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唐代經濟(唐:公元618~907年;五代十國:公元907~979年) 十、唐代的漕運改革

劉晏是唐肅宗、代宗時期的理財名臣。他完成了兩件大事:一件是師法第五琦時所行鹽政並加以改革;另一件便是師法斐耀卿的漕運並加以整理。兩者均獲良好的成績。

講到此處,順便一談中國經濟史上這個大問題——漕運。中國的地土,按照經濟地理來說,並不十分理想。她似一塊秋海棠葉,自西北往東南一路傾斜而下,直到大海,是個大陸性的國家。沿海一帶如江蘇、浙江、福建等省,海上交通不像地中海那樣方便,而是相當艱難。中國西北是大草原,對外國防重心是在西北。國都亦多建在西北,從西周開始,先後有秦、西漢、前趙、前秦、西魏、北周、隋及唐等朝代建都於西安。至於西北的名城洛陽,亦先後有東漢、曹魏、西晉、隋、唐、後梁及後唐等建都於此。故上半部中國史,位於關中平原的西北地區佔了重要的地位。

中國的河流有東西的交通線而無南北的交通線,而地勢東低西高,要逆流而上。故中國版圖雖大而地性單純,但有其不便之處。

中國是農業國,出產糧食為主,以各地不同水係為單位。如西北有涇渭系;黃河南北有汾晉系、漳水系、洛水系、濟水系;又有淮河系、長江系;長江以南有泯江,嘉陵江,洞庭、鄱陽兩湖,浙江及珠江等。農業區借不同水系而分布各地。除東北以外,各地的人口與生產的分配,均隨著天然的調節而相當均勻。如果可墾殖的土地少,即人口相應減少;可種植的土地多,即人口相應增加;如人口多,耕地不足,使人口往外移。故中國的各水系區均能自給自養。

如果某地區一旦成為政治及軍事的重心時,人口集中都市,當地便無法自給自足,得靠外來的給養。如中國自秦大一統起,咸陽成為中央政府所在地,外來的人口集中,本地給養無法滿足,得靠外來補充,便需要東方的糧食供應西方的不足。於是便有水道運輸(漕運)發生。此時期重要的是黃河,而長江在經濟上並不重要,只是到漢水、渭水為止。

1.唐天寶後始重視漕運

隋煬帝大業元年開鑿通濟渠,從西苑引谷水、洛水入黃河;又引黃河通淮水。大業四年開永濟渠,引沁水南達黃河,北通涿郡。在洛口置興洛倉,凡穿3300窖,每窖可容8000石,以存納東南、東北兩渠所運達的米粟。此時期水道運輸雖然興盛,卻並非為了北方需要仰賴南方的米粟。

到了唐代,江南戶口多而租調可觀,此時遂幾乎有了漕運的問題。玄宗開元十八年,因改革漕運而受玄宗重視的裴耀卿,他談到南糧北運的情況說:

當時江南戶口多而並無征防之役。但輸送租庸調物,是每年二月運至揚州,要等到四月以後,才渡淮水而進入汴水,但常有感到水淺的麻煩。待至六七月時到黃河之口,此時黃河水剛漲,要等八九月水落,才能上黃河入洛水。而漕河多梗,船檣阻隘。因江南人不習黃河水性,需轉雇河師水手,增加了麻煩和經費。由於通行的日子少,阻滯的日子多,遂於河口設置武牢倉,鞏縣設洛口倉。使江南之船不必入黃河,黃河之船不必入洛口。水通時船運開始,水淺時則糧米窖存於倉以待。則船無阻滯,物無耗失。

開元二十二年,裴耀卿為江淮河南轉運使,凡三年運米700萬斛,紓解了京都長安供應緊張的情形。

開元二十五年時,開始用和糴法,即由政府出錢向民間糴米。但當時中央政府命令江南各州之租米折成布匹上繳,可見當時中央單靠北方的粟米已足夠供應。

根據玄宗天寶八年全國各道所儲存的倉粟統計數量,包括關內、河北、河東、河西、隴右、劍南、河南、淮南、江南及山南各道。上述各道產米粟最盛者首推河南、河北,次為關內與河東,更次才是江南及淮南。以此推測南北經濟情況,北方產糧遠比南方豐盛。

直到安史之亂髮生,唐室中央政府遂靠賴長江地區之財富維持國脈,至河北、山東藩鎮割據,租稅不入中央,唐室財政更為依賴南方,此時由長江入黃河之漕運,遂成為軍國重事。

唐代的國都在關中的長安。關中雖號稱沃野,「然其土地狹,所出不足以給京師,備水旱,故常轉漕東南之粟」 。尤其是安史之亂以後,汴渠 的疏浚停頓了八年,造成水上運輸極為困難,載重糧船無法通行。

2.劉晏的「緣水置倉」法

為了漕運江淮糧秣物資到京師,唐肅宗時的轉運使劉晏驅馬峽郊,過江陰、洛水,涉滎郊、浚澤,勘察河道,調查訪間。劉晏在「兵火之後,中外艱食,關中斗米千錢,百姓挼穗以給禁軍,宮廚無兼時之積」的情況下,恢複了汴渠的漕運。劉晏的轉運方針是:

晏以為江、汴、河、渭,水力不同,各隨便宜,造運船,教漕卒,江船達揚州,汴船達河陰,河船達渭口,渭船達太倉,其間緣水置倉,轉相受給。

劉晏根據江、汴、河、渭四條河流不同的情況分別置倉,便是所謂「緣水置倉,轉相授給」,此種設計便是以裴耀卿的「節級轉輸」(即分段轉運)的方針為基礎,針對上述四條河流的不同習性而提出的。

此種漕運布局的設計,使長江—邗溝、汴河—黃河及黃河—渭水三個交匯處轉運倉的建設有所加強。以達成揚子、河陰、永豐三倉為樞紐的轉運線。又分別訓練「長江」、「邗溝、淮水、汴水」、「黃河」和「渭河」四個運輸段所需要的漕卒和漕船,以加強各段的運輸效率。

劉晏還親自督造大型漕船2000艘,以便揚州至河陰間使用。每船可裝載江南谷麥1000擔(即1000斛),十條船為一綱,每綱300人,加篙工250人,自揚州派遣將級官員送至河陰之門。如十次運送安全抵達,即授以優勞官。但由於自汴水至黃河汛急,運輸艱難,將吏經數運之後,無不發白 。

但此種船之性能與運綱之編製均能分別適應上述不同河流的水性。且劉晏付給造船價往往照時價加倍付給,使工人得高工資,所造之船經久耐用,不必常換新船。劉晏一面節省物料,勿使浪費,如用麻造的纖繩,壞了當柴燒,使物盡其用。因此,劉晏時期「舟車既通,商賈往來,百貨雜集,航海梯山,聖神輝光,漸近貞觀,永徽之盛」 。

3.唐代漕運的三個階段

唐代的漕運,大致上可分三個階段。

唐代漕運的最初階段是在唐太宗貞觀年間至高宗及中宗初年。此一時期漕運糧米每年不過一二十萬石而已。《舊唐書·食貨志》云:「昔貞觀、永徽 之際,祿廩未廣,每歲轉運,不過二十萬石便足。」

《新唐書·食貨志》亦說:「高祖、太宗之時,用物有節而易贍,水陸漕運,歲不過二十萬石,故漕事簡。」

從高祖武德至高宗永徽年間,由於漕運數量不大,故亦未設專官管理漕運事宜,多數由戶部屬下的度支和水部郎中兼理便成。在特殊情況下,如有災荒或戰爭時,才臨時派兼官加上「知水運」或「運職」等頭銜管理漕運。但任務完成便撤銷,並非專職。

唐代漕運的第二階段是唐玄宗開元二十二年至天寶十四年的安史之亂以前。此一時期由於關中人口增加,且「地狹人稠,耕植不博」,因此需要從江淮流域漕運大量粟米及物資接濟京師地區。《資治通鑒》記載玄宗開元二十二年,「先是,舟運江、淮之米至東都含嘉倉,僦車陸運,三百里至陝,率兩斛用十。裴耀卿令江、淮舟運悉輸河陰倉,更用河舟運至含嘉倉及太原倉,自太原倉入渭輸關中,凡三歲,運米七百萬斛」。可知此時期每年平均運米230餘萬斛。《通典·漕運篇》亦云:「天寶中,每歲水陸運米二百五十萬石入關。」此可謂唐代漕運的極盛時期。

自肅宗、代宗至德宗建中年間,便是著名理財家劉晏主持漕運的時期。此一時期,雖偶有歲運米100餘萬石之紀錄,如《新唐書》載「廣德二年,歲轉粟百一十萬石」,但一般僅歲運粟數十萬石而已。如《舊唐書》記載德宗「貞元十五年,令江淮轉運米。每年米宜運二百萬石已來。雖有此命,而運米竟不過四十萬石」。到憲宗元和初年,「江淮米至渭橋者,才二十萬斛」。到宣宗大中年間,每歲漕運米至渭倉者,只十餘萬斛而已。可說是唐代漕運之衰落時期,直至唐亡。

唐之興衰,實與漕運之盛衰有著密切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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