘉?」

鮑嘉總會在床上翻個身,用誰也聽不見的聲音咕噥道:「有什麼事嗎,哈特?」

大伙兒為什麼叫他鮑嘉可是個謎;不過,我猜一定是哈特給他起的這個名字。不知大家是否還記得電影《卡薩布蘭卡》上映的那年。就是那年,鮑嘉的名字紅遍了整個西班牙港,小夥子們紛紛開始仿效鮑嘉那種冷硬的姿態。

人們在叫他鮑嘉以前叫他佩興斯 ,因為他從早到晚總在玩那種遊戲。但其實,他並不喜歡打牌。

你不論什麼時候走進鮑嘉的小屋,都會發現他坐在床上,面前放著一張小桌,上面擺著七行紙牌。

「夥計,有什麼事嗎?」若有人來,他總是這麼輕聲招呼一句,然後就不說話了,一沉默就是十或十五分鐘。你會覺得真要和鮑嘉說點什麼幾乎不可能,他好像對什麼都提不起興趣,而且傲氣十足。他眼睛很小,總是睡意矇矓,臉很胖,頭髮黝黑髮亮,手臂圓潤豐滿。可他並不滑稽。他做什麼事都不慌不忙,即使洗牌時舔一下大拇指的動作也十分優雅。

他是我見過的最百無聊賴的人。

他假裝要開縫紉店謀生,甚至還付錢讓我為他寫個招牌:

本店專事裁縫

定做各種西服

價格低廉公道

他買了台縫紉機和一些藍、白、棕色的粉筆。但我怎麼也想像不出他能和什麼人競爭;而且印象中,他連一件西服也沒做過。他有點像隔壁的那個木匠波普,波普就從未做過一件像樣的傢具,可整天總是計畫呀,刨呀鑿呀,做著我想被他稱作榫頭的東西。每次我問他:「波普先生,你在做什麼呀?」他總是回答說:「哈,孩子!這個問題提得好,我在做一樣沒有名字的東西。」鮑嘉倒好,連這點作為也沒有。

小時候,我從未想過鮑嘉是怎麼掙錢的。那時,我總以為人長大了自然就會有錢。波普有個干各種活計的老婆,而且她最終成了許多男人的朋友。我簡直想不出鮑嘉會有母親或者父親,他也從不往他的小屋帶女人。他住的那間小屋叫僕人房,但裡面從沒有什麼伺候那棟主屋住戶的人住過。不過是建築上的設計罷了。

像鮑嘉這樣的人居然也會交朋友,在我看來可真是奇蹟。但他確實有許多朋友;有一陣他還算得上是我們街最受歡迎的人呢。過去我常見他蹲在人行道上,身邊圍著的都是這條街上的大人物。連哈特、愛德華和埃多斯這樣的人說話時,他也總是眼皮朝下,手指在地上畫圈圈。他笑時從來不出聲,也從不講什麼故事,但每逢聚會,大家總要說:「我們得請鮑嘉來。那傢伙鬼著呢。」我猜,鮑嘉一定給了他們很多安慰和快樂。

不然哈特怎麼會像我剛才說的,每天早上都要扯著嗓門喊:「有什麼事嗎,鮑嘉?」

不然他怎麼有耐心天天去等鮑嘉那句模糊不清的回應:「有什麼事嗎,哈特?」

但有天早上,哈特喊過之後,沒人回應。過去那種似乎不可改變的東西消失了。

鮑嘉不見了。他走了,一句話都沒說就離開了我們。

整整兩天,街上的夥計們都悶悶不樂的。大家聚在鮑嘉的小屋裡。哈特拿起留在桌上的那副紙牌,又若有所思地將它們兩三張兩三張地拋落下來。

哈特說:「你們覺得他會不會去了委內瑞拉?」

但沒人知道。鮑嘉很少對他們吐露什麼。

第二天早上,哈特起床後,點了一支煙,走到屋後的陽台上,剛要張口喊,突然想起鮑嘉離開了。那天早晨他給牛擠奶的時間比平時要早,牛很不高興。

一個月過去了,又一個月過去了,鮑嘉還是沒有回來。

哈特和朋友們索性將鮑嘉的房間當成了俱樂部。他們在那兒打牌、喝朗姆酒、抽煙,有時還把偶遇的女人帶過去。沒過多久,哈特就因聚眾鬥毆、賭博遭到警方的關顧,他得花一大筆錢賄賂才能把自己從麻煩中解救出來。

就好像鮑嘉從沒來過米格爾街一樣。畢竟,他在這條街上只住了四年左右。他剛來時只帶了只手提箱,想找個住處,哈特正蹲在家門口,一面抽煙,一面讀著晚報上有關板球積分的報道,鮑嘉就問了問他。即使是那會兒他的話也不多。據哈特講,他當時只說了一句:「你知道哪兒有房子?」哈特把他領到隔壁的院子里,就是這間帶傢具的僕人房間,每月租金八元。他立刻在那兒安置下來,然後取出一沓紙牌,獨自玩起「佩興斯」來。

哈特對此印象很深。

從那以後他一直神神秘秘的。他成了「佩興斯」。

等到哈特和其他人已經或快要把鮑嘉忘了的時候,他卻回來了。他是在某天早晨七點左右回到家的,進門後發現埃多斯和一個女人在他床上。那女人尖叫著跳了起來。埃多斯也跳起來,但並不害怕,只是很尷尬。

鮑嘉說:「走開!我累了,想睡覺。」

那天他一直睡到下午五點鐘,醒來時發現屋裡擠滿了老朋友。埃多斯的嗓門又大又聒噪,好掩蓋他的難堪。哈特帶來了一瓶朗姆酒。

哈特說:「有什麼事嗎,鮑嘉?」

「有什麼事嗎,哈特?」哈特見鮑嘉接過了話茬,好不高興。

哈特打開朗姆酒,又吆喝博伊去買瓶蘇打水。

鮑嘉問:「哈特,你的牛都還好嗎?」

「都好著呢。」

「博伊呢?」

「也好。我剛才還叫過他,你沒聽見?」

「那埃羅爾呢?」

「他也很好。不過鮑嘉,出了什麼事?你好嗎?」

鮑嘉點點頭,然後喝了一大口馬德拉斯產的朗姆酒,接著又一口,又一口;沒過一會兒,他們就把那瓶朗姆酒喝光了。

「不要緊,」鮑嘉說,「我再去買一瓶。」

大伙兒從未見鮑嘉喝過這麼多酒,也從未聽他說過這麼多話。他們都很驚訝,可是沒人敢問鮑嘉去了哪兒。

鮑嘉說:「你們這幫小子就一直沒離開過我這屋嗎?」

「沒你在,不一樣。」哈特回答道。

不過大伙兒都很緊張。鮑嘉平時總是抿著嘴說話,可這次他微微咧著嘴,口音里還帶點美國腔。

「當然,當然。」鮑嘉這話說得純正極了。他就像個演員。

哈特拿不準鮑嘉是不是醉了。

你們知道,光看相貌,哈特很像演員雷克斯·哈里森,而他平時也總是極力加強這種相像。他也把頭髮朝後梳,兩眼眯縫著,說起話來簡直就是哈里森。

「見鬼,鮑嘉,」哈特說,他變得頗像雷克斯·哈里森,「你還是快點把一切都告訴我們吧。」

鮑嘉露出牙齒笑了笑,一副玩世不恭的樣子。

「我會說的。」他說完站起身來,將兩隻大拇指插進腰帶,「別急,我會把一切都說出來的。」

他點了一支煙,朝後仰去,煙熏著了他的眼睛,他眨了眨眼,然後慢條斯理地講起他的故事來。

他在一條船上謀了份差事,去了英屬蓋亞那。從那兒他下船去了內陸地區,在魯普努尼當上了牛仔,向巴西走私物品(他沒說是什麼),他還將一些年輕的巴西女子帶到喬治敦。他在那兒開了一家最棒的妓院,幹得正紅火,拿了他賄賂的警察卻背信棄義,將他抓了起來。

「那地方可高級了,」他說,「沒有乞丐,都是些法官、醫生和市政要員。」

「然後呢?」埃多斯問,「進了監獄?」

「你怎麼這麼蠢!」哈特說,「要那樣,這老兄怎麼還會和我們在這裡待著?為什麼你們這幫人都這麼蠢?你幹嗎不讓他講下去?」

可是鮑嘉生氣了,拒絕再說一個字。

從那時起,這幫兄弟之間的關係發生了變化。鮑嘉成了電影中的鮑嘉。哈特成了哈里森。早晨的對話變成了這樣:

「鮑嘉!」

「住嘴,哈特!」

鮑嘉現在成了這條街上最讓人害怕的人。據說連「大腳」比佛都很怕他。此時的鮑嘉竭盡酗酒、打牌、賭博之能事,經常朝獨自走在街上的女孩罵髒話。他買了一頂帽子,把帽檐壓得低低的,幾乎遮住了眼睛。他常常一個人站在院子那堵高高的水泥護牆邊,雙手插在口袋裡,一隻腳抵著牆,嘴裡永遠叼著根香煙。他幾乎成了一處固定的風景。

後來,他又不見了。他本來正和一幫朋友在他屋裡打牌,突然起身說:「我去上趟廁所。」

他們就四個月再沒見到他。

等他回來時,人長胖了點,不過脾氣也變壞不少。這次口音可完全美國化了。為了完成那模仿,他開始同孩子們親近起來。他在街上招呼他們,給他們錢買口香糖和巧克力。他喜歡輕拍他們的腦袋,給他們忠告。

他第三次離開又回來後,在自己的房間里為這條街所有的孩子(或用他的話說,

返回目录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