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倫敦晴日

在半個小時里,瑞安差不多兩次死裡逃生。他在離目的地還有幾條橫馬路的地方就下了計程車。天氣十分晴朗,蔚藍的天空中掛著一輪夕陽。坐了好幾個小時的直背木靠椅之後,瑞安真想走動走動,活動一下筋骨。街上的車輛和人行道上的路人不算太多,這使他感到意外,不過他預期傍晚交通高峰時可能會是另一番景象。顯然,這些街道還沒有想像中的那樣車水馬龍,可是他斷定在下午的一片忙亂中會有某些東西可看。傑克對倫敦有這樣的初步印象:在街上散步真是一種享受。他邁著輕快的步子,這是在海軍陸戰隊里養成的習慣,斜背著的寫字夾板有節奏地拍打著他的大腿,使他在不知不覺中保持著同樣大小的步伐。

接近拐角處,看不到來往的車輛,他打算在這裡過馬路。出於本能,他先向左邊看看,再向右邊看看,然後又向左邊看了一次,這是他從小就養成的習慣,然後,他就走下了人行道——

沒想到差點被一輛呼嘯而過的雙層紅色公交車撞倒,他與車僅僅相隔不到兩英尺。

「對不起,先生。」瑞安轉過頭來,見是一位著制服的警察——瑞安提醒自己,在這裡人們稱警察為治安官——他戴著十足馬克·塞納特 式的帽子。「在拐角處過馬路千萬要小心。請留意人行道上提示你向右看或向左看的標誌文字。我們不希望看到很多觀光客葬身車輪之下。」

「你怎麼知道我是觀光客?」從瑞安的口音中警察可以聽得出他是何方人士。

警察頗有耐心地笑著說:「因為你過馬路時看錯了方向,而且你的穿著也像美國人。還是請你多加小心,先生,祝你好運。」他友好地點點頭走開了,留下瑞安還在那兒納悶:他那嶄新的三件套西裝怎麼竟成美國人的標誌了?

再過拐角時他便有了長進。他看到瀝青路面上有提醒人們要往右看的漆噴字母,還為不懂英語的人畫了箭頭指示方向。他等著可以通行的指示燈亮起,才從斑馬線上過了馬路。傑克還記得在倫敦開車要非常小心,特別在周末租車駕駛時要慎之又慎。英國大概是目前世界上靠左邊行車的幾個怪地方中的一個,要在那裡開車,不花點時間是難以適應的。

不過除此之外,英國人在其他方面做得都還蠻不錯的。他是第一次來英國,到倫敦也只有一天時間,卻已經積累了一些觀察心得。瑞安是個訓練有素的觀察者,往往只要看上幾眼,就能對事物形成一些看法。他走在倫敦的商業和專業人士居住的地區,發現那裡的行人要比美國的同行更講究穿著,除了那些髮飾衣著標新立異、頭髮染成橘黃色或紫色,梳成高高豎起的尖頭狀的青少年「朋客」外,這裡的建築風格,從屋大維式的宮庭建築,到米斯·范·德·羅 風格的建築,真是五光十色,色色俱全。不過大多數建築看上去雖然很舒適,但卻顯得古老了一些,按照華盛頓或巴爾的摩的標準,早就該被一排排嶄新的、但卻談不上什麼風格的玻璃幕牆建築取代了。倫敦的建築及人們的穿著,都與他想像中的優雅十分吻合。瑞安將其英國之行看成是一次長見識的休假,他的第一印象告訴他,這或許會是一次令人心曠神怡的經歷。

不過他也發現了一些古怪的事情。許多倫敦人似乎都隨身帶著雨傘。瑞安在踏上這次研究旅行之前還專門聽了當天的天氣預報,事實上,氣溫雖然剛過華氏六十度,但卻預報今天天氣炎熱。可以肯定這是一年中溫暖的好時光,但怎麼能說是炎熱呢?傑克想知道英國人是否把這種天氣稱為印度之夏。也許不是,那麼為什麼人們都帶著雨傘呢?是他們不太相信當地的天氣預報?是不是因為他沒帶雨傘,那位警察才認定他是美國人?

另一件他沒有預見的情況是:街上竟然會有那麼多勞斯萊斯。在美國,他一輩子也只看到過幾輛這樣的轎車,可在倫敦街頭卻隨處可見。他本人總是開一輛已用了五年的大眾「野兔」車。瑞安在一個報攤前停了下來,買了一份《經濟學家》,他在口袋裡摸了好半天,才從計程車司機的找零中掏出錢來,攤主一看便知他是個美國佬。他邊走邊翻著雜誌,沒留意方向,不覺走錯了路。他停了下來,回憶了一下離開旅館前看過的地圖。傑克記不住路名,但對地圖可記得一清二楚。他走到前面的路口,往左拐彎,又往前走了兩個街區,再拐向右邊,然後來到了聖詹姆斯公園。他對了一下手錶,比預計提前了十五分鐘。他沿著約克公爵紀念碑往下走,在靠近一座窄長的白色大理石古典建築處過了馬路。

倫敦另一讓人賞心悅目之處便是有大片的綠地。公園看上去都很大,草地都經過精心的護理。整個秋天大概相當暖和,樹木仍然枝葉茂盛。遊客並不多,這大概是星期三的緣故吧,他猜想,孩子們都在上學,大人們也要上班。這樣豈不是更好,他自忖道。他刻意將這次旅行安排在旅遊季節過後,就是因為他不喜歡混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他在海軍陸戰隊時已養成了喜愛寧靜和秩序的習慣。

「爸爸!」瑞安回過頭去,瞧見他的小寶貝女兒正從一棵樹後轉出,不顧周圍的情況,撒腿向他飛奔而來。像往常一樣,薩莉幾乎是沖向身軀高大的爸爸,後面還跟著怎麼也趕不上這白色小旋風的卡茜·瑞安。卡茜肩上挎著一架佳能三十五毫米照相機,以及外出旅遊時充當錢包用的相機外套,看上去還真像個遊客。

「一切順利吧,傑克?」

瑞安給了妻子一個吻。也許英國人不會在公眾場合吻自己的妻子吧,他自忖道。「一切順利,寶貝!他們都待我如上賓,想了解什麼都可以,已經積累了不少資料。」他邊說邊拍了拍他的寫字夾板。「你逛了半天怎麼沒買東西?」卡茜聽後露出了會心的微笑。

「這裡的商店送貨上門,」她的笑容告訴他,他們原計畫用於購物的那筆錢她已用掉了相當一部分。「我還給薩莉買了件好東西。」

「哦?」傑克彎下腰去,看著他女兒的眼睛。「什麼好東西啊?」

「現在不告訴你,爸,我要給你個驚喜。」她扭動著身子,發出咯咯的笑聲,顯露出四歲孩子的欣喜。她指著公園說:「爸,那裡有個湖,湖上有天鵝和鵜河鳥(pecs)!」

「那叫做鵜鶘(pelis),」傑克糾正了女兒的發音。

「大大的,白白的,不知道有多可愛!」薩莉特喜愛她的「鵜河鳥」。

「是啊,」瑞安附和道。他抬頭問妻子:「拍到滿意的照片了?」

卡茜拍了拍她的相機,「那是自然,倫敦的美景有不少已在我的相機里了——難道你準備讓我們花一整天時間去購物嗎?」拍照是卡茜·瑞安的惟一愛好,而且玩起來頗老道。

「哈!」瑞安向路的那頭望去,人行道是暗紅色的,路兩邊種著整齊的山毛櫸,這是不是人們常說起的倫敦林陰大道?他記不起來了,然而也不願意去請教他的夫人,她曾多次來過倫敦。白金漢宮坐落在一座大理石紀念碑的後面,離他們大約有三百碼遠。宮殿比他們預想的要大,看上去顯得有點陰沉。這裡,來往的車輛更多了些,但很暢通。

「我們在哪兒吃飯?」

「叫一輛計程車回飯店?」她看了看手錶說,「要不我們走回去。」

「飯店裡的餐廳相當不錯,不過現在吃飯,時間太早。這種高檔的地方往往要讓你等到八九點才能熱鬧起來。」他又看到一輛勞斯萊斯朝著白金漢宮方向駛去。他正想著吃飯的事,儘管尚未決定是否要將薩莉帶到餐廳去。四歲的孩子去四星級飯店總覺得有點不合適。從左邊傳來了急剎車的刺耳嘎吱聲。他還在考慮飯店是否能提供臨時照顧孩子的服務——

轟!

三十碼開外傳來的爆炸聲把瑞安嚇了一大跳。手榴彈,他的本能告訴自己。瑞安能感覺到彈片在空中划過所發出的吱吱聲。接著又傳來了自動武器發射的噠噠聲。他轉過身來,發現那輛勞斯萊斯斜躺在街上。車前部已塌了下來,另一輛黑色的轎車擋住了它的去路。有個人站在前翼板前,用AK-47自動步槍對著勞斯萊斯的前座一陣掃射,另外一人飛快地跑向勞斯萊斯車的左後方。

「趴下!」瑞安將女兒按倒在一棵大樹的後面,再將他的妻子也按倒在女兒的身旁。在勞斯萊斯車後不到五十英尺的地方,已停了十來輛車,這倒可以保護他的妻女免受子彈的襲擊。街那頭的交通已被那輛黑色車堵住了。端著自動步槍的那個人不停地往勞斯萊斯車裡掃射。

「狗雜種!」瑞安仰著頭,沒法相信他眼前看到的情景。「該死的愛爾蘭共和軍 ——在光天化日下殺人——」他向左邊移動了幾步,周圍的情景立刻映入眼帘:街上的人張口結舌,驚恐萬狀,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這就是發生在他眼前的事,與他看過的描繪芝加哥黑幫的影片沒什麼兩樣。此時,此地,兩個王八蛋正在實施謀殺!「狗娘養的!」

瑞安再往左移動了幾步,用停在那裡的一輛車作掩護。躲在車子後面,他看到那人站在勞斯萊斯左後方的車門前,拿著手槍的手平伸向前,好像要防備車裡的人竄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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