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東漢時期經濟(公元24~220年) 五、東漢興水利改農具重視農業

東漢時期對農業生產仍極重視,亦有相當發展。明帝永平十二年時,已距離東漢立國45年,史載:「是歲天下安平,人無徭役,歲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石)三十,牛馬被野。」

當時農獲豐收,與農具的改進亦有極大關係,此時鐵制農具已廣泛使用。從這一時期出土的鐵制農具來看,已知遍布南方的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及西北地區的內蒙古、寧夏、甘肅、新疆等省區。且農具的器型已較西漢有所改進。如鐵犁的尖端縮小,刃部加寬,並有大型與小型多種款式,以便深耕及翻碎土壤。當時更普遍使用耕牛,不但在黃河流域,而且遍及華南及內蒙古等地區。

水利方面,東漢初年已甚注重。由於西漢末期的水利長期失修,「河決積久,日月侵毀,濟渠所漂數十許縣」。如「汴渠亦潰決」,因此東漢初極重視水利興修。

明帝時,有人推薦王景能治水,便派遣他與將作謁者王吳修復浚儀渠(在今河南開封)。王景用「墕流法」控制水流,除滅水患。

明帝又請王景、王吳修整黃河及汴渠,以工程浩大,徵用農民夫卒數十萬人。王景等親自巡察查勘河南至山東千餘里河道地形,疏通河道,決通壅塞,每隔十里置一水門,以控制水流,費錢百億,歷時年余,才完成工程。從此黃河與汴水分流,並用兩水沿岸的淤土闢為良田,經此修治,黃河此下800多年未再改道 。

安帝時下詔「修理西門豹所分漳水,為支渠以溉民田」。又下詔「三輔、河內、河東、上黨、趙國、太原各修理舊渠,通利水道,以溉公私田疇」 。

又,章帝之年,「遷廣陵太守,興復陂湖,溉田二萬餘頃」 。

同時各地郡守縣令亦重視水利興修,因此使糧食增產,如當時非水旱牛疫時常發生,糧產當不止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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