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2011年,星空 2

林向嶼說到做到,買了機票去洛杉磯,把胡桃連拉帶拽地拖去了迪士尼。洛杉磯的迪士尼是全球最早的迪士尼,遊客絡繹不絕,人人臉上都帶著笑容。可惜胡桃實在對遊樂場沒有興趣,嫌棄小孩子太多。

「有必要跑這麼遠來嗎?」胡桃問。

「有,」林向嶼說,「我很喜歡加州,這裡陽光充沛,和華盛頓的陰雨綿綿截然不同。而且我第一次來迪士尼,就是這一間,所以也帶你來看看。這裡的烤火雞腿很好吃。」

「你不喜歡小孩?」林向嶼問,「女生不都喜歡嗎,都說特別是外國的小孩,跟小天使一樣。」

「我不喜歡,」胡桃冷冷地說,「小孩子有什麼好,又吵又鬧,跟胡琳一個樣。」

「對啊,你家的小公主,怎麼不帶她一起來?」

「問過,她說她沒空。她最近在學劍道,看見我就想砍,所以我才最煩小孩了。」

「那你以後呢?結婚了總不能不要小孩吧。」

胡桃搖頭,把她的尾戒秀給林向嶼看:「我是單身主義。」

林向嶼沒把她說的話當真,只是調侃著問:「什麼時候買的?還挺好看。」

「好久以前了,」胡桃淡淡地笑,「早不記得了。」

胡桃說謊了,她其實記得的。四年前,她送林向嶼從浦東機場去美國。胡桃坐地鐵回學校,她獨自走在黃昏的道路上,看到櫥窗里的戒指,鬼使神差,走進去把它買了下來。等第二天才後知後覺地覺得心疼,那是她至今為止買過的最貴的東西。

可是那又如何,世界上還有一些東西,任你用盡金山銀山,也買不到。

林向嶼在迪士尼給胡桃買了一隻火雞腿,胡桃皺著眉頭,獃獃地看著眼前碩大的火雞腿,不知道從何下口。

林向嶼哈哈大笑:「別在乎你的口紅了,趁熱吃吧。」

胡桃鼓起勇氣,一口咬下去,沾了一臉的油。

林向嶼舉起相機,恰好捕捉到她抬起頭的一瞬間。

「御用攝影師。」他說,「只此一家。」

等到日落時分,他們正好排隊上了摩天輪,胡桃彎腰走進去,林向嶼把手放在艙門的上方,以防她磕著頭。他向來如此,體貼紳士,風度翩翩,溫柔起來能夠殺人。

摩天輪緩緩上升,整個迪士尼都沐浴在柔和的暮光之中,真的像是童話城堡。林向嶼坐在胡桃對面,戴著白色的耳機,轉過頭向窗外望去。

他的鼻樑挺拔,他的側臉英俊得好似雕塑。這麼多年了,胡桃在心中悶悶地想,林向嶼,你究竟有什麼魔力,這麼多年,我依然對你沒有半分的抵抗力。

「怎麼了?」林向嶼問。

「沒,」胡桃連忙別過頭去,指著窗外,「有點恐高。」

「得了吧,」林向嶼聲音拉得老長,像是十幾歲的時候那樣,「當年在峨眉山金頂上,你還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樣子。」

胡桃「嘿嘿」笑了兩聲:「那時候年幼無知,就不許後天性恐高症?」

林向嶼挑挑眉:「你真的怕?」

「騙你的,」胡桃吐吐舌頭,「這麼美的日落,一輩子也就看得了這樣一次,哪裡捨得暈。」

林向嶼認真地說:「你這一輩子還長著呢。」

「那不一樣。」

哪不一樣?

下一次、下下一次、下下下一次……都不會再有你了。

等摩天輪上升到頂端,離天空最近的時候,胡桃忽然沒頭沒腦地問了一句:「你在這裡,過得開心嗎?」

林向嶼失笑,他後背懶懶地靠著座椅,雙手搭在上面,說:「一個人要是不快樂,把他擱在天涯海角,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他都不會快樂。我一直都挺好的,不用擔心。」

從迪士尼回來,林向嶼開車帶胡桃去格里菲斯天文台。車順著山路盤旋而上,胡桃本來想數數究竟拐了多少道彎,數到後來乾脆意興索然地放棄。林向嶼停好車,他們從車上下來,正好撞見前面一對情侶,靠在車邊,身體緊緊擁抱在一起,旁若無人地激吻。

胡桃羞得面紅耳赤,扭過頭左顧右盼一副非禮勿視的表情。

林向嶼倒是從容得多,扯了扯胡桃衣服後面的連帽,似笑非笑:「走這邊啦,笨。」

等走遠了,胡桃才鬆一口氣,壓低了聲音抱怨:「美國人真是開放。」

「拜託,」林向嶼誇張地說,「你多大歲數的人了,沒吃過豬肉還能沒見過豬跑嗎……」

說到這裡,林向嶼忽然頓住,然後不可思議地睜大了眼睛:「啊!胡桃……算起來,你還真的是沒吃過『豬肉』呢……」

被他這麼一說,胡桃都替自己覺得憋屈起來,她二十四五歲了,竟然還沒談過一次戀愛。

我這都是為了誰啊,胡桃心酸地想。

她想反駁說,那你和誰接過吻?許然然還是顧岑?可是轉念一想,這樣的話說出口,傷人傷己,何必呢。況且,她也沒有那個資格去打聽他的隱私。

胡桃對天文星座沒有興趣,林向嶼就陪著她在天台邊上俯瞰整座洛杉磯。燈火通明,整座城市像是流動的火焰,蜿蜒至遠方。遠遠望去,給人一種隱約的錯覺,以為自己是出世的靈魂,正靜靜地望著曾經有過喧嘩的前半生。

浩瀚燈海,究竟哪一盞,才是心之歸處?胡桃微微側過臉,去看站在她身邊的林向嶼,他正一心一意地望著遠方,不知道此時此刻在想著什麼。

像是察覺到了胡桃的目光,林向嶼忽然開口說:「璀璨的夜景和無人的公路,是我覺得美國最美的兩種景色。」

「可是中國也有啊!上海和香港的夜景,新疆的無人區,有什麼不同?」胡桃小聲爭辯。

林向嶼似笑非笑地看著胡桃,似乎看穿了她的想法,他咳嗽了一聲,說:「放心,我畢業就回國。」

「我沒那個意思……」

林向嶼笑:「管你什麼意思。」

在洛杉磯待了三天後,他們回到了華盛頓。林向嶼打開洗衣機,把一籃子的衣服丟進去,洗衣機發出「轟」的一聲後開始工作。

胡桃坐在一邊問他:「接下來去哪裡?」

「你想去哪裡?」

「哪裡都可以?」

「哪裡都可以。」

胡桃想了想,一臉期待地看著林向嶼:「我想看雪,我想去最北邊,美國和加拿大交界的地方,那裡不是有五大湖嗎?」

「初中的地理了,虧你還記得。」

「哎,我初中成績很好的,別瞧不起人。」

「誰說瞧不起你了?」林向嶼失笑,「那就快起來,收拾東西。」

「幹嗎?」胡桃疑惑。

「你不是要去看雪嘛,總不能穿短袖去看雪吧,小心把你耳朵凍掉。」

兩人說走就走,晚上林向嶼就開始收拾東西。胡桃好奇地去他的房間參觀,看到書桌旁邊有一個箱子,瞅著眼熟:「這是什麼?」

林向嶼從衣櫃里扒出厚點的衣服,頭也不回地說:「自己看。」

胡桃把箱子打開,裡面放著的,竟然是以前自己寄給林向嶼的那一小箱子唱片。

胡桃覺得不可思議,伸手拿出來:「它們怎麼在這裡?」

林向嶼終於捨得回過頭看胡桃一眼:「哦,這不是你給我的嗎,我放行李箱裡帶來了。」

「你……」胡桃苦笑,「帶這個過來幹什麼?」

「也沒什麼可以帶的,就帶上了。」林向嶼漫不經心地回答。

胡桃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這些現在都買不到了。」

林向嶼挑挑眉毛,嘲笑她:「你不是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嗎?」

胡桃惡狠狠瞪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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