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夢故我在。

多麼希望能跟你解釋一下那些日子以來我身上所發生的變化啊!我變了,可又還是老樣子,不過,我現在能冷靜地看待我以前那些痴迷的想法了。在過去的三十年間,這一痴迷的形式改變了,不妨說是倒了個個兒。開始的時候,痴迷在我身上產生,並逐漸佔據了我的整個心靈。起初,我沒有在意,後來,自己也接受了它,然後開始找朋友傾訴,尋求安慰,接著,我也就認了,最後,我學會了利用它來增長智慧。眼下,我的這份痴迷不再在我心裡,它變成了一棟房子,我住在裡面,從一個房間竄到另一個房間,多少還算舒適。有幾年冬天,我連暖氣都不開,就待在一個房間里,身上裹著暖暖的皮衣,裡面套了件羊衣衫,腳蹬靴子,戴著手套,坐在那兒,回憶著過去那些焦慮不安的日子。我現在成了個相當古怪的老頭兒,就愛做些無關緊要的慈善捐款之類的事情。也會有朋友來看我,不過,那是因為他們感到孤獨,並不是因為非常喜歡和我在一起。可以肯定,現在的我已經變得不那麼有趣了。

小時候,我就有一點兒與眾不同。我出身倒是平平:生在一個殷實之家,家人現在仍舊住在較大的省城。我出生時,父母早已步入中年,我排行老三,而且比上面兩個要小好多,母親去世的時候,我才五歲。姐姐已經遠嫁國外。哥哥剛成年,在和父親一起忙生意。他結婚早(母親去世後不久他就成家了),而且心平氣和地接受了這樣的安排,沒出幾年,就有了幾個孩子。我現在已多年沒見他了。小時候,我獨自一人待著,那是家常便飯的事情,也就過早地品嘗到孤獨的滋味。父親、哥哥長年在外,我一個人被丟在那棟大房子里,很早就體驗到一種沉重感,還帶著一絲憂鬱,直到長大成人,這一感受都揮之不去。但是,我並非刻意要與眾不同。上學的時候,我功課不錯,跟同學玩耍,和姑娘們打情罵俏,送她們禮物,和女孩子做愛,還寫點小故事——總之,在生活中,我那個階層和年齡層次該做的事我都做了,而且日程還排得滿滿當當的。因為我並不是特別靦腆,脾氣又好,所以,家裡人和親戚都說,我是一個雖有點沉悶,可仍算可愛的孩子。

我是在中學畢業後,離開家鄉去上國立大學的時候,才第一次變得難以抑制地想與眾不同的。不管做什麼事情,環境都非常重要。一直到上大學,我的生活中有的是保姆、父親和親友,他們所有人對自己、對我都很容易感到滿意,互相謙讓,和睦相處,真叫人心情舒暢。我喜歡和他們在一起。惟一讓我反感的是,他們對別人的言行表示義憤填膺時卻擺出一副悠閑滿足的姿態。除此之外,我認為,你對他們的期待值不高也不低,只能這麼高。但是,搬到首都以後,我很快就意識到,我不僅不像那些我在其中長大成人的一本正經的外省人,而且也有別於那些我如今生活於其間的城裡人,還指望與他們有更多的共同之處呢。我周圍是些同齡人,這些少男少女,有的和我一樣,來自外省,但多數人家住國立大學所在的城市。(我略去這座城市的名字,並非要逗弄讀者——因為我並沒有把某些詞語和當地的機構名稱都從本書中刪除,而每位要來觀光的遊客對這些都了解,所以,讀者不難發現我生活在哪座城市——略去其名,是希望表明,我堅持認為,我住哪兒對我要敘述的事情並不重要,尤其是對家鄉、對這座城市我都沒什麼可抱怨的,比起大多數城市來,這座城市一點兒也不差,興許還略勝一籌;這兒是文化中心,很多舉止豐趣、談吐儒雅之士都寓居於此。)那時候,大學裡聚集了我國的有志青年。大家都躊躇滿志,雄心勃勃,一個個準備將來在醫學界、司法界、藝術界或者科學界大顯身手,有些人希望在政府行政部門有一番作為,還有一些人打算投身革命;而我呢,卻發現自己胸無大志。如果說,志存高遠能鼓舞人,我不在其中。他們有人詭計多端,有人心存妒意,我不與他們為伍,而總愛獨處;和其他人在一起,只有當我自己身心非常愉快的時候才會讓我感到更舒服,而這種愉快我只是在內心、在夢裡、在沉思中才感覺到。

說真的,儘管我缺少能激發起同學們胸懷大志的所有動力——我甚至連惹父母不悅這一目標都懶得去樹立,要知道,那可是一個代溝很深的年代——但我相信,不管怎麼說,我依舊證明了自己是個能幹的、熱情的學生。在成為飽學之士這一前景的鼓舞下,我修習了各式課程。但這種使我日後痴迷於種種調查的旺盛的求知慾,並沒有在大學的院系部門得到滿足。您可別誤會了,我並不是反對專業性。恰恰相反,真正意義上的專業性——一門科目的明確界定和精確定位以及相鄰分支學科的確定——正是我所尋找而未覓得的。我也不反對講究形式。我所反對的是教授們提出問題僅僅是為了解決它們,如此而已,下課時間一到,他們就立即打住,分秒不差,準時得讓人要發瘋。我對學問的執著,與餓漢看到三明治一樣,這個餓漢抓起人家給他的三明治,連包裝紙都沒撕就吃起來,這並非因為他急不可待,來不及撕開紙就開吃,而只是因為他從來就不知道要撕開紙頭,要不就是忘了怎樣撕。我求知若渴,不過,這並沒有使我對大學演講廳里那些倒胃口的所謂精神食糧失卻辨別力。但有好長一段時間,我既無法撕掉那些無味的包裝紙,也沒法吃得有節制一些。

我就這樣學了三年。三年結束時,我發表了自己第一篇,也是惟一的一篇哲學論文。在論文中,我就一個不重要的論題提出了一些重要的觀點。論文的觀點產生了爭議,並在文壇引起討論,我也因此被接納進一對中年夫婦——安德斯夫婦——的圈子。他們是生在國外的新貴,在郊外有一座莊園。他們周圍聚集了一群活躍人物。到了周末,安德斯夫婦便邀請客人下午騎馬,晚上欣賞室內樂,並盡情地享用正式晚餐。除我之外,常客中還包括一位出版過幾部革命理論著作的教授、一名黑人芭蕾舞演員、一位知名的物理學家、一名當過職業拳擊手的作家、一位在電台主持「懺悔與拯救」每周論壇的牧師,還有一名鄰近城市的交響樂隊的老指揮(他難得來,但那時他正與主人家年輕的女兒關係曖昧)。真正操辦周末活動的是安德斯太太。她三十大幾,體態豐滿、性感;她丈夫有時在,有時不在,他的權威也是有名無實;他經常為生意上的事情出差在外。我猜想,他們的結合與其說是彼此有感情,還不如說結婚對他們倆都能行方便。安德斯太太過於講究守時和禮數,撇開這一點不談的話,應該說,她是個非常大度的女主人,對客人們各自獨特的癖性觀察入微,也長於讓這些癖性充分地表現出來。

安德斯太太所有的客人,甚至包括那個虛榮但頗為俊朗的芭蕾舞演員,都是能侃的主兒。他們聊起來漫無邊際,而且對任何話題都會發上一通議論。起初,我對他們談話的漫無目的頗為惱火,也對他們就任何一門學科都能信手拈來的觀點深感迷惑。他們一邊品嘗山珍海味,一邊唇槍舌劍。這在我看來,從智性的角度而言,並不比我的同學在咖啡館裡的激烈辯論重要多少。我過了一段時間,才慢慢學會欣賞沙龍的這種顯著特點。有觀點只是沙龍部分魅力之所在,更重要的是個性的展示,就後者而言,安德斯太太的客人特別在行;毫無疑問,也正是由於這一點,他們才聚到了一起。我發現強調個性的展示,不強調發表什麼樣的觀點,能讓人油然生髮出一種安逸感,我發現自己已經沒有多少觀點好發表了。我知道,長大成人就意味著換來一套基本上永不改變的觀念,但我發現自己做起來似乎要比旁人難。這不是因為我遲鈍,我希望也不是因為傲慢。我的大腦系統完全是過於忙不迭地收發在我周圍發現的信息。在安德斯太太的圈子裡,我學會了不要因為別人說話做事比我自信、有把握就去妒忌他們,我相信自己的悟性高(現在回想起來似乎有點天真),相信耐心會取得最後勝利。我現在上了年紀,又孤身一人,但我仍舊認為世界是有秩序的。這一點毫無疑問。而且,我相信能在這一秩序中找到我的位置;事實上,我已經找到了。

我有了這個新圈子以後,就不再在學校聽課,而且不久便正式退學。我也不再每月給父親寫信。有一天,父親為生意上的事情到首都出差,順便來看我。我猜想他來是要責備我,說我忘了履行跟父母通音訊、問冷暖的義務,但他一到,我就毫不猶豫地告訴他我已經輟學。我想不如讓他當面責備我,免得他側面聽到之後認為我在逃學。讓我大喜過望的是,他沒有生氣。在他看來,他對一個兒子所寄予的厚望已經在我哥哥身上全部實現了,因此,他表示,不管我選擇什麼樣的獨立之路,他都支持我。他馬上就與銀行方面取得聯繫,並作了安排,每月給我增加生活費。與他分別的時候,我知道他以後會繼續關愛我,心裡熱乎乎的。現在我的事情完全可以由自己作主了。處在這樣的位置上,讓人好生羨慕,我能自由自在地思考自己的問題(這是我童年以來一直在積累的財富),比上大學更能滿足我沉思和精神探求的慾望。

與往常一樣,我每天仍如饑似渴地看上好幾小時的書,儘管現在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