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十九節

丹芙獨自一人留在那裡,心想,自己是不是的確誤會了。她和寵兒當時站在樹林中交頭接耳,而塞絲坐在石頭上。丹芙知道「林間空地」曾是貝比·薩格斯佈道的地方,不過那時候她還是個嬰兒。她從不記得自己後來到過那裡。一百二十四號和它後面的田野是她了解和需要的全部世界。

從前有過一段時間,她了解得更多,也更願意了解。她曾經沿著小徑走向另一座真實的房子。曾經在窗下偷聽。她獨自干過四回——偷偷離開一百二十四號,在午後,當她媽媽和奶奶放鬆了警惕,家務活已經幹完,而晚飯又沒開始;充分利用與晚上的職責換檔的一小時空閑。丹芙曾經溜號去找那座其他孩子能去、而她卻不能去的房子。她找到的時候,膽小得不敢到前門去,只好扒著窗戶往裡偷看。瓊斯女士端坐在直背椅上;幾個孩子盤腿坐在她面前的地板上。瓊斯女士拿著一本書。孩子們拿著石板。瓊斯女士在說著什麼,可是聲音太小了,丹芙什麼也聽不見。孩子們跟著她說。丹芙去看了四次。第五次,瓊斯女士抓住了她,說:「從前門進來,丹芙小姐。這可不是兒戲。」

於是她有幾乎整整一年時間可以和同學們相伴,和他們一起學習拼寫和算術。她那時七歲,那些下午的兩個鐘頭一直為她所珍視。尤其可貴的是,她做下這件事全靠自己,還因為讓媽媽和哥哥們喜出望外而喜出望外。每月收費五分錢,瓊斯女士做了白人們認為即便合法也毫無必要的事情:讓她的小客廳里擠滿那些有時間也有興趣讀書的黑孩子。帶給瓊斯女士的五分錢系在手絹里,拴在腰帶上,這讓丹芙熱血沸騰。她學著盡量老練地使用粉筆,以免發出尖聲;欣賞大寫的W、小寫的i、自己名字里字母的美,還有瓊斯女士用作課本的《聖經》里深切哀愴的句子。丹芙每天早上溫習功課,每天下午去一顯身手。她是這樣快樂,都不知道自己在被同學們迴避著——他們找借口、改變步調,不跟她走到一起。是內爾森·洛德——那個跟她一樣聰明的男孩——終止了這一切;他問起了關於她媽媽的問題,使得粉筆、小寫i和那些下午包含的其餘內容變得永遠不可企及。他問問題的時候,她本該一笑置之,或者把他推個跟頭,可是他的臉上和聲音里都沒有惡意,只有好奇。然而他提問時在她心裡跳將起來的東西,事實上蟄伏已久了。

她再也沒有回去。第二天她沒去上學,塞絲問她為什麼。丹芙沒有回答。她害怕得不敢找她的哥哥或是別的什麼人去問內爾森·洛德的問題,因為關於她媽媽的某種古怪而可怕的感覺,正在那從她心裡跳將起來的東西周圍聚集。後來,貝比·薩格斯去世後,她已不再奇怪,霍華德和巴格勒為什麼要出走。她不同意塞絲的解釋,說什麼是因為鬼才離開的。如果真是這樣,他們為什麼耽擱這麼久呢?他們同它一起生活的時間跟她一樣長。但是,如果內爾森·洛德說得對——那就怪不得他們要那麼悶悶不樂,儘可能遠地離開家了。

與此同時,丹芙開始專心致志地對付那個小鬼魂,於是,有關塞絲的不可開交的噩夢獲得了解脫。在內爾森·洛德提問以前,她很少對它的胡鬧感興趣。既然她媽媽和奶奶對鬼魂的出沒表現得相當耐心,她便對它漠不關心了。後來,它開始惹惱她,用惡作劇搞得她疲憊不堪。那正是她走出門、跟著孩子們去瓊斯女士的家庭學校上學的時候。於是,她所有的憤怒、愛和恐懼都繫於小鬼魂一身,她對此完全不知如何是好。甚至當她真的鼓起勇氣去問內爾森·洛德問過的問題時,她也聽不見塞絲的回答,聽不見貝比·薩格斯的回答,聽不見此後的任何一句話。整整兩年時間,她一直在一種堅實得無法穿透的寂靜之中度過,但她的眼睛卻因而得到了一種她自己都不敢置信的力量。比如,她看得見一隻蹲在頭頂上六十英尺高樹枝上的麻雀的兩個黑鼻孔。她有整整兩年什麼都聽不見;然後,就突然聽見了近處爬樓梯的轟響。貝比·薩格斯以為是「來,小鬼」走進了它從來不去的地方。塞絲以為是兒子玩的印第安橡皮球滾下了樓梯。

「是那該死的狗發昏了嗎?」貝比·薩格斯嚷道。

「它在門廊呢,」塞絲道,「不信你自己去看。」

「那我聽到的是什麼呀?」

塞絲砰地蓋上爐蓋。「巴格勒!巴格勒!我跟你們倆都說過,不許在這兒玩球。」她看了看白樓梯,見丹芙站在頂層。

「她在學著爬樓梯。」

「什麼?」開爐蓋用的墊布在塞絲手裡攥成一團。

「那個小孩,」丹芙說,「你沒聽見她在爬嗎?」

首先跳出的是這樣一個問題:到底是丹芙真的聽見了什麼動靜,還是那個「都會爬了?」的小女兒仍舊在這裡肆虐,變本加厲?

丹芙的聽覺被一聲她不忍聽到的回答切斷,又被她死去的姐姐試圖爬樓梯的響動接上,它的恢複標誌著一百二十四號裡面的人們命運的又一次轉折。從那時起,鬼魂的出沒就充滿了惡意。不再是嘆息和意外事故了,而是變成了直截了當和蓄意為之的摧殘。巴格勒和霍華德對於跟女人們一起住在房子里感到怒不可遏,如果不去城裡干送水和喂牲口的臨時工作,他們便時時刻刻都悶悶不樂地怪罪她們。直到最後,這惡意變成了過分的個人攻擊,把他們兩個一起趕走。貝比·薩格斯累了,在床上長卧不起,直到她那偉大而蒼老的心停止跳動。除了不定期的對色彩的要求,她實際上一語不發——直到她生命中最後一天的那個下午,她下了床,慢悠悠地顛到起居室門口,向塞絲和丹芙宣告她從六十年奴隸生涯和十年自由人的日子中學到的一課:這世界上除了白人沒有別的不幸。「他們不懂得適可而止。」她說道,然後就離開她們,回到床上,拉上被子,讓她們永遠地記住那個思想。

此後不久,塞絲和丹芙試圖召喚那個小鬼魂,跟它理論,可是毫無結果。結果來了一個男人,保羅·D,將它吼走、打跑,之後自己取代它的位置。無論有沒有狂歡節那回事,丹芙都更願意接受那個滿腔怒火的嬰兒,而不是他。保羅·D搬來後最初的那些日子裡,丹芙儘可能久地待在她的那間祖母綠密室里,像山一樣孤獨,也幾乎一樣龐大;她常想,誰都有個伴兒,單單她沒有,連讓一個鬼跟她做伴都不行。所以,當她看見那條黑裙子和下面的兩隻沒系好鞋帶的鞋子時,她渾身發抖,暗自謝天謝地。無論寵兒有怎樣的威力,無論她怎樣發威,寵兒總是她的。想到寵兒對塞絲的計畫的危害性,丹芙警惕起來,但又覺得無力阻撓;她太渴望去愛別人了。在「林間空地」目睹的一幕令她羞辱,因為在塞絲和寵兒之間作選擇並不存在矛盾。

她離開她的綠色灌木小屋,朝著小溪走去,不禁心想,如果寵兒真的決定掐死她的媽媽,那該怎麼辦。她會任其發生嗎?謀殺,內爾森·洛德說過的。「你媽媽不是因為謀殺給關起來了嗎?她進去的時候你沒跟著嗎?」

是那第二個問題,使得她過了那麼長時間才去找塞絲問第一個問題。那跳將起來的東西,曾經在這樣一個地方被卷了起來:一片漆黑,有塊石頭,還有某種能自己動彈的東西。她還沒聽到回答,耳朵就聾了;同那些盛開著追隨陽光、當陽光離去時又緊緊關閉自己的小茉莉花一樣,丹芙一直守候著那個嬰兒,對周圍的一切事物都不管不顧。直到保羅·D到來。不過,他造成的破壞因為寵兒奇蹟般的復活而自動失效了。

就在前面,在小溪邊,丹芙能看見她的剪影:她赤腳立在水中,黑裙子提到腿肚上,美麗的頭全神貫注地低垂著。

丹芙眨落新鮮的眼淚,靠近她——渴盼著一句話,一個寬恕的信號。

丹芙脫下鞋子,在她身旁將雙腳踏入水中。過了一會兒,她才把目光從寵兒奇妙的頭上移開,去看她正在盯著什麼看。

一隻烏龜沿著河岸徐行,拐了個彎,爬向乾燥的地面。身後不遠處是另一隻,頭朝著同一個方向。四隻盤子各就各位,安置在一隻踟躕不前的碗缽下面。從雌龜身後的草叢裡,那隻雄龜飛快地爬出來,飛快地騎在她的背上。他勇不可擋——就在她的肩膀旁,他把腳埋進土裡。脖子糾纏起來——她的往上伸,他的朝下彎,他們相親的頭拍打,拍打,拍打。她焦渴的脖頸抬得比什麼都高,宛如一根手指,伸向他的脖頸,冒著伸出碗缽外面的一切危險,只是為了觸到他的臉。沉甸甸的甲殼彼此撞擊,抗議並嘲笑著他們那遊離出來相觸的頭。

寵兒放下裙褶。裙子在她周圍展開。裙擺浸在河水中,顏色暗了下來。

在「先生」的視線達不到的地方,謝天謝地,遠離了公雞們那微笑著的首領,保羅·D開始顫抖。不是突然開始的,也不是可以輕易覺察出來的。當他的脖子被繩子拴在馬車軸上,而他在繩子允許的範圍內儘可能地扭過頭、希望最後看一眼「兄弟」的時候,還有後來,當他們把鐐銬銬上他的腳踝和手腕的時候,都根本沒有顫抖的明顯跡象。就是十八天以後,當他看見壕溝的時候,也仍然沒有任何跡象。那是一道一千英尺長的泥土溝——有五英尺深、五英尺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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