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中國貨幣、漕運及水利問題雜談 二、中國漕運與南糧北運問題

漕運在中國經濟史上是一個特別的課題。這是西方國家所沒有,而中國獨有的一個問題。漕運就是水道運輸,中國在古代時,漕運的問題不大。如西漢初年,《漢書·食貨志》記載,每年只把山東之谷400萬斛運到長安即可。

三國鼎立時期,直至南北朝對峙,大家各自立國,亦不聞有南方之糧運往北方之事。

隋煬帝大業元年開通濟渠,四年開永濟渠。他把北齊、北周與南朝的鼎立形勢打通,東南東北,大興水運,並非北方需依仗南方之糧。到了唐代,因江南戶口日多,租調日增。將南方租調輸送北方京師地區的漕運,就逐漸受到重視。

唐玄宗開元年間,南方的糧帛經長江彙集於運河要衝的揚州,再渡淮河,入汴水,經通濟渠到黃河口而入洛水,抵達京師。開元二十二年時,裴耀卿為江淮河南轉運使,凡三年中運米700萬斛。此一時期,北方需南糧仍並不甚殷,直到安史之亂起,由於河北、山東等地藩鎮割據,租稅不入中央,唐室的財政遂依靠南方轉為殷切,自長江入黃河的漕運,遂成為軍國要事。

唐肅宗時理財名臣劉晏,便因能整理漕運,使南糧順利北運而名噪一時。唐朝一節已有較詳敘述,此不贅。

到宋代建都汴京,主要是為了方便漕運。按照宋太宗太平興國六年所定製度,當時的漕運有四條路線:

第一條是汴河線,即將江蘇、浙江、江西、湖南及湖北各省的米300萬石及菽100萬石,自長江運入淮河,再轉運到汴京。

第二條是黃河線,即將陝西之粟50萬石及菽30萬石從三門、白坡經黃河運到汴京。

第三條是惠民河線,即將河南、安徽地區的粟40萬石及菽20萬石,從閔河、蔡河運入汴京。

第四條是廣濟河線,即將京東之粟12萬石從五丈河運入汴京。

北宋時代賦稅偏重於南方,自上述漕運可知。宋初歲入1600餘萬緡,為唐代之兩倍,至神宗熙寧時已達5000多萬緡;至南宋,更增至6000餘萬緡了。

元代建都燕京,但米粟的供應仍然是靠南方的江南地區。元代是用海上漕運。海運雖秦代已有,唐人亦有將東吳粳稻運上北方幽燕地區,但大規模的海運當始自元代。

元代海漕以30隻船為一綱,以大都船900餘艘,運漕米300餘萬石,有船戶8000餘戶。每綱設押官二名,行船時招募水手,先在揚州受訓,設專官加以教習。

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曾海運250餘萬石,其後增運至350餘萬石。

總計元代歲收各地糧數為:

總計以上各地糧數,遼陽、河南、陝西、四川、甘肅、雲南及湖廣七地尚不及江浙一處;而江浙、江西、湖廣三處合計,恰為其他七處之一倍,可見元代依賴江南米粟之殷。

明代漕運歷經五次變化。先是明成祖永樂元年開始用河運,兼用水陸,自淮河運入黃河;永樂四年開始用海陸兼運之法;十三年開始用支運,即先將江、浙各府之糧撥運到淮安倉及濟寧倉,以3000艘支淮安糧運到濟寧,以2000艘支濟寧糧運赴通州,再以浙、直軍、京衛軍及山東、河南軍分別接駁運到京師,每年四次,可運300餘萬石,謂之支運。後曾增至500萬石。稍後改兌運,即先由民間運至淮安、瓜州,再兌與衛所官軍運京師。最後一種成為永制,叫收兌。先令里河官軍運赴江南水次交兌,再由官軍長運,所運船隻在天順以後,定數1萬1770隻,官軍12萬人。當時北糧只有南糧的五分之一。京師全靠南糧供應。

清代漕運,定額為400萬石。各省漕運原額,約為南四北一之比。但乾隆十八年時,為南八北一;四十四年時則為南十北一,可謂仍是依賴南糧為主。總之,歷代南糧北運,為國家每年之大耗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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