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聖

圍繞著我和他會見的一切都蒙有一層讓人羞愧難當的色彩。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我十四歲。我的心裡充滿了對現實生活的熱烈的憧憬,不耐煩地等待著它的到來。在服滿了漫長的童年的刑期之後,我將會被釋放出來,踏上現實生活的旅途。

結束幾乎就在眼前。我已進入少年時代,我要在十五歲念完高中,然後,再然後……一切都會揭曉。與此同時,我在等待,在計算著時間(還是十四歲)。我們家不久前從亞利桑那州南部的沙漠地區搬到了加利福尼亞南部的海岸邊。這是一個新環境,有新的消遣的機會,我對此表示歡迎。一九四五年,我那到處漂泊的寡婦母親再次結婚,嫁給了一個英俊的陸軍航空隊的王牌飛行員。他的胸前掛滿了勳章,身體里還留有炮彈的碎片,被送到這沙漠地區來住一年的醫院(他在一九四五年六月六日盟軍在諾曼底登陸五天後被擊落),在這裡他把她擊落了。第二年,我們這個重組的家庭的一家人——母親,繼父,小妹妹,小狗,從過去的日子裡留下來的名義上領取工資的愛爾蘭保姆,加上總是和大家格格不入的我——搬出了我們在圖森 市郊的一條泥路邊的灰泥粉刷的平房(桑塔格上尉就是在這裡加入我們家的),搬進了聖費爾南多谷的一座小房子里。小房子有舒適的百葉窗,周圍是薔薇花叢籬笆,門口還有三棵白樺樹。在這裡,為了重現家庭生活和我那難以讓人信服的剩餘的童年,我通常假裝安靜地坐著。我的繼父雖然已經退役但仍然精力充沛,每到周末,他常常把牛裡脊肉和塗了黃油的玉米用錫箔緊緊地包好,讓我們在天井裡烤來吃。我吃呀,吃呀,看著我鬱鬱寡歡,瘦骨伶仃的母親撥弄著盤子里的食物,我怎麼能不吃呢?繼父的精力充沛得可怕,而母親的神情卻冷漠得嚇人。他們沒法開始玩家庭了——太晚了!我跑到了一邊,雖然我看上去還是那長著一張嬰兒臉,發育過度,正在大嚼著第四個玉米穗的女兒,其實我已經走了。童年就只剩下這麼一點點了。直至戰爭結束(這是戰爭時期的慣用語,它第一次給了我一種示範,可以為了有利於更美好的將來而以居高臨下的方式看待目前),直至戰爭結束,你都可以顯得喜歡他們的娛樂活動,避免衝突,狼吞虎咽地吃東西。其實我是害怕衝突,我也實在是餓壞了。

我覺得自己就像是生活在貧民區的人。我的任務就是躲開那些胡說八道的傻話(我覺得我都快被傻話淹沒了)——同學和老師所說的快活的空話,還有在家裡聽到的庸俗不堪的廢話。每周一次的戲劇表演全是陳腐不堪的插科打諢,那些甜甜蜜蜜的上榜流行歌曲,棒球比賽和職業拳擊賽的歇斯底里的解說,收音機的喧鬧聲在每天晚上和星期六、星期天的大部分時間裡在客廳里回蕩,那簡直是一種無休止的折磨。我磨牙,我絞頭髮,我咬指甲,我很有禮貌。城市郊區孩子的童年裡充滿了各種新的,部落式的樂趣,這些樂趣對孩子是很大的誘惑,它們很快就吞噬了我的妹妹。雖然我抵禦住了這種誘惑,但我也不是一個不合群的人,因為我認為我自己的面容是親切友好的。(我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女孩子。)我弄不清別的人怎麼看我,因為在我看來,別的人都令人驚異地什麼也沒看見,也沒有一點兒好奇心。而我卻什麼東西都想學。這是我和我至今所遇到的每一個人的令人氣惱的差異。我確信在別的地方一定有許多和我一樣的人,我也從來沒有想過有什麼人能夠阻止我。

我沒有覺得鬱悶或惱怒,並不是因為我認為抱怨毫無用處,而是因為我的性格的一面是不滿,那在我的整個童年時代都讓我感到的不滿,而與此相對的另外一面則是快活。我不能將這種快活分給別人,因此它在穩步地越積越多,自從這次搬家以後我常常在快到夜裡的時候感到一陣陣的欣喜。在這之前我們搬過八次家,不管我們是住在獨立的房子里還是住在公寓里,我從來都沒有過自己的房間。而現在,我有了,而且還不是在我的要求下才有的。我有了自己的門,我可以在被送進房間並關燈以後打著手電筒讀幾個小時的書,不是藏在被子里讀,而是在被子外面讀。

我從很小的時候起就酷愛讀書(讀書是在他們的生活里插進一把刀),什麼亂七八糟的書都讀:童話,連環畫(我收藏有許多連環畫),康普頓百科全書,波布希雙胞胎和其他斯特拉特梅爾叢書,關於天文學,化學和中國的書,科學家的傳記,全套的理查德·哈利伯頓遊記,還有相當數量的維多利亞時代的經典作品。四十年代中期的一天我在圖森市中區的一家賣文具和賀卡的商店閑逛,在商店的後面部分,我就像一下子跌進了一口裝滿書籍的深井,在這裡發現了許多現代文庫版的書籍。這裡有各種流行書刊,在每本書的封底有我的第一份書單。我只好買來讀(小的九十五美分一本,大的一美元二十五美分一本),每本書都像木匠的尺子一般,讓我展開了自己的想像力。在到達洛杉磯後的一個月之內,我找到了一家真正的書店,這是我沉醉於書店的一生中所遇到的第一家:好萊塢大道上的「匹克威克」書店。我每隔幾天就要在放學以後到那裡去,站著看遍那些世界文學作品。有錢的時候就買,膽大的時候就偷。每次偷了書,我都要責罵自己好幾個星期,害怕將會因此受到懲罰而帶來屈辱。但我只有那麼一點點零花錢,我又能怎麼辦呢?奇怪的是我從未想過到圖書館去讀書,我一定要得到那些書,看到它們整整齊齊一排排地擺在我那小小的房間的一面牆前。它們是我的守護神,我的宇宙飛船。

下午是我尋寶的時間,我從不喜歡在放學後直接回家。在圖森,除了到那家文具店去之外,最讓我感到興奮的延遲回家的活動是沿著通向唐克佛得山麓的古西班牙小路行走,一路上我可以仔細觀察那些刺人最厲害的樹形仙人掌和仙人果,在地上搜索箭頭和蛇,撿一些漂亮的石頭裝在衣兜里,想像自己迷路了或是唯一的倖存者,希望自己是印第安人,或是那孤獨的漫遊者。在加利福尼亞,漫遊的場地不同,我也就成了一名和從前不同的孤獨的漫遊者。在大多數的日子裡,放學以後我便從辛德勒大街乘電車急匆匆地趕到不遠的市區。離好萊塢大道和高地大街相交的十字路口不遠就是我的小小的目的地:一兩層高的「匹克威克」書店;一家唱片商店,店主允許我每周在聽音間里度過幾個小時,狂聽他們的唱片;一處國際書報攤,我在那裡拚命地瀏覽各種報刊:《黨派評論》,《肯亞評論》,《西瓦尼評論》,《政治》,《重音》,《虎眼》,《地平線》等等;那裡還有一間門面,一天下午我無意中跟著兩個人走進了那開著的門,我覺得那兩個人很漂亮,我從來沒有遇到過這麼漂亮的人。我以為我走進的是一家健身房,結果卻是雷斯特·霍頓和貝拉·勒維茨基舞蹈團的排練室。啊,黃金般的年代!它不但是,而且我也知道它是。很快,我就在進行各種嘗試了。我在自己的房間里寫模仿的小說,記真正的日記;製作詞語單來擴大我的辭彙量,這些詞語單上寫著各種各樣的詞語;播放著唱片扮指揮;每天晚上讀書讀到眼睛疼。

我也很快就有朋友了,令我驚訝的是,我的朋友並不比我大多少。我可以向我的朋友訴說那些讓我入神讓我狂喜的事情。我不指望他們讀了和我一樣多的書,只要他們願意讀我借給他們的書就夠了。他們都擅長音樂,而我在這方面完全是個新手,這是多麼快樂的一件事呀!我希望有人教我音樂,可要實現這一願望甚至比要實現我和人分享快活的願望還要難。就是這個願望使我結交了最早的朋友:兩個四年級的學生。作為一名二年級學生,我一進入這所新學校就投向了她們。她們的音樂修養比我高得多。她倆不但各自精通一種樂器,艾琳吹長笛,梅爾彈鋼琴,而且都是在這裡土生土長的,受到過深刻的音樂藝術的熏陶。加利福尼亞南部有許多各國逃亡來的藝術家,他們受雇於大電影製片廠的全配置的交響樂團。晚上,他們在方圓百里範圍內為小群的聽眾們演奏卡農曲和當代室內樂的保留曲目。艾琳和梅爾也在聽眾之中,她們的音樂品位因此得以提高。此外,由於二十世紀四十年代的洛杉磯在高雅音樂方面有自己獨特的見解,她倆的音樂鑒賞標準簡直到了難以理喻的苛求的程度。這裡有室內樂,也有別的一切形式的音樂(歌劇在音樂上的檔次太低,不值一提)。

每個朋友都是最好的朋友——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別的情況。我的兩位音樂老師次年秋季進入了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除了她倆外,我還有一個朋友,是我二年級的男同學。他是我在中學的最後兩年里的浪漫夥伴,而且和我一起進入了我在十三歲時就選擇好了的大學——芝加哥大學。彼得是個難民,沒有父親(他是匈牙利和法國人的混血兒)。他的身世比我還坎坷。他的父親被蓋世太保逮捕了,他和母親從巴黎逃出來到了法國南部,從那裡經里斯本在一九四一年到了紐約。在康涅狄格州的一所寄宿學校過了一段時間之後,他在這裡和單身的亨尼婭重聚了。亨尼婭長著一頭紅色的頭髮,皮膚曬得黝黑(我認為她看上去很年輕,雖然她沒有我的母親漂亮)。我們的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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