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明清時期經濟(明:公元1368~1644年;清:公元1644~1912年) 六、清代自乾嘉人口激增的事實

中國西漢末年,人口是2000萬;明代萬曆朝盛時,為2106萬人;到了清代初年,由於殺戮多,人口已不足2000萬,如要依照明代萬曆時人口釐定租稅,實非公允。

自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至康熙五十年時,50年中,人口增至2462萬,人口增加比率不足百分之二十。自康熙五十一年起,所增人丁永不加賦。康熙時租稅無法收足而有積虧。即使後來添丁的不算,亦仍收不足;到雍正十年,積虧地丁人糧已達1000萬。

康熙五十一年以後,中國戶口人丁冊籍仍是五年統計一次,計算到乾隆十四年,全國人口已達1億7749萬,差不多有2億人口了,30餘年間,人口增加了7倍。

乾隆四十八年,人口有2億8403萬,約近3億。

乾隆五十八年,已超過3億人口,為3億746萬。

嘉慶十七年,已有3億6169萬人,漸漸接近4億人口了。

民國以來,國家沒有大的戰亂,所以人口快增加到5億了。

中國的人口問題可說是一個大謎。為什麼以前中國的人口老是停留在2000萬左右,而乾嘉以後的人口何以會增加如此之速?這問題似無人能解答。

中國的人口是個特別的問題。在西方的馬爾薩斯人口論以前,清代學者洪亮吉(江蘇陽湖人) 亦已講到中國的人口問題。他說:「今日人口比30年前增加了5倍,比60年前增加了10倍,比100年前增加了20倍。」一個兩口之家,如果有屋十閭,有地100畝,兩夫婦的生活將可過得很舒適,如果生了三個兒子,成業立室之後,變成八口之家;再隔若干年有了第三代,人口大增,但糧食增產沒有如此快,便日子難過,易生亂事了。

人口之激增,實是一件可慮之事。正如洪亮吉所說,人人樂於做一個治平之世的老百姓。但經過若干年代,子又生孫,孫又娶婦,一直到有曾孫元孫,自高祖算起,人口恐已增加了數十倍,但隙地閑廛,只增五六倍而已。因此田地與住屋常不足供應激增之人口。何況又有兼并之家,一人據百人之屋,一戶佔百戶之田。如此下去,遭風雨霜露饑寒顛踣而死之人,安得不比比皆是?

洪亮吉《生計篇》又說,今日十口之家,須由40畝 養之。凡士、農、工、商一歲收入,不下四萬錢。50年前,米六七錢一升,布三四十錢一丈。以一人需五丈布、四石米計,一人勞力足可養活十人。今日則不然,農十倍於前而田不加增,商賈十倍於前而貨不加增,士十倍於前而傭書授徒之館不加增。且升米錢須三四十,丈布錢須一二百。所入愈微,所出益廣。於是士農工賈,各減其值以求售。布帛粟米,各昂其價以出市。加上戶口已十倍於前,遇上水旱疾疫,非束手待斃不可。此即乾嘉以來戶口激增而影響人民生活之最明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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