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東漢時期經濟(公元24~220年) 七、東漢五銖錢的興廢

莽朝覆滅後,東漢興起,此時社會經濟雖有發展,但國勢之盛已不及西漢。光武帝建武十六年,為王莽所破壞的五銖錢制度又再恢複,貨幣經濟得以暢通,但東漢中葉以後,劣幣「剪輪五銖」逐漸增多,幣值貶低,物價騰升。東漢章帝元和年間,糧價高漲,政府擔心財政拮据,當時尚書張林提出對物價的意見說:「今非但谷貴也,百物皆貴,此錢賤故爾。宜令天下悉取布帛為租,市賣皆用之,封錢勿出。如此則錢少物皆賤矣。」

上述主張即以布帛等實物交租稅,市場交易亦以實物交易,使貨物流通量減少,以便遏抑物價。張林又主張再恢複鹽的專賣,又在部分地區恢複「均輸」,使政府增加貨幣的收入。正如《管子》中所提出的「幣重而萬物輕,幣輕而萬物重」,即肯定了貨幣流通量的多寡與貨物價格的高低成正比例的原則。因此主張政府多收貨幣而「封錢勿出」,因此促成市場上貨幣的流通量減少,從而遏抑物價。

但張林主張「令天下悉取布帛為租,市賣皆用之」,顯然要以實物作為貨幣,不啻是要恢複到古代那種「抱布貿絲」以物易物的狀態,分明是使時代倒退了。

東漢晚年桓、靈兩帝時期,政治日益腐敗。桓帝時外戚梁冀擅權,饑荒頻生。延熹元年,有人上書廢除「剪輪五銖」,改鑄大錢流通之。當時潁川人劉陶(此時被選為孝廉)上書勸阻不可鑄大錢。其大意謂:當今之憂患,不在貨幣問題,而在乎民飢。惟有糧食乃國之所寶,民之所貴。而近年來禾苗為蝗螟所盡,故所急朝夕之餐,與錢貨之厚薄、銖兩之輕重毫無關係。即使沙礫化為黃金,瓦石變為寶玉,而百姓渴無所飲,飢無所食,即使純德如羲皇,賢明如唐虞,亦對安國濟民無所補益,故鑄錢而齊一貨幣,猶養魚沸鼎中,棲鳥烈火之上。故建議皇上「寬鍥薄之禁,後冶鑄之議」 。桓帝遂罷鑄大錢之議。

靈帝劉宏12歲即帝位,性喜錢財,公開賣官斂財。光和元年(公元178年),張貼賣官榜於鴻都門,隨官銜高低而定價不同,賣公卿官爵竟價高達1000萬錢(即1000萬枚五銖錢)。當時靈帝以廬江、南陽二郡太守羊續清廉,擬提升他為太尉,但羊續無錢買官,不能任太尉。另有巨鹿太守司馬直亦為清官,靈帝欲擢升他,並聲明可減價300萬錢,司馬直極為氣憤,託病辭歸,並於途中極陳賣官之弊,並以死諫君王。靈帝漠視輿論之反對,不到十年,賣官所得,已積五銖錢巨萬,於是在西園建造「萬金堂」,用以藏錢。時人多有嘲笑者。

中平三年(時靈帝即位已屆20年),鑄造了一種新的五銖錢,為了區別貯藏於萬金堂的五銖錢,便在鑄錢背面之方孔四角凸連一條直線至邊緣,稱為「四齣文錢」。識者譏笑曰:「豈非京師破壞,四齣散於四方乎?」 意即靈帝搜刮自百姓的錢財像「四齣文」那樣向四方失散了 。

東漢末年,董卓挾持漢獻帝至長安,於初平元年鑄造小錢,時為公元190年,獻帝即位之第四年,於是破壞了漢代的五銖錢制度。《通典》《通鑒》記載曰:「獻帝初平元年,董卓壞五銖錢,更鑄小錢,大五分。盡取洛陽及長安銅人飛廉之屬,充鼓鑄。其錢無輪廓文章,不便時人,由是貨賤物貴,谷一斛至數萬錢,曹公罷之,還用五銖。」事實上,董卓改鑄的「小錢」錢文仍稱「五銖」,但由於錢幣的大幅度減重,遂促使物價騰升,破壞了錢幣的流通。於是苟悅為文申論恢複五銖錢的流通 。

自漢武帝建立五銖錢制度後,首次為王莽貨幣改制而破壞,至東漢光武朝時馬援建議恢複五銖錢制。初平三年董卓伏誅,至荀悅提出,是第二次恢複流通五銖錢。此後至魏文帝黃初二年以谷貴又罷五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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