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東漢時期經濟(公元24~220年) 九、東漢大田莊儼如王國

東漢後期,一般豪強世族,貴族外戚或富商成為大地主者,均有其獨立體系的莊園稱霸於一地。如光武帝之樊姓外祖,有田300餘頃;皇后陰麗華的母家,有田700餘頃。皇族宗室中如濟南王康(光武子)即有田800頃,奴婢1400餘人。

鉅賈中亦有成大地主者,他們往往「連棟數百,膏田滿野,奴婢千群,徒附萬計。船車賈販,周於四方;廢居積貯,滿於都城。琦珞寶貨,巨室不能容;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 。

這些大田莊,不但有耕地,而且也佔有山林川澤。如東漢後期的中常侍蘇康和管霸,便擁有「天下良田美業,山林湖澤」 。

當時崔寔著有《四民月令》一書。崔氏為河北涿郡大姓,自西漢起累世為官。後遷洛陽,此書即說明了崔宅經營田莊的活動紀錄。田莊以從事農業為主,但亦兼及手工業(農產品加工)及商業的經營。書中敘述了該田莊一年內的有關經濟、社會、教育甚至軍事等各項活動。包括種植蔬菜、竹木、花果及蠶桑、紡織、制醬、釀醋、織麻布、做飴糖、制衣鞋、漂染、縫紉、釀造、建築、農田水利、採集野生植物、狩獵、製藥及製造農具、工具及武器等各項事務。

由於田莊的土地廣,故需要大量僱工及奴婢為主人從事農業、手工業及商業等活動。在地主家長統治下,為一個自給自足的社會集團,儼如一個小王國。

而且田莊可以自訂刑法,「有不順命,罰之無疑」。莊園並訓練「部曲」和「家兵」,以防莊園外貧民之襲擊。莊園修築塢堡,以保障地主之安全。塢堡四周有圍牆及深溝,以利防守。崔寔書中描述道:「上家累巨億之貲 。斥地侔封君之土,行苞苴 以亂執政,養劍客以威黔首,專殺不辜……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帥妻孥,為之服役。故富者席余而日熾,貧者躡短而歲踧,歷代為虜,猶不贍於衣食,生有終身之勤,死有暴骨之憂。」莊園內的地主與佃農,常是同姓或同宗,表面上是宗族姻親,但事實上貧富極為懸殊。這仍是西漢以來所無法解決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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