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審訊與麻煩

預審持續了兩個小時,期間瑞安只好坐在倫敦中央刑事法院第二審判庭外面等候。他坐在大理石長凳上,打開筆記本電腦,想利用等待的時間做點工作,卻發現怎麼也沒法集中思想。於是他乾脆東張西望地打量起這幢有一百六十年歷史的古老建築來了。

法院周圍戒備極為森嚴,許多穿著制服的警察荷槍實彈地站在顯眼處,可謂是三步一哨、五步一崗。周圍的樓頂上也站著持槍的人,就像是獵鷹隨時準備飛襲野兔那樣,只不過野兔是不會攜帶機槍和RPG-7火箭筒的,瑞安暗想。每個進入法院的人都須經過金屬探測器的檢查,那傢伙靈敏得連一包香煙里的包裝錫紙都探得出來。這還不算,進入的人都要受到從上到下輕拍搜身,連瑞安也不能例外。這種搜法令瑞安覺得很不習慣。整幢大樓的入口處已被封住了,與此案子無關的人員一律不準入內,其他十九個審判庭的案子審理不是改期就是換了地方,當天這裡就審「王室訴米勒」案。

瑞安過去從未上過法庭,就連一張違章駕駛的傳票都沒有收到過。他的生活一向平靜如水,不想到了英國,這平靜的水面上竟然會掀起了波瀾,使他覺得十分好笑。大理石的地板……周圍的一切幾乎都是大理石的……使大廳看上去有點像教堂,牆上掛著名人的警句,比如西塞羅 的名言:人民的福利是法律的最高準則,這話倒是道出了法律的真諦。他想:要是讓北愛爾蘭解放組織的人看到了西塞羅的這句話,他們會怎麼想啊?或許他們會根據自己對「人民的福利」的理解來為他們的行動作辯護吧。誰不為自己的行動作辯護呢?他自問道。歷史上哪個暴君或獨裁者不為自己的罪惡行徑找點冠冕堂皇的理由呢?坐在一起的還有五六個其他證人。傑克沒有跟他們說話,因為來之前已向他們明確過了:出庭的證人不準交換意見,以免讓被告方律師看到了說控方證人串供。控方已盡了一切努力,要使這樁案子的審理成為標準法律程序的典範。

對這個案子的處理有點讓人看不懂。事件發生到現在才不過四個星期,審判居然已經開始了——即使拿英國人的標準來看,速度也是夠快的了。法庭周圍戒備森嚴,就連法庭公眾旁聽席上的人數也受到了嚴格的限制。與此同時這個案子卻只被當作刑事案件來處理,別說「北愛爾蘭解放組織」這幾個字了,就連「恐怖分子」這四個字,在檢察官的訴狀中也找不到。看來警方似乎有意避開這案子的政治層面。兩人被打死了,受審的犯人被控犯了蓄意謀殺罪。甚至連新聞界也配合得很默契,只將其稱為兇犯,而沒有將其跟政治問題聯繫在一起。傑克覺得這麼處理有政治和情報方面的考慮,因此沒人會提及那些方面的事情。這麼一來,被告律師自然也就沒法將他作為恐怖集團的成員,沒法為其作更有力的辯護了。所以,不管是新聞界還是法學界,都把這個案子稱為謀殺案。

可是真相併非如此,大家都知道這一點。不過瑞安也清楚,一旦上了法庭,律師往往對事實真相併不太感興趣,審理過程中所使用的手段和技巧才更加重要。因此,在該案的審理中,官方不會提及犯罪的動機,也不可能涉及到王室家族的任何成員。在這種情況下,所作的證詞自然難以揭露犯罪的性質,也不可能提出有力的證據。

不過這並沒有關係。從媒體報道的情況看,審判看上去將會是密不透風的,整個過程也不讓錄像。就連卡茜都不讓來作證,大概也是出於這個原因。除了前一天幾個法醫已作了證之外,王室方面還有八個證人,其中瑞安是第二位證人。審判估計最長要持續四天。歐文斯在醫院裡早就說過了,對這個小青年是不能隨隨便便地放過去的。

「是瑞安博士嗎?庭上有請,請您隨我過來好嗎?」瑞安的貴賓待遇在這裡也沒有變化。一位身穿短袖制服、系著領帶的法警走了過來,帶他到一扇邊門,從這裡可以進入審判庭。另一個警官為他開了門,並請瑞安將筆記本電腦交給他代為保管。戲該上演了,瑞安暗自說道。

第二審判庭裡面是典型的十九世紀木結構裝飾。一進去他就發現房間的四周都鑲著堅固的橡木板,地下鋪的也是橡木地板,真可謂是英國木匠的精巧傑作。這樣的木結構裝飾若在美國的話,由於使用了這麼多的橡木,必然會引起「山巒俱樂」 的抗議。該庭是階梯形的建築,雖然看上去寬敞,但其實際面積卻小得驚人,最多也就與他家裡的餐廳差不多大小,中間還放了一張橡木桌子。桌子的後面有一排法官就座的席位,旁邊是證人席。在法官席的後面還有五張高靠背的木椅,中間一張椅子上坐著當庭法官尊敬的惠勒先生,他穿著一襲帶著飾帶的深紅色法袍,頭上一頂用馬毛製成的白色假髮一直披到他那不太寬的雙肩上,使他看上去簡直就像好幾百年前的人。陪審團坐在瑞安的左邊,共有八位女士和四位先生,分坐在兩排,每個人的臉上都有一種期待。在他們的上面就是旁聽席,席座一階一階地往上排,就好像是教堂里的唱詩班,瑞安也沒法看清坐在那裡的是些什麼人。將要出庭的律師坐在瑞安的右邊,也穿著十八世紀的黑袍,戴著較小的假髮,整個場面有一種肅穆的宗教氣氛,他在宣誓時簡直覺得有些喘不過氣來。

檢察官威廉·理查茲的年齡、個子和身材都與瑞安差不多。作證一開始,他先問些例行的問題,諸如姓名,居住地,職業,何時來到英國,來英國幹什麼等。理查茲的提問顯得十分在行,等他問到開槍射擊時,整個大廳的聽眾都顯得非常激動,充滿了期待。

「瑞安博士,您能否給我們描述一下,接著發生了什麼事情?」

傑克花了十分鐘時間,一口氣講完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在整個敘述的過程中,他總是半邊臉向著陪審團,但卻不敢正視陪審席上一張張望著他的臉。在這種場合下出現「舞台恐懼症」實在有點怪,然而當時他確實有點這種感覺。他一邊定神望著陪審團席位上方的橡木護牆板,一邊敘述著事件的經過,彷彿這些事情又在他眼前重現,等敘述完畢時,他發現自己已激動得連心都快要跳出來了。

「那麼,瑞安博士,您能否給我們指認一下,事發當天被您先打倒的那個人是誰?」理查茲最後問。

「好吧,」瑞安邊說邊用右手一指道,「那人就是坐在那邊的本庭被告。」

這是瑞安第一次有機會正視此人。他的名字叫肖恩·米勒,對瑞安來說,這個名字並不是典型的愛爾蘭姓名。此人個子不高,身材瘦小,穿著一身乾淨的西服,系著領帶。瑞安指著他時,此人正對著旁聽席上的某個人點頭微笑,或許是他的家人吧。接著,他將頭轉了過來,瑞安終於可以審視此人的臉了。他到底是什麼樣的人,瑞安自忖道,竟敢策劃並實施當街暗殺的行動?在他的身上到底缺少了什麼,或者說是什麼可怕的動機讓他干下了文明人怎麼也不敢幹的事情?他的臉顯得平平常常,上面還有粉刺留下的疤痕,看上去蠻像美林證券公司或其他什麼公司的實習生。傑克的警察父親一輩子與罪犯打交道,但是對瑞安來說,這些犯罪分子永遠是個謎。你們為什麼與別人都不一樣呢?到底是什麼東西讓你們淪為罪犯了呢?瑞安真想問一問對面那個人,不過他心裡明白,即使對方肯回答,眼前也沒有機會提問。接著他將視線投向那人的雙眼,想尋找一點兒生活的慾望,一點兒人性——一丁點兒能說明此人與他一樣也是一個人的證據。兩人目光相交最多也不過兩秒鐘的時間,但是對於瑞安來說,這一瞬間就好像有好幾分鐘這麼長。他看到的是……

一片空白,在那對眼珠里居然是一片空白。傑克開始悟出了一點道理。

「記錄在案,」主持庭審的法官一字一句地向書記官宣佈道,「證人已指認了被告肖恩·米勒。」

「謝謝您,法官大人。」檢察官理查茲說完後便退下庭去。

瑞安藉此機會擤了擤鼻涕,因為上周末不小心得了鼻傷風。

「您覺得還可以嗎,瑞安博士?」法官問道。傑克發現自己這時正靠在木欄杆上。

「對不起,法官大人,站久了我那打了石膏的手臂讓我覺得有點累。」每回薩莉遇上她老爸,便會情不自禁地唱起「我是一把小水壺……」來打趣他那前伸的手臂。

「法警,給證人拿張凳子,」法官下達了命令。

趁此機會,瑞安又觀察了一下法庭。被告席與檢察官席在同一排座位上,中間只相隔十來英尺的距離。兩邊的凳子上都鋪有綠皮羽毛墊子。沒過多久,法警拿著一張凳子過來了,瑞安謝過後就坐在了凳子上。其實他真正需要的倒是個抓鉤,可將他的左臂吊起來,不過他已經慢慢地習慣石膏的重量了。倒是石膏裡面常常會發癢,讓他覺得難以忍受,當然啦,這個問題是誰也沒法幫得了的。

被告辯護律師以略帶誇張的優雅姿勢站起身來。這位律師名叫查爾斯·阿特金森,很多人都叫他「紅查利」,因為他就是喜歡打最棘手的官司,喜歡為最極端的罪犯進行辯護。他最近宣布脫離英國工黨,讓工黨出了一次丑。他的體重顯然超過了他的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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