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步驟

當天晚上,羅伯特·牛頓就帶了聯邦調查局的一幫特工趕到了那塊採石場。第二天的黎明時分,聯邦調查局已經調集了一大批刑事調查專家對那裡的每一棵草木、每一粒沙子進行仔細檢查。還有兩名潛水員奉命下到了渾濁的泥水中作徹底的搜查。在林子中他們則布置了十名特工,以防外人闖入。聯邦調查局派出的另一批特工,他們找到了與牛頓一起砍柴火的那幾個人,逐一作了訪談。而更多的特工則被派出去逐家查訪住在通往那個林子的土路附近的農戶。那條土路的塵土樣本也已經被取走,正與從那輛廢棄的麵包車上收集到的樣本在作比對。土路上的車轍印痕也都被一一拍照,以待日後詳細分析。

在聯邦調查局本部內,彈道專家已經對那支烏茲衝鋒槍做了進一步測試。這一次是拿射擊後的空彈殼與從上次麵包車和犯罪現場收集來的空彈殼作比對。結果證明,彈殼外部的印痕以及撞針的撞擊深度都完全一致。由此,這支槍與那兩次作案用的槍乃是同一支槍已絕無疑問,可以百分之一百二十地肯定了。從新加坡返回來的消息也證實,從槍身上的出廠編號來看,這一支槍確實是該廠所出,他們正在查閱檔案,以便確定它出廠後的去向。在聯邦調查局的電腦里,世界上每一個軍火商的名字資料一應俱全,無一遺漏。

聯邦調查局之所以如此勞師動眾,無非是為了由點及面,利用一點取得突破,隨後順藤摸瓜破獲全案。但是,他們無法完全防止人們發現他們的動作。那條通往採石場的路是亞歷克斯·杜本斯每天上班的必經之路。那天上班路上,他看到兩輛車從那條泥石小路駛上大路。雖然聯邦調查局實驗室的這一輛轎車和一輛麵包車的車身上都沒有標記,但它們用的車牌都是聯邦政府的公務車牌,對他來說,就已足夠了,無須再找更多的證據了。

杜本斯不是一個容易激動的人。他受到的專業訓練使他能夠把世界看作是無數個小的和分立的問題的集合,而每一個小問題都有各自的解決辦法。如果你能夠解決掉足夠多的小問題,那麼那些大的問題同樣也就迎刃而解了,一次一個,集腋成裘。另外,他還是一個心思縝密的人。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一個宏大計畫的一部分,既構成該計畫的下一步的一部分,又與這下一步分開而自行獨立。他的這個特點使他不能輕易為他的夥伴同道所理解,但是他所取得的成功卻不容他們對他提出任何異議,因為他師出必勝,從未失過手。這就為他贏得了手下的尊敬和忠誠,在亞歷克斯的眼裡,他們對於他所視作為人生使命的行動,熱情有餘,理智不足。

兩輛車同時從那條小路上駛出來,本來就已經夠不尋常了,杜本斯心想,而且還都掛了政府的公務牌照,它的概率顯然超出了一般可接受的範圍。因此,他不得不假設,聯邦調查局已經知道,他曾經利用這個採石場作為武器訓練的場所。那麼,消息又是怎麼走漏出去的?他不禁感到不解。或許是某一個獵人,哪一個鄉巴佬,進到裡面去打松鼠或鳥兒時發現了什麼?或者,還有可能,是那些砍柴人中的某一個?還是附近的農場來的哪一個毛頭小夥子?但不管怎樣,現在的當務之急是,馬上弄清問題到底有多大了?

他總共只帶他的人去那裡搞過四次射擊訓練,最近的那一次就是那個愛爾蘭人來的時候。嗯,這件事意味著什麼?他眼盯著前面的路,心中不住地問著自己。那已經是好幾個星期以前的事了。每一次來,他們都是揀交通高峰時間作射擊訓練的,大部分是在上午。即使離開華盛頓已經這麼遠了,在清晨和下午的晚些時候,這條路上的兩個交通高峰時段內,路經的轎車和卡車仍是夠多的,足以給環境增添不少噪音。因此,要說有什麼人聽見了槍聲的話,那是不太可能的。好啦,這個方面就不必多慮了。

每次,他們在那裡的射擊訓練完畢之後,亞歷克斯總是不遺餘力地仔細搜尋,把散落在地上的空彈殼全部撿走,他確信他們沒有留下一點兒痕迹,甚至沒有留下一個煙頭,可以證明他們到過那裡。至於車胎痕迹,一點兒也不留下是不可能的,但是,他之所以選擇那個地方的一個理由就是,每到周末,附近的小青年都愛躲到這裡停車——所以車胎的痕迹很多。

他清楚記得他們把那支槍丟進那裡的水中了。但誰又能發現得了它?採石場那個水坑的水深足有八十英尺以上——他還親自核實過——而且看上去黑黝黝的,就像一片尚未插秧的稻田,令人望而生畏,因為雨水衝進去的塵土泥沙,加上水面上已經形成的不知為何物的浮渣泡沫,使它渾濁不堪。這絕不是一個適宜游泳的地方。他們只把那支米勒射過人的槍丟在裡面了。但是,儘管似乎匪夷所思,事情卻是明擺在那裡,所以他不得不假設他們已經發現了它。至於他們到底是怎麼發現的,此刻對他無關緊要。嗯,我們也得把其他的槍處置掉,馬上,亞歷克斯心中想。新槍是隨便什麼時候都能搞到的。

那麼警察最多能發現些什麼呢?他在心裡自己問自己。可以說他對警察的辦案程序已經了如指掌。了解敵手,對他來說,似乎是一件順理順章、天經地義之事,因為這是克敵制勝的惟一方法。所以,他早就搜集了許多刑事調查技術方面的教科書,就是各種警察學校里用來訓練警察的那些教材,例如施奈德編寫的《兇殺調查》和《執法必讀》等。他和他的手下已經仔細閱讀和研究過收集到的每一本書,其努力程度決不亞於那些陽光燦爛的未來警察……

那支槍上是不可能再提取到指紋了。在水中浸泡了這麼長的時間後,形成指紋的皮膚油脂早也溶於水中,消失得無影無蹤。雖然亞歷克斯本人也搬動和擦洗過那支槍,但是,槍上的指紋確實不必擔心。

至於那輛麵包車,他們也早就把它處置乾淨了。首先,它本來就是偷的,以後的改裝也是一個自己人完成的。車子一共用過四組不同的牌照,現在全都被他埋在了安妮阿倫德爾縣的一根電線杆下面了。要真是那些牌照露出了馬腳的話,他早該知道了,不可能遲至今天還蒙在鼓裡,亞歷克斯想。而那輛麵包車本身,在他們丟棄前已經經過徹底的清潔,一切痕迹都已給抹掉擦凈,惟有從採石場帶出的塵土……那倒的確是一個應該考慮的可能,但是,那輛麵包車最多也只能將調查人員引入一條死胡同,不會使他們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米勒他們在車上沒有留下任何可以與其聯繫起來的痕迹。

是不是他的哪一個手下,或許是某一個人見到那個孩子差一點夭亡,良心的譴責使他不堪重負,自首告密了?不過,這一點他也否定了。要是情況真是如此,那麼今天下午他醒來時,他就應該看到一個警察用他的手槍指著自己的鼻子了。所以,這個可能現在可以排除。或許以後?他將關照他的手下,提醒他們,關於組織的活動,對於任何人都必須三緘其口,守口如瓶。

會不會可能是自己的臉曝光了?亞歷克斯再次陷入深深的自責,不該對那架直升飛機揮手。但是,幸好那天他戴著帽子和墨鏡,同時還留了大鬍子。現在他的大鬍子、帽子和墨鏡都已經不見了蹤影,連同它們一起不見了蹤影的還有他那天穿的夾克、牛仔褲和靴子。只有那一副工作手套他還留著沒扔,但是它們太平常了,你走進任何一家五金店保管都能買到。不過,既然如此,又何不一扔了事,重新買一副,混蛋!他暗自責罵自己。務必要買一副同樣顏色的,還要記得留下收據。

他把各種可能在自己的頭腦里又翻來覆去地盤算了一遍。他甚至懷疑自己,也許反應過頭了。聯邦調查局或許是在調查另一件案子,與他們根本就風馬牛不相及,但是,任何不必要的冒險都是蠢人之舉。他們在採石場使用過的一切東西都將處理銷毀掉。他將列出一份完整的清單,將可能關聯,從而引起注意的事情和物件一一列明,列入清單的每一種可能的關聯將統統被銷毀。他們再也不會重返採石場。警察的優勢之一在於,他們有一套行事的規則和程序,而為了抵消對手所享有的優勢,杜本斯早已將此種原則拷貝照搬,為己所用,並且從未有過猶豫。在耳聞目睹了眾多的因為缺乏這種原則而釀成的災禍之後,他早已為自己制定了一套行事的規則程序。在他的大學時期,曾經吸引過他並使他徘徊於左右的那些激進團體,一個個都已煙消雲散,全都是因為那些人的傲慢和愚蠢,對於敵手的伎倆估計不足。從根本上說,他們之所以失敗是因為他們不配取得勝利。勝利只屬於那些做好準備,去製造它和取得它的人,亞歷克斯想。他甚至能夠做到不以發現聯邦調查局的行動而沾沾自喜。這只不過是應有的謹慎而已,並非天才。他每天上下班的路徑選擇,本來就包含著留一隻眼睛觀察諸如此類的事情的意圖。至於射擊訓練的場所,他早已有另外一處極佳的後備場地了。

「埃里克·馬頓斯,」瑞安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氣說,「我們又碰到一起了。」

聯邦調查局的所有數據資料在收到後的數小時之內,就轉送到中央情報局的工作小組手中。瑞安從資料中讀到那支被發現的烏茲衝鋒槍——他對其能被發現真是讚嘆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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