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唐代開始之科舉社會

一、唐代科舉社會之特徵

唐代並非純粹的農業社會,唐代社會的重點與特徵亦不在商業。中國過去最出名的學者,都是有關地質學和生物學方面的,因中國有廣大的材料,也可有新的發現。

英國學者威爾斯著《世界史綱》一書,主張唐代時之世界史應以中國為中心。他曾採取傅斯年之意見,但並不精彩。

德國曾有一學者,專門研究我國黃河的潰決,但在中國反而沒有研究黃河的機構,實在使國人汗顏。又有一位美國地質學家,在日本「九·一八」侵華時來中國做研究。西洋人以純科學的眼光來看黃河,只注重地形,但中國人知道,黃河並非天生有害。因古代中國崛起於黃河,論黃河為中國人之害只是近代之事。

地是會變的,如香港已今非昔比,又如今日荒涼的隴海路,自徐州至開封一段,過去興盛時出了莊周、張良等人。故研究黃河應知道黃河在歷史上的變遷,研究歷史學還得配上其他的學問。

唐代社會可稱「門第社會」,但並非有大地主,亦非有世襲貴族,此皆為唐代所無。我們可稱唐代以前為「門第社會」,唐代以後為「科舉社會」。

社會興盛時有教堂、貴族和城市,城市得勢後有中產階級。東周自遷移後,諸侯各管天下。西洋人經商是冒險的,是合夥用船,中國人的習慣則是不會合在一起做,社會必須有一中心領導力量。中國社會是由政府管控,故稱「郎吏社會」,科舉是中國社會之特徵。

二、宋代近代社會之特徵

自宋代起至近代可說是近代社會,唐以前可稱為古代社會。

中國社會以農業為本,工商業也很發達。中國特別不同之處,便是有城市,且是均勻散布的。這些城市一面是商業中心,另一面是政治中心。

中國自秦以後,縣城成為中國的政治單位,多數城市自秦代始已有了。城市的物資分發到農村,每一城市的四周是農村,是貨物的集散中心。城鄉互相依託,兩者打成一片,城市是兼為政治與商業中心的。

近代中國之所以窮,是因為外國的商業發達,製成機器調換了我們的原料,故窮了,幾乎要破產。

中國社會是政治(指智識分子)控制經濟。古代農村的士,三冬通一經書,「一冬」指一年冬天的3個月,三個農閑的冬季便可讀通一經。中國少年15歲前學識字,《尚書》二十八篇、《詩經》三百首、《易經》六十四卦、《禮經》及《春秋》等,即15年可通「五經」,到時這青年尚只有30歲,即可應考做郎吏,甚至可以做宰相。可見中國社會非封建,其實這道理今天還用得著。

做了宰相,年入2000石,但一個家庭一年用不完100石。由於宗法關係,做官的一家就會有獨佔性了。由於有獨佔性,所以有了郡望,此即唐代的門第社會,即是由農村出了郎吏。

有的門第有傳至一千年以上者,如山西聞喜裴家,儘管到宋代時已非門第社會。顧亭林先生曾去山西裴村,裴氏家族已有數千人,所以顧亭林說,封建勢力可利用來造反。

三、宋後中國農村新體貌

宋以後的中國農村比起從前已有很大的變化。中國古代是封建制度,農村隸屬於封建貴族。到封建制度崩潰,貴族消滅後,即變為士農工商的新社會,農民不再隸屬於貴族,變成了自由農民。

農民一家通常是五口至八口,所能耕之田最多百畝,其收入是有限的。因此農民的經濟永遠是不寬裕的,遇到疾病、死亡或災荒就糟透了,只好出賣田地,因此就有兼并和剝削產生。政府原收三十分之一的田租,但買田者要他二分之一的田租,其中三十分之一繳給政府,則田主不勞而獲即可得三十分之十四(即十五分之七)的田租。

漢代的郎吏政府,智識分子獲得政權,做到2000石俸的高官,用來買田地,敬宗恤族,建立了「家族社會主義」。凡同姓中有窮困的,均予以周濟及教育之,因此此家族中就可不斷有人進政府做官。此家族愈來愈富,這種新興的士族階級即稱「門第」。

從上述自由經濟社會中產生的地主,不能稱「封建」。門第成為有郡望的,大門第普遍存在於各鄉村,即是新的門第社會,舊的貴族社會亦有大貴族在農村。

提拔人材可有下列多種方法:一是教育,二是服務,三是選舉,四是考試,五是任用,六是升黜。中國當時只有一間太學,起初只有數十人,後來東漢時有3萬人了,進太學讀書已是一件麻煩事。讀完書出來要經過地方政府選舉,但因為門第間互有關係,因此政權便永遠操在幾個大門第的手中。這便進一步助長門第,因此門第常可獲得進學及被選做官的優先權,而沒有平流競進的形勢。唐代一確定科舉制度,可以自由考試,門第就垮台了。

四、唐宋明之考試製度

按照中國歷史來說,應該是從封建社會經郎吏社會、門第社會再進而到科舉社會。科舉制度歷經唐、宋、元、明、清數代,參加科舉考試即可進入仕途,亦即可參加政治。

考試是自由報名,公開競選(商人除外)。唐代的考試如考一首詩,但出的題目很偏僻,要讀書多,由考試的成績即可察出該考生之志趣、聰明與見識如何。

唐代有位青年叫王播,因家窮而住身寺中,逢寺院打鐘便知是吃飯時間到了,便去吃飯。後來和尚為避免王播去吃,便改變了打鐘方法,不讓他去吃,王播作了一首《飯後鐘》的詩譏笑之。後來王播中了進士,做了宰相,該寺僧便把王詩用絲絹罩住,加以保護。此即所謂十年寒窗,一舉成名。

宋代范仲淹幼時家亦窮困,父早亡,母改嫁,後父姓朱,他進入寺院求學,「斷齏劃粥」。後來苦學成名,做了副宰相,恢複范姓,有二子,同穿一長袍在寺中讀書,後來亦做大官。後仲淹首創建立「義莊」,凡本族窮人子弟均可得到供養。直至民國初年,到處仍有義莊,稱為「范朱遺風」。

到了清代,設立各級考試製度,有縣試、府試、省試和殿試。可以說,中國的社會有變動而無階級,亦無大貧大富,此為其優點,但亦有其科舉社會之缺點。

唐代之科舉制度分「明經」與「進士」兩種,「明經」是考經學,「進士」是考文學(即詩賦)。應考者要三代身家清白,做生意的並不包括在內。考試及格叫「進士及第」,考試由禮部主持辦理(禮部即如今日之教育部)。進士及第後尚須由吏部(即今之內政部)再復考一次,要考試公文,併兼考其健康與品貌等。宋代則僅考「進士」一科。

明代以後有縣考、府考,因參加考試者太多了。縣試通過者叫「秀才」,省考考取者叫「舉人」,然後再由各省推舉若干人,有特定的限額,乃是看各省的文化程度高低、賦稅攤派多寡來決定名額多少。中了進士的要在中央再讀三年書,殿試的首三名,首名為狀元,次名探花,三名榜眼,當然成為翰林,最差的進士則可做知縣。考中進士的可上進士題名碑,此碑放置在北京國子監。當時鄰邦中的安南、朝鮮等國最為佩服中國,常仿效中國文化,如安南也有國子監,也有進士題名碑。

中央設有翰林院,其中有編修、檢討等職位。考中進士的入館三年,由翰林教導之,三年散館後再考,考試成績好的可進翰林院做翰林。各省的主考官是由中央的翰林院派翰林去監考的,有進場、朱卷、謄卷等名堂。翰林是清望之官,薪俸並不多。翰林做過幾次主考官後,就可做侍郎(相當於今日的部里次長)、巡撫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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