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巴拿馬:正義事業行動 戰後反思

在「正義事業行動」以後的日子裡,不止一次地有人問我:「你吸取了什麼經驗教訓?」以及「如果你必須重來一次,你會作出什麼不同的反應?」

我還是先回答第二個問題吧:「我會守衛公使館,那樣的話我們就可以在諾列加進去的時候抓住他,抑或我們可以根本剝奪他那樣的機會。」

至於獲得的教訓,我認為「正義事業行動」是一次非常成功的行動,其成功有幾個方面的原因:

首先,1986年的「戈德華特-尼科爾斯法案」明確制定了直接到戰場一級的指揮鏈以及完成指揮任務的權威。根據這個法案,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成了國家指揮當局(國防部長和總統)的首席軍事顧問,而參謀長聯席會議成員直接受其主席領導,並直接對他負責,而不是像原先那樣直接對各位參謀長負責。這並不是說機敏的主席就不和各軍種參謀長商量,但它省去了有時會受軍種本位主義影響的、必須雙方都同意才作出決定的過程。該法案還把作戰的首席指揮官納入了指揮鏈,給予他們作戰與和平時期進行軍事行動的額外權力。

其次,國家指揮當局給瑟曼將軍下達了明確的指示。

第三,從一開始,瑟曼將軍就給了我全權指揮部隊的權力和制定計畫所必須的自由。

第四,計畫一旦制定,我們就通過授權部門逐級向上彙報,並得到書面核准。

第五,我們有充分的時間進行預演。

第六,行動開始的時候,我們獲准在不改變原計畫的情況下執行。

回到這個問題來:「你從中吸取了什麼教訓?」

我不能說我們真正獲得了什麼教訓。在我看來,你只能從一次大的錯誤或沒能預見到將對整個任務產生影響的整個過程中的某個環節——訓練準備、計畫的發展等等——中吸取教訓。

儘管這麼說,我們的確認為,使我們在巴拿馬獲得成功的一些原則和程序,對將來的行動同樣適用:

● 部署與實施的結合是所有應急行動成功的關鍵,尤其是在有其他軍種部隊參與聯合行動的情況下。

● 必須有一個能對最基層的需要作出反應、以「作戰人員」為主導的流線型的指揮控制結構。

● 絕對優勢的部隊能速戰速決,減少雙方傷亡。

● 不斷地溫習交火的規則,加上積極正面的消息傳播,將有助於最大限度地發揮戰鬥力和靈活性。

● 聯合通信與電子操作指令的使用對聯合行動的成功至關重要。

● 部隊在作戰時能發揮他們的訓練水平——這就足夠了,在你能想像到的最現實的作戰條件下,實戰演習是不可替代的。

● 最基層的單位必須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否則他們的潛力無法充分發揮。

● 進入戰場的最強大的部隊當屬心理戰部隊。如果你能影響敵人的心理,那麼無論從哪個方面來看,任務都會變得容易得多,而且付出的代價也會少得多。

● 特種部隊和常規部隊的合理結合能最大限度地發揮部隊的潛力和戰鬥力,而這在其他條件下是做不到的。

所有這些對「正義事業行動」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貢獻,而它們也是高級指揮官在一般情況下應當做到的。

最後,領導作出的部署也許相當完美,執行計畫的部隊也必須如此,因為計畫的結果取決於他們的水平。

對來自不同軍種的不同部隊的動力、技術和專業水平、勇氣、成熟與關愛,我再稱讚都覺得不夠。我們的軍官和士官受過非常良好的訓練。他們帶領部隊的方式正是部隊所期望的。他們和他們的部隊完成了我們下達的所有任務——甚至更多。他們為我們在「正義事業行動」中取得的成績贏得了信譽。

還有一個群體也值得肯定——那些在巴拿馬的軍人的妻子們。她們沒有接到任何警報就被捲入了你死我活的戰鬥。12月19日和20日晚上,在戰鬥激烈進行的時候,她們摟著孩子躲在壁櫥里。2天以後,正是這些婦女開辦了雜貨商店和軍營小賣部,使更多的家庭拿到了急需的用品。她們是最高等級的專業人士,值得我們最誠摯的敬意和感謝。

是的,我們對「正義事業行動」非常滿意。但是我們並沒有停留在勝利上。我們知道,任何時候都可能發生另一次重大的危機。我們必須做好準備。然而,我們並不知道需要等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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