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待到百歲之時,同他共賞一片桃花開成的海 03

在我已經數不清波士頓下了多少場雪後,江海的論文再次被《NATURE》(《自然》)雜誌刊登,我早上去實驗室的時候,我的導師找到我,笑眯眯地問:「我記得,當年在學術會議上見到和你一組的人,就是他吧?」

我對導師的記憶力佩服得五體投地,掃了一眼江海的名字,點點頭:「他很優秀。」

豈止優秀,在我心中,江海就是一個完美的「1」,而我,只是近似無限接近的循環小數0.999……

同教授說過早安後,我順手帶走了那本《NATURE》。因為我只是研究生,同博士生的江海比起來,他研究的領域更加偏向於理論化,很多公式推導連我看著都覺得吃力,可是我不再跟小時候一樣覺得迷茫與不安,術業有專攻,我只是離江海越來越遠。

那天我一個人在圖書館裡坐了很久,我打開谷歌,慢慢地打出江海兩個字。搜索的結果甚至比我預計的還要多,我一頁一頁十分有耐心地翻過去,也不知道自己想要找什麼。

然後我竟然翻到六年前的那個帖子——「大家來八一八最近很火的那對天才少年少女」。我猶豫了一下,點進去,上面放著一張我和江海很多年前的照片,穿著藍白相間的校服,面容青澀稚嫩。

下面的回帖清一色祝福的語氣,現在看來已經恍若隔世。我當年看完這張帖子後一直沒有後續關注,原來又多了十幾頁的回覆量,都在問不知道兩人在美國過得如何,有沒有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將滑鼠往下拖,忽然看到一條回覆,說:「阿姨們你們別在這裡瞎猜,說不定這兩個人之間什麼都沒有,還是死對頭呢,相互拉黑,老死不相往來。」

我覺得這個回覆挺逗的,餘光掃了一言用戶ID,叫玲瓏相思,又矯情又文藝,明顯和文風不符合啊,我心想。

老死不相往來?我和江海?我想絕不可能。

每個女孩都會幻想告別心愛之人後再次重逢的場面吧,我也想過,在舊金山蜿蜒的海灣邊,有海鷗一圈一圈地盤旋,黃昏最好,海風吹起來,欄杆邊有彈著吉他的流浪歌手,道路旁的一張石頭椅上刻著一行話:送給姜河,我最愛的女孩。

我抬起頭,他從我對面走來,難過地對我說:其實我愛的人一直是你。

想想都覺得惡俗,我一邊翻著帖子,一邊摸著自己掉了一地的雞皮疙瘩,一邊傷感地關掉那個帖子。

連我自己都忘記翻到搜索器的第多少頁,按下一頁按到麻木的我,忽然看到一個博客。是美國的博客地址,名字卻是中文,叫江河湖海。

我覺得有趣,也算是緣分,便點了進去。博客的日誌全部上了鎖,看不出來是哪一年註冊的,我這個人向來叛逆,你不讓人看是吧,我點開源代碼,一邊瀏覽一邊想,那我還就非要看了。

我花了兩個小時的時間破解對方的博客密碼,我忽然覺得自己如果勤加練習,以後還能去當黑客混口飯吃。

可是點開他的日誌後,我大失所望,上面密密麻麻排列了許多數字和英文字母,也不像是地址或者電話號碼,像是一個人在鍵盤上隨意敲打出來的結果。

「怪不得要上鎖呢,」我又氣又無語,「原來是怕自己被當成神經病。」

可是還有比他更神經病的人,我居然逐一將他的日誌都打開來,最後確認,從第一篇到最後一篇,沒有一個漢字,也沒有一張圖片,只有長長的數字和字母,滿滿地佔據了我整個屏幕。

我大失所望,退回到目錄,這時才發現這個博客的排版非常整齊,背景圖是一張海底深處的攝影圖,寂靜的深淵,黑暗中已經沒有了氧氣,連陽光也無法穿破。

我又很無聊地花了一個小時,試圖保存這張照片,可是這一次,我竟然毫無進展。

「竟然還是個高手!」我驚嘆,然後又想了想,「可能只是博客自帶的模板吧。」

然後鬼使神差般,我收藏了這個神叨叨的博客,然後繼續翻著谷歌搜索記錄,找到一首張雨生的老歌,他聲音有些沙啞:「就讓大海帶走我的哀愁,就像帶走每條河流。」

我又莫名其妙地傷感起來,失戀的人是否都是如此患得患失。我重新打開剛才的博客,給博主留了一條言:「博主,你的博客名一點也不好聽,不知道能否考慮換一個?區區不才這裡有幾個不錯的備選。」

我這才心滿意足地關了電腦,去吃我麵包夾肉餅的豐盛晚餐。

二月的時候,波士頓終於有了春意。我仍然穿著壓縮防寒服,一出太陽,就搬著搖搖椅去門外的院子里曬太陽。

我在椅子輕輕的晃動中慢慢入睡,不知道過了多久,顧辛烈走來,拿走我臉上的書,推了推我:「別在這裡睡,小心著涼。」

「我才沒睡呢,」我打了一個哈欠,看了看周圍空蕩蕩的草坪,忽然靈機一動,「喂,顧辛烈,你看你家門外這院子這麼空,多浪費啊,我們種點花吧,薔薇啊,玫瑰啊,多美啊。」

「不要!」他條件反射地拒絕。

「為什麼?」

「種花,你說得容易,肯定是前腳撒了種子後腳拍屁股走人,除蟲澆水,還不都是我來?」

「哈哈哈,你真是太懂我了。」

顧辛烈鼻孔出氣,冷哼了一聲。

我想了想:「那不種花,種樹吧,樹好活。」

顧辛烈搖了搖頭:「姜河,不是這樣的。無論是花還是樹,還是別的什麼植物,當你一旦決定要賦予它生命的時候,你就必須有善待它、呵護它、愛它的決心,其實寵物也是一樣的。因為它們都是有生命的。」

我側過頭向顧辛烈看去,二十來歲的大男孩,穿著黑色毛衣,他蹲在我的椅子邊,雙手交叉環抱在胸前,像個小孩子。可是他卻無比認真地告訴我,你要去愛每一條生命。

我心頭一動,無比鄭重地點點頭:「嗯,我答應你,絕對不會敷衍!」

有了我的承諾,顧辛烈買來很多桃花的種子。

「為什麼是桃樹?」他問我。

「大概是因為我很喜歡那首詩吧。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很出名嗎?我沒聽過。」

「廢話,你也不想想你中學的時候都在幹什麼。」

顧辛烈抗議:「不要血口噴人,我那時候讀書很用功的!」

我差點沒笑掉大牙,我好整以暇地看著他:「好吧,那你跟我說說,你怎麼個用功法?」

回答我的,是顧大少冷艷高貴的一句「哼」。

趁著天氣好,我和顧辛烈一有空就開始挖坑。院子很大,我們一共種了二十棵樹。

「你看,你今天二十歲,以後每過一年,你就種一棵樹,等你活到一百歲的時候,這裡就有一片桃花林了。」我開心地說。

顧辛烈看著我,欲言又止。

我伸了個懶腰,轉身回了屋,並沒有問他想說什麼。因為我有一種預感,他想說的話,我是知道的。

他想問我,能否留下來陪他,每年種一棵樹,待到百歲之時,同他共賞一片桃花林開成的海。

抱歉,我垂下眼帘,顧辛烈說得對,我一點也不負責任,只想種下種子,幻想它枝繁葉茂,落英遍地的美景,卻不願意為它澆水除蟲,等它慢慢長大。

我不能留下來陪他,看著一片桃樹成林,因為我的心不屬於這裡。

它在雪中,它在雨中,它在河中,它在湖中,它在每一滴會流向海的水中。

或許是種樹這個行為激發了顧大少某種奇怪的創作靈感,總之,在這個春天來臨以後,顧辛烈就開始閑不下來了。

他開始不時地去買一些裝飾品或者是盆栽往屋裡搬,一會兒又嫌棄家裡的廚具顏色太單調不溫馨,一會兒又嫌棄地毯的圖案太生硬不能讓人放鬆。

「這些都是我搬進來之前你自己買的,你當初不是還說白色簡單的廚具顯得你這人特有內涵嗎?還有這地毯,上面的寶劍不是襯托得您特帥氣嗎?還有,冰箱上有沒有印花紋一點都不重要啊,它只是一台無辜的冰箱啊!求你放過它們!」

顧辛烈氣鼓鼓地鼓著一張包子臉看我,過了一會兒,又不知道他哪根筋不對了,跑來對我說:「那好吧,我們把牆壁的顏色刷刷吧。」

刷牆是一項我始終不明白為什麼每個美國人都很熱衷的室內運動。

「自己刷吧你!」

「刷成什麼顏色好?藍色?綠色?灰色?粉紅?」他問我。

等等,有什麼奇怪的顏色混進去了。

我想了想:「藍色吧,那種淡一點的藍色,看了會讓人覺得放鬆。」

顧辛烈點點頭,然後順手抓起他的外套和鑰匙:「那走吧。」

我傻了眼:「去哪兒?」

「The Home Depot(家得寶),」他不耐煩地轉了轉鑰匙,「買油漆啊。」

我哭笑不得:「你這也太雷厲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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