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代的財政開支可分王室與政府兩大部門。關於王室的支出,隋文帝時尚稱節儉。至煬帝時,王室主要開支有兩項。
第一是大興土木,營造宮殿。文帝雖節儉,但開皇十三年興建仁壽宮時,服勞役的人民死逾萬人。煬帝即位,營建東都洛陽,歷時一年完成,每月徵用民夫200萬,死者近半。
第二項巨大的支出,便是煬帝掌政時期,絕大部分是外出巡遊,如大業元年游幸揚州,場面壯闊。單單置辦王室巡遊時之用品便是「所役工十萬餘人,用金銀錢財物巨億計」 。因此使所收賦稅亦不夠用。
關於政府部門支出,首先是官員之薪俸支出。隋初有官員逾1.2萬,後雖經裁減,但仍不算少。隋代官俸亦用實物。《隋書·百官志》載:京官正一品900石;從一品850石;正二品800石,每低一級減50石,至從九品為50石,九品以下無祿。分夏秋兩季發放。至於地方官員,州以大小分等,從最大之州620石到最小之州為100石;縣亦以大小分等,從大縣之140石到最下的60石,每等以10石為差距。
政府之軍費支出亦巨。開皇八年伐陳,用兵逾50萬。此後亦常用兵,開皇十八年以30萬軍攻高麗。煬帝時曾三次攻高麗,用兵100萬,服勞役者亦達100萬,可見軍費之重。
此外,政府工程建設費用亦浩大。如自文帝至煬帝的挖鑿運河;大業年間的開江南河和永濟渠,動輒徵用民力數十萬;開皇年間的修築長城,先後三次各用民力十餘萬人;煬帝大業年間竟徵用民力100餘萬。此外,如大業三年多次征丁修築馳道,征伐徭役頻繁,遂致民生凋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