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我好像對它有一種喜愛、一種嗜好。一道道閃電,一條條雷霆的小溪。我就是那風暴眼。哀悼著那些劈裂的樹、那些就要餓死在屋頂上的母雞。考慮著應該做點什麼來拯救它們,因為沒有我它們就不能夠自救,因為——沒錯,這是我的風暴,不是嗎?我摧折生靈,是為了證明我能將它們重新修補好。儘管痛苦是它們的,但我也分享了,不是嗎?當然了。當然了。我是不會以另外一種方式獲得痛苦的。可這就是另一種方式。我現在有點不自在了。覺得有一點虛假。那麼,我納悶,假如沒有幾滴鮮血供我來冥思苦想,我會是什麼呢?假如沒有痛苦的語言來刻下記號,然後再將它失去,我又會是什麼呢?

我應該離開這個地方了。避開窗戶;拋開門上的小孔,這個我割出來因而介入各種生活、而不是自己謀得某種生活的孔。是對大都會的熱愛搞得我心煩意亂,想法頻出。讓我以為我能說出它那響亮的聲音,而且能讓那聲音聽起來蠻有人味。我完全誤解了人們。

我原以為我很了解他們,並不擔心他們不真的了解我。現在,他們處處同我相抵觸的緣由已經再清楚不過了:他們一直很了解我。他們用眼角的餘光觀察我。當我雙唇緊閉、緘口不語、避人耳目、自以為最不易覺察的時候,他們正在彼此悄聲議論我。他們知道我有多麼靠不住;知道我那全知全能的自我是多麼可憐、可悲地掩蓋著自己的軟弱無能。知道我編造著有關他們的故事的時候——自以為幹得漂亮極了——完完全全被他們攥在了手心裡,無情地操縱來操縱去。我透過門窗觀察他們,抓住每一個機會跟蹤他們,傳他們的閑話,攪和到他們的生活里去,自以為隱藏得不露馬腳,而與此同時,他們一直在觀察我。有時候他們甚至為我感到難過。一想到他們對我的憐憫,我就想死。

所以說,我把事情完全搞錯了。我認定其中一個人會殺掉另外一個。我等著出事,好去描述它。我是那麼肯定,肯定它會發生。我一心認定,過去就是一張用壞了的唱片,只能在裂紋處不斷重複自己,此外別無選擇,而且根本不存在什麼力量能把唱針抬起來。我是那麼肯定,他們卻跳著舞邁著步子把我踩在了腳下。他們很忙,忙著變得更新奇、更複雜、更飄忽不定——我猜你會說,更有人味了;而我呢,反倒成了那個可以預測的人,在從孤獨走向自以為是的過程中迷失了自己,以為只有我的空間、我的觀點是唯一存在的,唯一正確的。我多管閑事、指手畫腳的時候簡直太興奮了,結果把事情做過了頭,反而錯過了顯而易見的東西。我盯著大街小巷看,那一座座向石頭施壓又遭到石頭壓迫的樓房讓我激動不已;我太喜歡里里外外地琢磨每一件事物了,反而將自己貼身的上衣口袋裡所發生的一切拋到了腦後。

我看見了他們三個,費莉絲、喬和維奧萊特,他們在我看來就像是多卡絲、喬和維奧萊特在鏡中的影子。我一直相信,我看見了他們干下的每一件重要事情,而且憑著我所看見的,那些我沒看見的事我也能想像出來:他們是多麼奇妙迷人,多麼身不由己。就像危險的孩子一樣。這就是我想相信的東西。我從來沒想過他們還會有別的想法,經歷別的感情,以我做夢也想不到的方式把他們的生活相互結合在一起。比如說喬。直到此時此刻我也拿不准他的眼淚到底是為了什麼而流,不過我敢肯定那不僅僅是給多卡絲的。當時,他頂風冒雨地滿街亂跑,我一直以為他是在找她,而不是找「野姑娘」那間金色的屋子。那個石頭中間的家;那個白天里大半時間能透進陽光的地方。沒什麼可驕傲的,不值得向任何人炫耀,想住在裡面也沒道理。可是我想。我想住在一個早就為我造好了的地方,既舒服又寬敞。家門從來不必關上,傾斜的視野中有陽光和明亮的秋葉,而沒有雨。在那裡,假如天空晴朗,可以指望看見月光;當然,無論如何星星總是能看見的。下面更遠處,還有一條名叫「叛逆」的河可以依賴。

我真想把自己關在那種寧靜之中,這寧靜是那個住在裡面的女人留下的,她把所有的人都嚇壞了。人們都看不見她,她還不至於蠢到讓人發現。話又說回來了,誰會來看她呢,一個住在石頭裡面的頑皮的女人?誰會來看她而又不害怕呢?不害怕她用凝視的眼睛回望你?我是不會在意的。我為什麼要害怕?她見過我,並不怕我。她擁抱我。理解我。把自己的手伸給了我。我被她感動了。暗自鬆了口氣。

現在我明白了。

愛麗絲·曼弗雷德從那條樹木成行的街道搬回了斯普林菲爾德。那兒住著一個對顏色鮮艷的衣裳有偏好的女人,這個人的乳房現在大概已經成了鬆軟的海豹皮口袋了,她也許需要點什麼東西。窗帘;一副能越冬的上好的外套里子。也許想找一個夜間能提供必需品的人做伴,讓自己高興。

費莉絲仍然去菲爾頓商店買「正點」唱片,然後從肉鋪慢吞吞地往家走,結果肉還沒進鍋就變質了。她以為那樣的話她就能再騙我一次——走得那麼慢,顯得周圍的人都在跑似的。那糊弄不了我:她走路的速度也許很慢,可她的發展速度卻是來年的新聞。不管舉起的拳頭在她面前僵住還是伸開拳頭來握手,她都不是任何人的同謀、榔頭或者玩具。

喬找到了工作,是在一家名叫「礦產」的地下酒吧值夜班,這讓他得以看見大都會展示它那不可思議的天空,得以在午後的陽光下跟維奧萊特四處亂轉。他下班回家剛好是在日出之後,路上,他將從高架鐵道的台階上走下來;如果看見一輛牛奶車停在路邊,他可能會買一品脫裝在柳條箱里的隔天牛奶喝,來冷卻一下晚上那頓熱玉米麵包。到了公寓樓下,他會拾起夜裡睡在門口的流浪漢丟棄的垃圾,扔進垃圾桶,再把孩子們的玩具收拾起來,放在樓梯井下面。假如他從中找到一個他認識的布娃娃,他就把它立起來,讓它舒服地靠在玩具堆上。他爬上樓梯,還沒走到自己家門前,就會聞見維奧萊特死抱著不放的火腿肉正在煎出油來,這是給鍋里咕嘟著的玉米粥調味用的。他一面把門在身後關上,一面大聲叫她:「維?」她也回叫道:「喬?」就好像那會是別人,會是一個冒昧的鄰居或者一個皮膚很糟的年輕的鬼魂站在那兒似的。於是他們開始吃早餐,然後多半還要睡一覺。因為喬的工作——還有維奧萊特的工作——再加上別的事情,他們已經不在夜裡睡覺了——把那種浪費時間的事改成了視身體需要隨時眯上一小覺;對他們來說,不難發現那感覺有多麼美妙。一天里其餘的時間他們想怎麼安排就怎麼安排。比如說,維奧萊特給人做過一次頭髮之後,他會在雜貨鋪里同她碰頭,她要一份香草奶昔,他要一份櫻桃果汁。

他們會沿著125街上走過第七大道,要是累了,就隨便找個台階坐下來歇一會兒,跟靠在一樓窗台上的女人談一談天氣和年輕人的行為不端。要不他們就閑逛到「角落」去,站在人群中聽那些目光遙遠的男人發表演說。(他們喜歡這些男人,不過維奧萊特很擔心他們中間哪個人會從站著的木頭箱子或破椅子上摔下來,或者人群中的某個人喊出什麼傷害那個人感情的話來。喬酷愛那遙遠的目光,總是全力支持,在適當的時候還插進一句鼓勵的話。)

隔一段時間,他們就會一路坐火車到42街去享受被喬稱作獅子樓梯的那種東西。要不他們就漫無目的地走在72街上,看男人們為建一棟新樓在地上挖坑。坑很深,嚇壞了維奧萊特,可喬被迷住了。他們兩人都覺得這很可恥。

不過,好多時候他們還是待在家裡把事情理清楚,互相講述他們喜歡一遍遍聽的那些個人的小故事,或者圍著維奧萊特買來的那隻鳥瞎忙活。鳥買得很便宜,因為它身體不好。幾乎不啄食。光喝水,不吃東西。維奧萊特拌的特製鳥食也不管用。當她透過小籠子的柵欄對著它嘰嘰咕咕時,它只是將目光掃過她的臉,腦袋也不轉一下。可是,正如我很久以前說過的那樣,維奧萊特偏偏異常頑固。她猜想小鳥並不孤單,因為她把它從一群鳥中挑出來買走的時候它已經是一副悲傷的模樣了。於是,維奧萊特斷定,要是食物、夥伴以及它自己的棲身之所對它來說都不重要的話,那麼除了音樂就再也不剩什麼可熱愛、可需要的了;喬對此表示同意。他們在一個星期六把鳥籠提到樓頂,那上面疾風勁吹,穿襯衫的樂手們也在他們身後吹開了,樂曲奔涌而出。從那以後,小鳥對它自己、對他們都成了個樂趣。

由於喬必須半夜上班,他們便對晚飯後的時間格外珍惜。要是他們不跟吉斯坦、斯塔克,還有斯塔克的新任妻子費意一起玩惠斯特牌,沒答應替誰照看孩子,沒有讓瑪爾芳進來說說閑話(她假裝忠實,卻把他們兩人雙雙背叛了;來串串門會讓她覺得不那麼難受),他們就兩個人玩撲克,然後上床睡覺,鑽到被子底下。他們打算儘快把被子撕成原始的碎布片,再買一床緞子縫邊的優質羊毛毯。買深藍色的,也許,儘管那樣做很冒險,因為到處飛著煤灰什麼的,可喬偏愛藍色。他想鑽到藍毯子下面抱住她。抓住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上、肚子上。他想設想一下,當他和她兩個人躺在黑暗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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