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唐代經濟(唐:公元618~907年;五代十國:公元907~979年) 十二、唐代主要流通之貨幣

唐高祖武德四年以前,仍行使隋代五銖錢及其他古錢。四年才開始鑄造「開元通寶」。其實用「開元」兩字並非唐玄宗的開元年號。用「開元」兩字是表示唐代鑄錢幣發端及首創之意。「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秋公羊傳》上就有這樣的解釋。鑄錢上的「開元通寶」四字,文字精美,相傳為當時大書法家歐陽詢所寫,世稱「歐體」。由於「開元」不是年號,所以也可讀作「開通元寶」。

開元通寶發行後,甚受民間歡迎,因為大小輕重適宜。《舊唐書·食貨志》說:「議者以新錢輕重大小最為折衷,遠近甚便之。」

開元通寶是在洛、並、幽、益、桂五州設鑄錢監。此錢仿照北魏及隋的五銖錢形制。「徑八分,重二銖四。」每十文重一兩。1000枚共重六斤四兩,亦即千錢百兩。每文重一錢,後代不再稱銖分,而稱一錢。此種十進位的衡法,即十文重一兩,每文稱一錢。清代的庫平一錢,即與開元通寶的一文重量相等。直到五代,仍行使開元通寶。以後國外如高麗、安南等國,均使用此種仿唐錢幣。後代亦將此錢的重量作為標準,直到清代因襲不變。

但實際上亦有稍重的開元錢,已超過《唐六典》所說的1000枚重六斤四兩,成為1000枚重七斤了。

「開元通寶」是唐代鼓鑄時間最久、數量最多的常規錢,即使到今天,亦常能見到。據唐史所記載,唐代尚鼓鑄過兩種錢幣,一種是唐高宗乾封元年(公元666年)所鑄的「乾封泉寶」。此乃為正式年號錢。每枚當開元錢十文,徑一寸,重二銖六分,即一錢一分略多,比開元錢略重而已。但此種錢因不足值,以一枚當十枚開元錢用,百姓並不歡迎改制。因此事實上通貨貶值,造成物價上漲。政府不得已修改錢法,准許民間可同時使用「開元通寶」和「乾封泉寶」兩種錢。而後者一年後就停鑄了,因此又恢複了開元通寶的流通和使用。

唐代盜鑄私錢的很多,當局定出了嚴厲的刑法,如《新唐書·食貨志》記載:「永淳元年,私鑄者抵死,鄰、保、里、坊、村正皆從坐。」雖然出之以死刑,但仍無濟於事。於是當局勸喻人民慎於鑒別真偽,將樣板公佈於市中,讓人民知所識別。

唐代另一種較重要的錢幣,鑄造於唐肅宗時期。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因經費不給,鑄錢使第五琦鑄造「乾元重寶」錢。「乾元」是肅宗的年號,政府當時規定此錢每文當開元通寶十文,直徑一寸,重二銖六分,即每枚重一錢一分略多。當局本來準備一年後用來取代開元通寶,但由於此錢一枚是開元錢的十枚,但重量只比開元錢重了十分之一略多,很明顯是不足值,故民間並不歡迎改制,因此,一年後停鑄此種新幣,恢複了開元通寶的合法流通。

乾元二年因國庫存錢不足,國家財政拮据,又新鑄一種「乾元重寶」,又名「重輪錢」。每枚當50枚「開元通寶」。說起「重寶」二字,大有來歷,原來東晉孝武帝的詔書中曾說:「錢,國之重寶。」賈誼的《過秦論》中也提及「重寶」二字。但事實上此種「乾元重寶」重量僅是每枚一錢六分,卻要當50枚開元通寶用。此種不足值的虛錢,社會上亦不受歡迎。

同時,政府支付薪俸給官員時,亦用此種乾元重寶,更為官員所不悅。由於此錢幣不足值而普遍不受重視,遂造成斗米索錢7000的現象,使持有者大受其害。政府不得已將此種新幣宣布貶值。遂在上元元年 ,由政府宣布,新鑄的乾元重寶每枚當30文,而舊有開元通寶和乾元元年鑄造的乾元重寶,均每錢當十文用。如此使開元錢與先前鑄造的乾元通寶等值,而後造的乾元錢也僅是開元錢的三倍而已。

上述兩種乾元重寶的幣值雖然加以改低,但仍不受人民喜愛。至代宗繼位後,復將兩種乾元重寶貶值。前者一當二文,後者一當三文,三日後每枚僅當作一文用。後來民間將此兩種錢熔鑄作器皿,不再見於貨幣市場。

值得一提的是,肅宗乾元二年時,河北節度使史思明謀反攻入洛陽,自稱大燕皇帝,年號順天,自鑄「得壹元寶」,後易名「順天元寶」,錢重一又四分之三錢,但當百錢用,為開元通寶的100倍,可說是一種暫時性的軍用錢幣,相信不能普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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