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唐代經濟(唐:公元618~907年;五代十國:公元907~979年) 十四、唐代國營交通驛站

唐代的國營交通事業——驛站辦得非常好。驛站是用政府撥出的公廨錢來經營的。在《唐會要》中有詳盡的記載。

唐代驛站用的馬有兩種。一種是「驛馬」,即是騎著跑路的馬。按官員等級高低規定用馬的匹數,內容如下:一品官可用驛馬八匹;二品官可用驛馬六匹;三、四品官可用驛馬五匹;五、六品官可用驛馬三匹;七品官或以下則只能用驛馬兩匹;如官員不用驛站之馬時,則政府可給錢作為交通補助費。另一種是「傳馬」,是駕駛馬車用的。亦按官位的大小規定用「傳馬」的匹數。計為:一品官可用傳馬十匹;二品官九匹;三品官八匹;四、五品官用五匹;六、七品官用三匹;八、九品官用一匹。

驛站的馬都是官馬。馬身上打有烙印,列印部分不再長毛。其上註明年歲,馬老了要換;印上亦註明是屬哪個驛站。驛站每養一匹馬,可發給40畝田。田中不種稻米,專植苜蓿。此苜蓿乃漢武帝時由西域運來,可作馬的糧食;亦可作肥料,所以馬不能多養,否則將影響農業經濟。

驛站的馬每隔三年一換,可見唐代人恩及禽獸。馬用了三年後便賣給鄉人以作別用。

唐代驛站用的馬匹也很講究。凡屬丘陵地帶、潮濕地帶或南方地區,概用四川省出產的蜀馬,因其體積較為小巧靈活;如在北方地區,則用身軀巨大的阿拉伯馬。

當時每隔30里路設置一驛。全國共有1643所驛館。其中陸驛佔1297所,水驛260所,水陸兩兼的驛有86所。驛站由兵部屬下駕部司之駕部郎中管理。驛站每年有馬死、馬傷或馬之體重有增減時均須呈報政府。驛站的馬絕不能用作其他用途。如私人擅自借用,則須受罰。

唐代每一驛站均設驛長,其下有驛夫,由地方上的壯丁擔任,每年須服役20至50天,由政府付給15千錢為酬。另有館驛使專門監察驛站。唐人有造反的,策動驛夫跟從,形成一股力量亦偶有之。

驛站有大小等級之分,所用馬匹數量有別,計為:

一匹馬需要40畝地種苜蓿供給飼料,一都亭就需要有3000畝廣的牧場,故都亭的規模相當宏大。因公途經驛站者,可在驛站休息,限住三天,兼供膳宿,但不得久住。

自驛站出馬有票,即是出馬的憑據。但實際上「票」是「符」之誤,應稱「符」才對。符分三種,一種是角符,三角形,銅製,供驛馬用。一種是傳符,亦用銅製,上刻有龍,但小驛可能用紙制。第三種是銀牌的符。

陸路的驛與水路的驛不能混雜亂用。水路的驛用驛船行走。大驛有四條船,中驛有三條船,小驛兩條船。

驛站的建制普遍有兩大客廳,東廳稱別廳;西廳稱上廳,意即客房,分兩種等級。驛中有廳亦有樓。孟浩然詩道:「猿上驛樓啼。」

驛中又有亭,杜工部詩道:「臨池好驛亭。」又《秦州雜詩》道:「叢篁低地碧,高柳半天青。」此描寫從長安前往西北途中,當時驛道保養維修良好,現在則荒涼殘壞了。

每一驛站尚有多種庫,有茶庫;有酒庫備飲;有葅庫,儲藏鹹菜臘肉,全部免費供應,可見唐代的富庶。韓愈的學生孫樵撰《褒城驛記》,大意說:「這所號稱天下第一的大驛,當我親眼目睹時,則池沼已淺混而污,舟船則離敗而膠(漏水),庭除長滿野草,大廳廊屋殘破不堪,飼馬竟在軒中,老鷹宿於堂上。」孫樵作此文時,褒城驛已衰敗,無人管理了。

但仍可見此驛有沼有舟,有軒有堂,有馬有隼,可見其富盛時規模之大。當時長安的楊貴妃要吃嶺南的新鮮荔枝,便是靠驛馬飛馳運到的,其奢華可以想見。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