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從井田制到唐代賦稅制

現在尚沒有學者能撰寫成一本好的《中國社會史》或《中國經濟史》,但有關上述兩書之材料則極多,而且也易於找尋,且由政治制度可反映出經濟、社會諸方面的問題。

中國對社會經濟問題向來重視「均」,故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平均地權」為中國歷史上之傳統歷史與政策,其反面則為兼并,此為傳統歷史所反對。對於商業資本,中國則主張「節制資本」。故孫中山先生不僅為革命家,且為政治家,其所提出之兩點,是同時配合世界新潮流與中國舊傳統的。

井田製為我國封建社會之制度,為後人所永遠歌頌,因其制度乃是平均地權,亦等於西方今日之歌頌希臘。封建制度破壞後,接著「耕者有其田」,但是授田政策,土地權在政府,政府要收回。而等到田地可自由買賣時,就變成兼并了。

到秦漢時代,田地可自由買賣,漢時租稅只收十五分之一之半,租稅雖輕,但農民卻得不到政府的實惠,而兼并者卻得了便宜。因農民向地主繳租要繳百分之五十,即二分之一。後來董仲舒提出「限民名田」政策,即對人民擁有田地定出了最高限額。此後陸續有人提出各種不同的土地政策。到王莽時提出「王田」制,即主張土地收歸國有,由政府重新分配土地。可是全國人民反對,因此王莽失敗了。

三國時天下大亂,全國皆兵。此時已無種田人,土地全為國有,又可推行土地政策。晉代並無好制度,但有「占田」制度,即「限民名田」,規定每戶人民可佔多少田地,即是限止擁田過額。到北魏有均田制,等於古代井田制,至唐代則為租庸調製。

我國大多數時期均主張平均地權,少數時期如漢代只注意商業賦稅,而並不注意土地問題。而唐代卻不注意商業,只重視收稅。但唐制比漢製為佳,因為下屬人民不會太窮。漢代時政府不許人民太富,太窮的則不管;唐代時則不許人民太窮,但可以太富。

唐德宗時,楊炎為相,定出「兩稅制」。其制度之重要處是,不管賦稅制度,而專講土地政策。因租庸調製雖是賦稅制度,但實以土地政策為背景,兩者是相混的。租庸調製的手續十分麻煩,有簿冊,人死要收回田地,要調查、登記戶口,太為麻煩。如戶口冊一亂,此制度便不能推行,故必須改革。中國是有戶口冊最為完備者,但調查困難,故仍易於作弊也。實施兩稅制度,則問田不問人,一千年來推行此政策至今。

古代井田制度是小國寡民,所以易於實施。由於財政制度的牽涉,故土地制度不能徹底推行,而忽略了經濟政策,此為中國歷史上之中心政策。

政府要輕徭薄賦,故行政開支要盡量節約減省。政府有一缺點,即不願人民多出錢,故政府行政經費要減輕,那就使行政手續盡量簡化,因而很多理想的方法只得放棄。兩稅制度之優點,首先是手續簡化,不再收租庸調,只需要單收田租。租額是楊炎所訂定,即先確定每一年政府費用標準之數額,此後即照此數徵收。

唐以前之政府希望社會平均,無大窮大富,政府亦希望租稅全國平等。但兩稅制度施行後,其弊端在於租稅永遠照原來所定,故田租增或減均是相同,遂造成田地租額之不平等。全世界各國均有賦稅與徭役,但中國自唐以後則免去徭役矣!

唐代之租庸調製,賦稅有關土地,徭役有關人身,貢納有關家庭。而兩稅制是一種單一稅制,因手續太簡,後來仍有徭役。宋代王安石有免役法,到明代整頓其賦稅與徭役之法,但失敗原因仍為手續太繁。故理想之政策必須簡單而不馬虎,最好是實行民主及地方分權。

關於國家對國民之賦稅,《墨子》書上說:布帛之徵是家的土貢,即所謂調;粟米之徵是田的地租,即所謂租;力役之徵是身的勞力,即所謂庸。即每一國民對政府應有負擔,但國家給每一國民以田地,此即「為民制產」。中國是把土地、財政與賦稅三者合而為一。

漢制之缺點是土地未有嚴格管制,魏晉時土地制度破壞了,晉時的賦稅名叫「戶調」。唐代租庸調製轉變為兩稅制的原因是因為手續上的問題,中國土地多,戶口調查、田地變賣等問題甚多,因此為了行政手續的簡化,便得想出辦法。

中國學者中有學問的,在古代很容易登上政治舞台,並推行其思想於政治上變成制度,因此可以寫成一部《中國政治制度史》(按錢穆先生早年時,大概一九三幾年在北京大學教書時曾撰成一冊《中國政治制度史》稿本,到香港創辦新亞書院及新亞研究所後,本來欲將此稿交給研究所首屆畢業生孫國棟校友整理成書出版,後因孫君行政事務過於忙碌,惜未成事)。但西洋有馬克思的《資本論》出版,因彼等不理是否受官方重視故也。

中國有選賢與能,即今西方之選舉。由於中國地大人眾,故須以考試製度代替選舉制度。

中國欲將兩稅制變成單一稅制,但其勢為不可能,其後須有改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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