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2014年,匆匆那年 8

胡桃走後,林向嶼搬入了他在市中心買給她的LOFT公寓。她的東西都整整齊齊地擺放著,他只帶了一台電腦和一些換洗的衣服。

林向嶼搬家的事,誰也不知道。他放下行李,在沙發里坐了一會兒,然後煮了一碗面,熱氣騰騰的,端上飯桌卻讓人沒有了胃口。

胡桃卧室的書桌上擺著一個護身符,是當年他在峨眉山金頂給她求來的,她說過,她永遠不會摘下來。

還有一個硬皮的記事本,翻開來,第一頁用黑色記號筆寫著「生日快樂!」,右下角有個大大的笑臉。裡面每一頁都畫了一隻Q版的海洋生物,旁邊寫著一些相關資料,學名、分布、主要生活海域、種屬和簡單的描述。

記事本的最後,是他高中時候的學生證,那時候他眉目清秀,一臉青澀,獃獃地對著鏡頭,劍眉斜飛。學生證的邊緣已經捲起來,畢竟是許多年前的東西了,上面的字跡都褪了色,卻看得出一直被她好生珍藏著。

就像她被時光醞釀成美酒的心事。

林向嶼單手撐著桌面,心痛如絞。

那年月有多好,怎麼再也找不到。

雨水打在窗戶上,嘩啦嘩啦,倒像是敲門的聲音。

「胡桃,」他對著空氣輕聲問,「是你嗎?」

「胡桃。」

「胡桃。」

你在哪裡?

你去了哪裡?

男人捂住眼睛,靠著空蕩蕩的牆,竟然落下淚來。一滴兩滴,吧嗒吧嗒,就像是琥珀,跌碎在大地之上,除了胡桃,再也沒有人能夠懂得這樣的傷悲。

他和她糾纏在一起的生命,大把大把,卻終於這樣褪了色。

胡桃胡桃,他竟然再不知道她身在何方,是生是死。

——如果我死了,你會不會哭?

——我不會。我陪你一起死。

她在他的生命里待了十五年。

十五年來,她戴他送的髮夾,將他的字跡模仿得惟妙惟肖,他帶著她奔跑過大雨傾盆的街,站十幾個小時的火車去看她。他們喝過同一瓶水,通過或長或短的信,他發著高燒依然能背出她的電話,她幫他將衣袖妥帖地挽起,他們在KTV昏暗的燈光下對唱過情歌。他用第一份薪水為她買了雙高跟鞋,她會做他所有愛吃的菜。

高中的時候他們一起看過一場電影,情節早已模糊,他只記得其中有句台詞——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re sorry.

她曾經緊緊將他抱住,淚水浸濕了他的一生。

她是他的空氣,久了,久了,竟然忘記了是在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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