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位讀者,請你假設自己是個殺人犯。究竟是什麼使你成了殺人犯的呢?是血跡斑斑的兇器?是拚命掙扎的受害人在你臉上留下的抓痕嗎?是負罪的心靈,是警察無情的盤問,還是噩夢連連呢?不是的,這些東西都不一定使你成為殺人犯。這些都不是必要條件。謀殺可能是毫無色彩、未流一滴血、心安理得、未受懲罰。所需要的一切也就是你做出了謀殺行為。不是現在什麼事,而只是過去的什麼事讓一個人成為殺人犯。
我仍要找謀殺的後果,不然,我們又怎麼能讓自己相信過去的真實性呢?我一醒過來,就仔細回憶睡覺時有沒有做夢。我翻了翻晨報,發現第十一版有段關於這次失火的報道,但是報道里沒提到安德斯太太,當然也沒有訃告。我在想是否有人來逮捕我。沒人來。
你千萬別以為我有犯罪感,或者我盼望受到懲罰。但是,我希望能看到我生活里有某種記錄這一行為的標記。我考慮過去懺悔,但又感到缺乏可信度。我能去說什麼?我能說我殺了一個女人,她兩年前遭遺棄,受盡蹂躪,又潛回本城,沒有人認出她來?我又怎麼讓人相信安德斯太太回來過呢?惟一的證人是莫妮克。我能對她說我放火燒了那棟房子也因此燒死了給你寫信的人嗎?我們能跑到房子的廢墟里,用棍子在灰燼里撥弄嗎?莫妮克會讓我向警方自首嗎?也許,她只會輕描淡寫地責怪我不該這樣不公平。
第二天晚上,我投入莫妮克懷抱的時候,看著她,我心裡很煩惱,就掉開了頭。我不清楚擁抱的是聽我懺悔的神父,是我的判官,還是下一個受害者。
「你去赴約了嗎?」她聲音冰冷地問道。
「去了。」
「這個女人對你來說是不是特別重要?如果不願意,你可以不說。」
「她是我的影子。要不,就是相反,我是她的影子。無所謂啦。不管誰是誰的影子,反正我們倆有一個現在並不真正存在。」
「你難道不認為你應該確認一下你們倆到底誰存在嗎?」
「這正是我已經做的事情,」我回答說,「你現在擁抱的是勝利者。」
「謝天謝地!」她挖苦地說,「你肯定嗎?」
「我已經搞清楚了,千真萬確,」我把她摟得更緊。我來了慾望,摻和著一種莫名的仇恨的慾望。莫妮克嘆了口氣,靜靜地躺了下來,頭枕著我的肩窩。
「你不想再見她了?」她喃喃地問。
「是的。」
「這下我們能幸福了。我感覺到幸福了,你呢?」我搖搖頭。她猛地坐起來,兇狠地看著我,接著就低下頭,把臉埋在雙手之中。
我輕輕地撫摸她的背,用我最輕柔的聲音說:「寶貝兒,別難過。我現在還接受不了幸福。一種強烈的諷刺哽在喉嚨口。它侵入我的夢中。它逼我去做出可怕的、無用的行為。它使我把自己太當回事兒,結果呢,妨礙我重視其他人——除非把他們看成我夢中的同謀和導師。」
「那個女人——」她啜泣著問,「她是你的……一個同謀嗎?」
「對。」
「這麼說,在你看來,我都還沒有她來得真實?」她哭起來。她瞪大雙眼,淚水漣漣。我看到她一臉幻想的黯淡神色。「假使我找個情人呢?假使我讓你嫉妒呢?」說著,她站起身來,在床頭踱來踱去。「我恨你,」最後,她邊說邊擦乾眼淚,「你給我走開。」
我順從地起來,穿好衣服,對我可憐的、眼睛哭得紅紅的情人,我心裡從未感到過這樣的溫情,從未像現在這樣想讓她高興,但是我又不能這樣。我想擁抱她,卻被她一把推開。
「也許,你這樣做得對,」我痛苦地說,「假如你知道你在拒絕的情人是個殺人犯,這會讓你得到安慰嗎?」
「我不相信你說的話。我只要你給我滾開。」
「你怎麼知道我不是殺人犯?我知道你看不出來,但我向你保證——」
「我怎麼知道?」她的表情變得冷酷無情,「如果你是指你殺死了我對你的愛,那你說對了……」
「不,我不是指那個。我指的是真正的謀殺,是繁衍生育的反面。兩個人到了一起。結果不是成為三個人,而是只剩下一個。」
「滾出去。」她又怒氣沖沖地大聲喝道。
別無選擇,只能走。我回到了自己的住處。第二天晚上,我去莫妮克那裡,她不讓我進門,而從門縫下面塞出來一張紙條,說我們需要分開一段時間,等到我哪天改變了,再去。她的這一建議並沒有帶給我希望。我懷疑我身上是否還能發生比現在更大的變化。幾天前,我還不是殺人犯,現在是了。我還能指望我身上出現什麼比這更大的變化呢?
我還是堅持去。好幾個星期,我每天都去看莫妮克。她有時候讓我進屋,但她從未讓上床做愛來使我們的爭吵自然而然地結束。有時候,她諒解了我,但她還是以同樣尖刻的言語譴責我的薄情寡義。我知道,我不該讓事情弄到這種地步。但是,我印象當中,愛是必要的,如果不是愛,至少也得是愛的樣子。要不然,我和莫妮克——或者別人——在一起的所有時間裡,為什麼我得看她,她得看我,我們就是看不到自己呢?既然如此,即我們的眼睛部位不是長在我們的前額投射出去的屏幕的最前邊,要那樣我們就能看見自己的臉了,相反,它們就長在我們的腦袋上,所以,我們註定只好向外看。從這個解剖學的事實看,我認為人類是為愛而設計的。這一設計惟一的例外是做夢。做夢的時候,我們能看見自己,我們將自己投放在自己的屏幕上;我們在同一時刻能集演員、導演和觀眾於一身。但是,這個特許的例外,我沒有告訴莫妮克。
也許,這就是我們關係破裂、再也沒有言歸於好的原因。我從未夢到過莫妮克,從未跟她說過我的夢,也無法告訴她我的謀殺行為。它好像越來越像一場夢——畫面上的我心怦怦直跳,明明殺了人卻又沒事兒。
在我新一輪短暫的孤獨中,穿插進了我的「鋼琴課之夢」的不同版本。在這些版本中,有時,我沒殺死女修道院院長,真讓我搞不懂是怎麼回事,也讓我感到沮喪;這段時間,我還對下棋發生了興趣。我努力不去對我釋夢的方法——把夢演繹出來——提出質疑。
這時,我認為我知道自己做的夢是關於什麼的了。
實際上,析夢問題已經為另一個主題所取代——我為什麼要痴迷於夢。我得出的結論是,這些夢或許是我的注意力的一種掩飾。那麼,越是謎一樣的難猜,越好。
我開始對我注意力的形式和注意力本身感興趣。
為什麼不滿足於理解這些夢的表面意思呢?也許,我根本就用不著「解析」我的夢。我從最近的這個夢裡很清楚地發現,要想從女修道院院長的講課中獲益,最好是永遠別學會彈鋼琴,我因此想到,為了從我這些夢裡抽繹出最多的東西,最好是永遠不要學會解釋它們。我想把夢演示出來,而不只是去觀察它們。我已經做的就是這個。
所要求的僅僅是全神貫注。在全神貫注的狀態下,沒有黑暗的角落,沒有讓人討厭的感覺或者形式,沒有任何看起來髒兮兮的東西;在全神貫注的狀態下,沒有可以為自我及其革命作出闡釋、自我辯護或者宣傳的餘地;在全神貫注的狀態下,沒有必要說服什麼人相信什麼東西。沒有必要去分享、去勸說,或者去聲明。在全神貫注的狀態下,有時是沉默,還有,有時是謀殺。
讓·雅克有一天對我說,「做一個有個性的人,這是惟一的任務。」
現在,我沒有傾訴的對象,連讓·雅克都不行。我只能以那些最為間接的方式跟他說我的情況。儘管如此,我們的聊天仍然強烈地吸引著我。
「做一個有個性的人,」他又說了一遍,「但是,希波賴特,你知道嗎,你讓我意識到,成為有個性的人,有兩種完全相反的途徑。」
我請他解釋。
「一個途徑,」他說,「是靠自然增長、集結、製作、創造。另一種途徑——你的途徑——靠分解、拆散、埋葬。」
他的意思我想我懂了。「你認為你的途徑,」我說,「是藝術家的途徑啰?」
「是的。那又怎麼樣?」
「做一個有個性的人,」我回答說,「對我沒有吸引力。你所理解的那種功成名就,或者藝術生活,我不感興趣。」
「我也不感興趣,」他聲辯道,「你把我當什麼人啦?」
「讓·雅克,你花了那麼多時間,」我準備與他理論一番了,「來反對平庸。你的生活不妨說是反平庸組成的博物館。但我不明白,平庸何罪之有?」
「其實……」
「我問你,」我說,「我認為藝術主要不在於創造而在於破壞,你同意不同意我的觀點?」
「如果是這樣,那麼……?」
「那麼,我的藝術就是更偉大的藝術,個性更為強烈,因為我在學的不是收集什麼,而是破壞什麼。」
「這會給你留下什麼?」他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