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操盤時代 李振鴻活埋記

他被毒打和活埋的時候,滿腦子想的都是鐵籠子里的熊咆哮著露出尖牙和血紅舌頭的情景,這裡的球員如果不聽話,時常會被帶到這個熊籠子邊,被喝問,你是想在外邊待著,還是想進去跟它一起玩……

李振鴻看不到任何東西,呼吸有些困難,能夠吸到鼻子里的空氣帶著濃重的泥土味,一股腥鹹的液體流進嘴巴,他想抬手去擦,但手根本動彈不得,因為他半截身體被埋在泥土裡。那些人還在不斷鏟著沙土,並威脅著:「你他媽老實點!」

半個小時前,李振鴻被人綁架出來,那些人從背後狠狠推了一把,他一個趔趄就摔在地上一個坑裡,然後就感覺臉上全是撲面而來的沙土,因為懷疑他打假球,這些人就要活埋他,一邊埋還一邊要他承認。李振鴻寧死也不承認自己打過假球,他知道只要自己一承認,這條命可能就不保了。四周一片漆黑,手腕一陣麻麻的疼痛提醒他,才想起剛才被帶來的時候雙手被反綁在背後,從頭上套下來的麻袋摩擦著傷口,每踉蹌著走一步都很痛。

此時的李振鴻,驚恐遠遠超過疼痛,剛剛經歷生死瞬間的他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快逃!只要有機會就堅決逃掉。

李振鴻不是《古惑仔》中的陳浩南或者山雞,也不是《黑社會》中的大D和樂哥,他是中國內地一名普通的職業球員,2007年,他效力於長沙金德俱樂部。就是在這一年夏末秋初的一天,他險些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活埋,遭遇了這個國家絕大多數人只可能在電影中看到的情節。

關於李振鴻被活埋的所有具體細節,都是後來他自己對媒體講述的,很多人無法相信他所描述的一切,紛紛質疑:「這個人腦子出毛病了吧?臆想症?」

無論李振鴻描述的細節是否絕對屬實,在他「被活埋」的時間過了一周後,新加坡非常有影響力的《聯合晚報》就刊登了一篇駭人聽聞的文章,標題是「中超球星抵港爆料 逼認收錢打假球 禁錮毒打8小時」。第二天《聯合早報》網站引用了這一文章:「中超聯賽球隊長沙金德隊隊長李振鴻近日抵達香港,聲稱上月24日遭數人禁錮於一間禁閉室內,被毒打8小時,逼其承認受賄在一場中超聯賽中打假球,情形猶如嚴刑逼供。」——內心充滿恐懼的李振鴻從長沙逃到了香港避難。

李振鴻,1979年出生,瀋陽人。足協的報名表上登記為1985年出生,這絕不真實,因為李振鴻1990年便進入瀋陽部隊隊,按報名年齡推算,當時他僅有5歲。1994年上調八一隊。此後輾轉至四川冠城、成都五牛、江蘇舜天和瀋陽金德。2004年效力江蘇舜天期間,在客場負於青島海利豐的比賽後,他被親手引進他的主教練遲尚斌列入「內鬼」名單,隨即被封殺。2006年,效力金德期間,在主場0比1負於武漢光谷的比賽中,對方的制勝球正是在他身邊打進的,賽後,金德高層明確指出,李振鴻在「打假球」,開始埋下了雙方後來關係惡化的引子。2007年8月18日,金德客場0比2負於綠城。在此之前的17輪聯賽中,李振鴻作為球隊隊長和絕對主力上場15次,但之後再無出場記錄。

9月17日,偷偷從香港返回的李振鴻,秘密接受了《足球》的採訪。20多天前發生在他身上的那些事情,仍然像噩夢一樣死死地糾纏著他,房間里稍微發出一點細微的響動,他都會下意識地扭頭張望,像是一隻驚弓之鳥。而複述那段經歷更是一個痛苦的過程,說到要緊處,他的臉上會不自禁地出現抽搐的表情。

我記得很清楚,那是8月24日晚上,也是在我們隊去青島打客場的前一天晚上,當時是晚上9點多鐘,有人突然給我打來電話叫我出去,對方自稱我們老闆的司機,我沒多想,就出去了。到了宿舍外,幾個人把我帶到了距離宿舍不遠的一間平房內。進了房間他們將門鎖上,然後說我打假球,我當時很詫異,馬上申辯說我沒有打假球,結果幾個人沖我就是一頓毆打,打得我多處受傷,硬是逼我承認打假球了。看我態度很強硬,他們竟然拿出繩子捆住我的雙手,再拿兩條麻袋分別套住我的頭和腳,把我抬到河邊,說是要將我扔到河裡去。我當時懵了,拚命想理清楚頭緒,但腦子很亂,也很害怕,有些不真實的感覺,電影里的鏡頭怎麼會發生在我身上呢?他們當時問我最後還有什麼要說的,我說:「我沒打假球,我問心無愧。」可能是沒達到目的,他們又把我帶回到了平房裡。不知過了多久,我又被套進了麻袋裡,這一次是把我抬到了一個事先挖好的土坑旁,一把將我扔進土坑裡,接著我感到他們正用鐵杴往坑裡填土。雖然當時很害怕,可他們最後問我的時候,我還是堅持表白自己沒有打假球,他們見我還不肯鬆口,將我弄了出來。

第二天早上他們把我送回隊里,當時已經是5點30分了。球隊馬上要去機場,那一輪中超聯賽長沙金德隊是去青島打客場。球隊臨走前,特意留下一名隊醫陪我去了株洲人民醫院,結果我頭部縫了6針,還拍了CT以檢查腦部是不是受到了挫傷。當時,俱樂部方面表示他們不知道此事,並保證一定要把這件事情查清楚。因此我當時也沒有報警。

我當時怕自己再一次遭到毆打,就先敷衍了他們。趁他們不注意,我偷偷打電話報了警。可警察來到門口後給我電話說,他們進不到院子里。

我本以為俱樂部會幫我把事情搞清楚,但我萬萬沒有想到,9月7日,噩夢又一次降臨,我又被帶到了那個平房裡。和上次一樣,還是要我承認打了假球,並要求我把所謂打假球得到的200萬元交出來。我辯解說,我沒有打假球,也沒有得到過200萬元。他們又說,先交10萬元,剩下的錢以後慢慢還。我當時怕自己再一次遭到毆打,就先敷衍了他們。趁他們不注意,我偷偷打電話報了警。可警察來到門口後給我電話說是進不到院子里。我一聽急了,我說你們必須進來把我接出去,否則我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警察接我出來時,還有幾個人一直跟著來到了派出所。警方表示會調查此事,但我覺得,我的生命安全已經難有保障了,當時就想到,只有離開內地才能保證自己的安全。最後在警方保護下我到了長沙,從長沙出來後,我又去了香港。我去香港也有另外一個考慮,就是也想通過他們的媒體把這件事給曝光。當時,香港記者在採訪我的過程中曾給俱樂部領導打電話問我在哪,對方的回答是:「李振鴻在北京治病。」聽見這樣的回答,香港記者都有些啼笑皆非。香港記者還給株洲警方打了電話,對方的回答是由於我缺少法醫鑒定,所以當時警方只能保證我的人身安全,其他事情一時不好處理。確實,我所說的一切,自己當時也拿不出什麼證據來。現在,隊醫也不敢站出來為我說話,他只是承認帶我去了醫院,但拒絕介紹有關病情。金德隊的隊友也不敢站出來為我說話,這些我都能理解,誰都不想給自己惹來麻煩。現在我只能說,我以全家人的性命來保證我說的都是真話。

李振鴻斷斷續續的回憶中的確存在著一些不合理之處,比如,為什麼那些人毒打併活埋他,還要將他送回俱樂部?為什麼李振鴻已經感到實施活埋他的人就來自金德俱樂部,還要在隊中逗留至第二次遭毒打?為什麼第二次被「綁架」,李振鴻能有打電話報警的機會?

不過,這件聳人聽聞的「兇殺案」中竟有黑色幽默的成分:全國各地報紙瘋狂轉載這條新聞的同時,金德俱樂部,傳說中施暴的一方,其實也一直在四處奔波,四處闢謠,一向溫和敦厚的時任金德俱樂部總經理的金焱氣得聲音顫抖:「誰說俱樂部活埋他了?簡直是妖言惑眾!」

最終李振鴻的事情沒有下文,他本人在那個賽季結束後被掛了個高價出售,因為沒人摘牌而退役。不過,在2009年聯賽金德隊與陝西隊的比賽中場休息時,金德一位高層人士嚴厲地警告球員:「你們不要亂來,當初李振鴻就是我找人做的。」他並不認為這句話會給他帶來什麼麻煩,反而更願意讓球員們明白,他們做得了李振鴻,也就做得了任何想搞事的人。

但是,在某些深知內情的球員看來,這句話也許另有深意。一個月前金德總經理何兵被抓捕,使謎底進一步揭開。俱樂部高層曾經在隊內會議上明確表示過,禁止球員打假球,「每一個球員都是球隊的一分子,應該與俱樂部保持高度的一致」。事實上,早就有人指出,當初遭到毒打的並不是只有李振鴻一個人,只不過是別人低了頭,並且交了「認罪金」,才被放過,而李振鴻卻選擇了最為激烈的出逃方式。在他之後,另一名球員於博,也以深圳的女友重病為借口突然消失,連個人物品都沒有打包帶走。幾天之後,金德俱樂部高層收到他的簡訊:「不要找我,我再也不會回來踢球了。」

遠走長沙的金德,早已不是當年花錢過關的瀋陽隊,球員賣的是自己上場對比賽能夠產生的影響,而俱樂部,賣的卻是整支球隊對比賽結果的把握。李振鴻事件背後,其實隱藏的是掌握規則的人與破壞規則的人之間的鬥爭,是大莊家與小散戶之間的鬥爭。控制者與反控制者之間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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