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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幾個月發生的事情難以解釋。有很長一段時間,我沒有一個晚上不做夢,但這些夢又都是原先那同樣的夢。有時候,那個女人投入我的懷抱。有時候是我拿著笛子敲打那個穿泳衣的人。也有時候,那個女人說我可以走了,但條件是我必須繼續戴著鐐銬。有時候,我不想跳舞給她看。有時候,穿泳衣的人和那女人在一起,當著我的面做愛,弄得我很內疚,覺得不該待在那裡看。但每次夢醒,我都淚流滿面;每次醒過來,我心裡都涌動著一股不真實的興奮,而且一整天都會這樣。

我上午對那場夢繼續分析,卻沒有多少進展。老夢大量地生髮出許多不同的「版本」,釋夢的任務變得越發艱巨。我再也不清楚在夢中我是主人還是奴隸。要我想明白的東西太多了。

我囚禁在那兩個房間的夢使我生活的天地變得狹窄起來,結果,我想得越來越多,出門卻越來越少。弄得我父親又一次來首都出差幾天的時候,我竟然忘了去看他。對自己沉浸在這場夢中,我並無怨言,除了其本身的不滿以外,腦子裡還能想想別的東西,就是幸福的。但是,腦子也偶爾需要能弄明白它所思考的東西作為報答。我努力去弄明白這場夢的意義,但毫無結果,弄得自己精疲力竭,我進而在想哪天真弄懂了,我會不會連接下來幹什麼都不知道了。最後,我開始認真地接受讓·雅克的勸告,不太去想如何釋夢,多想想我拿它怎麼辦。既然夢一直纏住我不放,我現在也要去糾纏糾纏它了。我考慮了夢裡遵命去做的一些練習項目和禁止去做的事情。我去買了一件黑泳衣和一支笛子,我把笛子漆成古銅色。我赤著腳在卧室來回走。我學會了跳探戈和狐步舞。我俘虜了幾個一開始不情願的女人。

我在夢和日常工作之間搭起橋樑,這是我第一次品嘗到內在生活的滋味。我發現內在生活的要求會改變一個人對世界尤其是對他人的態度,對此我並不感到驚訝。我夢中的一個個人物現在與我的親友站在一起。也許,他們倒更像是我家裡人,而不像我在首都結交的朋友,家裡人現在不在我面前,我見不著他們,但他們的音容笑貌在我心裡。(因為,過去的人物在我們心裡的地位難道不是類似於夢中的人物嗎?說他們存在過,我們只有轉向內心思念才能確認,要不就是翻看老照片或者舊信札。我這本自傳體作品起的就是相冊或信札的作用:我重讀了自己寫的東西,惟有憑記憶確認我做過這些夢,我才能認為我寫的東西構成了我的過去。)但即使是我現在認識的人也呈現出另一種面貌。我把他們視為外加在我夢中人物之上的人,也可以說,我把穿黑色泳衣的男人和白衣女人外加在他們身上。

後來有個周末在安德斯太太家,那位偶爾來看安德斯小姐的老指揮邀請我到他所在的城市和他住兩周,他擔任該市管弦樂隊指揮。我接受了邀請,因為我想換換環境——我有好幾個月沒出首都了——也許這會刺激我徹底結束苦苦的自我滑稽模仿,甚至會趕跑這場揮之不去的夢。後來我才得知,他是應安德斯太太的請求才向我發出邀請的。我最近去看她的時候掩飾不住若有所思的神情(她誤認為是憂鬱),所以她感到難受;同樣讓她感到難受的是,我對她的恭維越來越少,而她總是需要有人不停地跟她說肉麻的奉承話。

我們是乘火車去的。到了他家,管家把我領到我住的房間,然後又給我沏茶。老指揮在非常禮貌地多次向我表示歉意後,就排練去了。我現在才反應過來,他當時是希望我徵得他的同意一起去看排練的。

我晚上聽聽唱片,看看樂譜。儘管我還沒有在看樂譜時能在心裡聽到完整的管弦樂曲的本事,不過,我已經夠快活的了,根本沒有感到厭倦。

那天晚上我睡得早,做了個新的夢。

我夢見自己走在城市的一條擁擠的街道上,匆匆忙忙去赴約。我很著急,生怕遲到了,但又不太清楚要去哪兒。不過,我沒有因此而感到沮喪,我想,精神抖擻、充滿自信地繼續往前走,一定會認出要去的地方的。接著,有個人和我並排走起來,我便禮貌地向他問路。

「跟他走,」他說。

他的聲音聽起來很耳熟。我轉過臉一看,這才發現他竟是我第一個夢裡那個穿黑泳衣的吹笛人。我惱怒地用,我敢肯定,他自己的笛子揍了他。他呻吟著倒了下去,從一個地鐵入口的台階上滾了下去。這時我想起他是個瘸子,便後悔起來,覺得自己不該發這麼大的火,這次我不能斷言他想威脅我,或者有傷害我的企圖。

我怕他會憤怒地揮舞著笛子來追我,就開始奔跑。一開始,我跑得很費勁,但沒過多久,跑起來就輕鬆多了。我不再那麼慌張,因為好像有人在幫我。我是在一個巨大的黑轉盤上奔跑,黑轉盤旋轉得比我跑得快,結果,我跟不上轉盤。我感覺頭髮在變硬,重重地壓在頭皮上。我跳下圓盤,重新站到街上。起初,我頭暈目眩;過了一會兒,我覺得自己已經非常平靜。這個時候,我一定是有點知道自己在做夢了,做夢經常是這樣的,這樣能讓做夢的人在夢裡所發生的事情面前產生一種叫人感到滿足的被動性,看它們怎麼發展下去。同時,我站在街頭,目光尋找著一處我已忘掉的地址,我目睹自己滑過夢的傳送帶,安全到達目的地。

夢做到這裡的時候,我買了煙。我現在記得我要的是「臉」牌香煙,但煙草店老闆娘說只有「音樂」牌。我跟她說「音樂」牌也不錯,然後用口袋裡一些陌生但熱乎乎的硬幣付了款。

後來,我又到了一個什麼地方,那是一個大畫室,裡面正在舉行一場鬧騰的派對。紅地磚上扔滿了還點著的香煙,我小心翼翼地走著,怕燙了自己。我可是赤著腳呢。

女主人是安德斯太太,她坐在一張凳子上,胳膊肘斜倚在一塊傾斜的畫板上。她照看著客人,有人在摔杯子,也有人正用口紅和炭塊在牆上亂畫,她似乎都不介意。她沒有看見我進來。我避開她的視線,因為,我欠了她一些債,怕她跟我提起,叫我還。這時候,有人建議玩個遊戲,我同意了。我想,一起做遊戲會顯得我有合作精神,性格好,同時又不會被人注意。

我明白我們要玩的是字謎遊戲。但是,我們所要做的也就是彎下腰,手觸地面,就像帶頭做遊戲的人所說的那樣,「彎成一個倒U形」。我心裡隱隱約約浮現出一些下流的想法——弄得自己完全處於一種性興奮狀態——但我沒有發現自己有什麼正當理由要去感到尷尬,因為我看到周圍的客人都已經做了這個難做的姿勢,互相之間正隔著一條條腿,好玩地聊著天。

隔壁房間在開音樂會,我跟邊上的遊伴,也就是那位黑人芭蕾舞演員說音樂會的事。我們正聊著,他開始劈叉,直到雙腿在地板上成一線。他閉上眼,呼口氣,我邊上的人也照樣子滑下,他們的身體碰撞到一起,一個疊一個,一個個都呼口氣。大家看上去都非常開心,我自己心裡也突然感到平靜、快樂。我疊在最上面,一種巨大的輕鬆感溢滿全身。

「希波賴特保持這種姿勢的時間最長,」我聽到安德斯太太宣布,「希波賴特勝出。」她的聲音破壞了我寧靜的心境,有那麼一會兒,我很惱火。我不明白這麼好玩的遊戲中幹嘛一定要產生優勝者。在我看來,既沒有規則,也不要決出勝負,遊戲才有勁。但我接著也想到,遊戲畢竟要有結局,我認為遵循這場神秘而好玩的遊戲的精神,不經意也沒費多大勁就成為勝者,我也感到高興。我對地板上的遊伴感到一股溫暖的愛意,所以,我贏、他們輸並不讓我感到有什麼尷尬,我也不擔心他們會認為我不配。我清楚地感覺到他們全都希望我贏,至少他們希望自己待在原地——儘管他們閉著眼睛,儘管看不出來他們聽沒聽到安德斯太太宣布結果。他們在地板上沉重然而又是開心的樣子對他們來說,就如我疊在他們身上對他們無足輕重的讚許一樣,都是合適的,也是大家所期待的。

當然,儘管我努力避免,我這下也就引起了安德斯太太的注意。但現在,我知道,她看到我會高興的。她確實很高興。她把手臂插到我肚子下面託了我一下,我站直身子,她讓我坐到一張長沙發上,她則坐在我腿上。

「安德斯太太,」我頭埋在她深深的乳溝里說,「安德斯太太,我愛你。」她緊緊地擁抱我。「誰想嘲笑,誰就嘲笑吧,」我高聲說道,我的情緒越來越高漲。「我跟別人不同,他們接受你的好客只是為了能在你家見到名流,我沒有野心。我不在乎你的錢,我有錢;我也不會碰你女兒,因為我有你。跟我走吧。」

她更緊地勾住我的脖子。「說你永遠愛我,」我說著,迫使她看著我,「說你願意做所有我要你做的事情。」

「就現在吧,」她呢喃道。

「不能當著你所有客人的面!」我答道。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這麼快就使這個傲慢的女人興奮起來,我也幾乎不敢相信她竟會如此疏忽自己作為女主人的職責。

她指了指畫板。我們踮著腳走過地板。她身體向後,仰靠在硬硬的桌子上。我一時尷尬極了,愣在那兒。「來吧,」她輕聲說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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