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魏晉南北朝時期經濟(公元220~589年) 六、魏晉南北朝的工業發展

1.官營工業機構概況

曹魏時期,政府設置司金中郎將、司金都尉等官職 ,以主持政府設立冶鐵機構。蜀漢與曹魏相同;孫吳雖無此官職,但亦設置不少冶鑄機構於江南各地。

曹魏時,復將鹽鐵直接由中央控制,由大司農管理,以促使冶鐵工業的迅速恢複,並禁止私人製造器物 。

孫吳亦有少府管理的宮廷作坊,如同曹魏一般,並由女囚犯擔任紡織。

蜀漢的官方織錦工業相當發達。左思的《蜀都賦》描寫了成都的「伎巧之家」,便是指由錦工管理的織錦工業。

當時的銅鐵金銀等礦藏開採全由官府控制,以保證官府工業的原料不虞匱乏。即使是「竹」也由政府控制,因竹不但可作建築材料及用品,亦可作弓箭兵器。

至於晉代的政府工業組織,西晉時有少府和衛尉,其屬下設多個部門,分別掌管重要的工業機構 ,僱用眾多工匠。東晉時,渡江後只設一尚方,官方工業機構已大為簡省。

南朝的官方工業機構大致與魏晉同。劉宋時沿用晉制,設置左、右尚方令丞的官,以製造兵器。至東晉,僅設一尚方而已。宋武帝時,將東晉時之尚方稱右尚方,另設左尚方。復廢帝時,於右尚方下設中署,主管織綬、褻衣、補浣等。少府屬下有東冶、南冶,各設令丞以掌工徒鼓鑄。少府下亦有掌染之官、土木之官。

南齊、梁、陳各朝制度,大體沿襲前代。即在中央政府屬下,設礦冶、兵器、金銀鏤刻、紡織、染業、土木雜工等機構。南朝的地方政府,亦遍設手工作坊。

北魏初期沿用南朝舊制設少府,至孝武帝時改定百官,少府改稱太府。

北齊大致上亦依照北魏官制。《隋書》載北齊「太府寺,掌金帛府庫、營造器物」。下轄左中右三尚方,主管樂器、絲局、綾、染署及礦冶等局。太府亦統領各郡縣的官府作坊及礦冶。

北周亦設織染、冶鑄、城郭宮室、木工、軍器等製作機構,官府工業組織,甚為齊備。

2.冶煉工業趨於成熟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冶金工業(冶銅及冶鐵)其實較之前代有相當的發展。

由於西晉時有「八王之亂」,使黃河流域的社會經濟遭受破壞,使北方冶鐵業亦受破壞。但有關兵器鑄造的冶鐵工業則在五胡十六國時仍有發展。如後趙的武帝石虎在河南澠池建立冶鐵工業;南燕的世宗慕容德在山東博興縣鑄造兵器。

北齊與北周時期的冶金工業管理系統已甚為完整,可見亦有發展。如北周的冶鐵鑄造工業甚具規模。《周書》記載:「於夏陽 諸山置鐵冶,每月役八千人營造軍器。」北魏則在河南浚縣以鍛煉軍刀最為著名,並在山東各地鑄造軍器 。

南方的冶金工業,到東晉時期才有發展。此時江南諸郡縣有冶金者均設冶令或丞的官。至梁代,將管理冶金業的少府地位提高至如同尚書左丞。此時期,南北兩方的冶鐵工業兼有官營與民營兩種。

在魏晉南北朝的後半期,北方的民間冶鐵工業,隨著北魏太武帝的滅北燕而統一中國,因戰亂減少,農業生產加快而增鑄鐵的農具。因此東晉南北朝時,在陝西、河南、山東等地,冶鐵工業甚為興盛。

而長江流域以南地區,由於東漢末年人力物力的南移,使南方冶鐵工業大盛,今日之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及福建等地,均是鼓鑄之地。此外如湖北黃陂、廣州均有冶鐵工業。如北魏時已有低硅灰口鐵,可謂冶鐵技術上一大突破。又如當時已能將生鐵鑄件經脫碳熱處理而造成「鑄鐵脫碳鋼」亦是極為出色的創新。

南北朝時南方有新的鍊鋼法,更有新的灌鋼技術產生,即將生鐵與熟鐵按比例配合,再經熟熔煉和滲碳而成鋼,是相當進步的鍊鋼術。梁代陶弘景的《名醫別錄》中便記載了「鋼鐵是雜煉生鍒作刀鐮者」。

中國古代的鍊鋼冶鐵工業,大致上可以說是在戰國時代興起,在兩漢時期發展,而到了南北朝時期臻於成熟。

魏晉南北朝時期,北方的銅礦多在河南、山東兩省。如河南陝縣銅青谷,每斗銅礦可得銅五兩四銖;葦池谷的每斗得銅五兩;鸞帳山的每斗得銅四兩。河南沁陽的王屋山銅礦每斗可得銅八兩。又如山東沂水縣及桓台縣亦產銅甚多。產銅礦處,便有開鑄錢幣 。

至於該時間南方的產銅地區,乃在四川、湖北及江蘇三省。如南齊時劉悛「獻四川蒙山銅一片,又銅石一片。上從之。遣使入蜀鑄錢,得千餘萬」 。

又如《水經注》記載四川靈道縣有銅山。《太平寰宇記》載,今湖北鄂城縣一帶亦有銅礦,自晉、宋、梁、陳以來,常在該處設爐烹煉。從上述情況看,當時的冶銅業已相當興盛。雖然產銅不少,但當時卻甚缺銅,其原因有下列幾點:

a.南北朝時眾多的佛教寺廟需要大量的銅鑄造銅佛銅鐘,耗銅極多。

b.采銅技術受到限制,一般只能開採較淺的銅礦礦床,較易采盡舊有銅礦,而新銅礦又不易即時大量找到。

c.政府較重視於軍事用的冶鐵工業,而對冶銅業較為忽視。

按照歷史記載,白銅與黃銅均為中國所發明。如魏人鍾會《芻蕘論》中即載有「鍮石」。鍮石即黃銅。白銅是銅與鎳或銅與砷的合金。東晉常璩《華陽國志》載,雲南省「堂螂縣,因山而得名也,出銀、鉛、白銅、雜葯」。即證明中國在第4世紀已有白銅。且在秦漢時期,新疆西面的大夏已用白銅鑄幣,至今尚有當年遺存的「大夏真興」銅錢。

由於鎳礦石與銅礦石常有共生現象,因此古代中國常有冶鍊鋼鎳的合金。

早在西漢時期,中國已有冶煉銅與鋅的合金,即所謂黃銅了。《漢書·景帝紀》載:「鑄錢偽黃金棄市律。」又西漢劉安《淮南子》中有「餌丹陽之偽金」語,此所指之「偽黃金」及「偽金」實即黃銅冒充黃金之意。

3.煉丹改進位瓷工業

一般來說,先秦已有瓷器,即商周時代低溫燒成的彩陶,所謂青釉器,可以說是粗瓷的開端,但嚴格來說,較為精緻的青釉器,是在高溫中燒成的,當在東漢晚期或魏晉時期。先秦時期的青釉器,可說是陶器,即瓷器的前身。

三國時期青釉瓷器已有重要的發展。據《青藤集》載:「柳元谷以所得晉太康 間冢中杯及瓦券來易余手繪二首。」晉之瓷器可易青藤之名畫,其瓷器精美已可想見。

本世紀初江蘇宜興曾出土晉代周處墓中的瓷器,瓷質灰白堅實,彩釉光滑,形狀美觀,可知晉初已有很高造詣。至南北朝,此種青釉瓷生產大增。蘇、浙、豫、皖、粵、蜀各省均有發現。

南北朝時,政府設立燒制陶瓷的機構,有東西甄官瓦署,各設督令之官,以司其事,其製品較魏晉更為進步。江西之景德鎮,自漢代已設立窯場燒制。

至陳代至德元年(公元583年)由於在建康(今南京)興建宮殿,詔令景德鎮燒制大量陶瓷器備用,推動了陶瓷工業的發展。北魏與北齊,亦設甄官署,當時在關中和洛陽燒制的「關中窯」和「洛京陶」,甚為著名。

晉代早期出產縹色瓷器,稱為「縹瓷」,色澤淡青的彩釉,產於浙江溫州。即所謂「器擇陶揀,出自東甌」,堪稱精品之一種。《景德鎮陶錄》云:「甌,越也。自晉已陶,其瓷青,當時著尚。」後來的「天青」、「峰翠」等名器,亦自「縹瓷」發展而來。「縹瓷」多用作實用的器皿,如茶具、餐具等。在1200度左右攝氏高溫燒成,多帶青白或灰綠色,與北方所產白瓷成為中國瓷器兩大派別。

魏晉南北朝是煉丹術特別發達的時期,如魏伯陽、葛洪、陶弘景等均是當時煉丹著名人物,故而亦豐富了燒瓷的釉與胎原料的配製技術,使燒瓷的原料加工技術有了長足進步。

4.蜀錦多產聞名全國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紡織業,有官營亦有家庭式的經營。官府生產的紡織品多為奢侈品。如《三國志·魏志》記載:「罷尚方御府、百工技巧、靡麗無益之物。」又如《魏書》載:「其御府衣服、金銀、珠玉、綾羅、錦繡,太官雜器,太僕乘具,內庫弓矢,出其太半。」有時宮廷所僱用的織工,多達五六百人。產品對民生毫無裨益,多為貴族消費品。

由於中國古代的傳統男耕女織生活,遂造成了農村衣食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曹魏建安九年(公元204年)曾下令除畝收田租四升外,每戶當出絹二匹,綿二斤。西晉時規定每年每戶應納絹三匹,綿三斤,可見魏晉時代的家庭紡織工業已相當發達。

上述時期之紡織工業主要是絲織業。其發展較蓬勃的地區包括河南、河北、山東、四川、浙江等地。左思《魏都賦》云:「錦繡襄邑,羅綺朝歌,錦績房子,縑總清河。」

又《蜀都賦》云:「闤闠之里,伎巧之家;百室離房,機杼相和;貝錦斐成,濯色江波;黃潤比筒,贏金所過。」曹操曾說:「吾前遣人到蜀買錦。」 《隋書》亦云:「蜀人多工巧,綾錦雕鏤之妙,殆侔於上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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