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新朝時期經濟(公元9~23年) 一、王莽輔政,興利除弊

西漢統治歷200載後,王莽篡位,開後世以禪讓得天下之始。西漢遵循秦制,無所興革。至王莽銳意復古之制,欲返回詩書六藝之先秦時代,卻不到20年而覆亡。秦祚雖短,其政制仍行於西漢;王莽「新朝」亡後,其一切建樹皆滅,但王莽當時之措施,亦甚值得後人注意。

王莽家族中,封侯者九人,任大司馬者五人。其父王曼早死未能封侯,故王莽自幼即孤貧,反而使他折節恭儉勤讀經書,因此30歲時,叔父成都侯王商上書,願分戶邑以封王莽,且復受當世名士之揄揚,得封新都侯。王莽爵位愈尊而節操愈謙,遂於38歲時擢升為大司馬,繼其四父(王莽父之兄弟)輔政,此時已顯露其政治理想,已為舉世人心所歸向,其成功主要在此。

成帝哀帝之際,王莽已為大司馬。哀帝於綏和二年四月即位,六月即下詔定出「田宅奴婢限列」的新規定,大略如下:為了防止奢淫之風,使政治上軌道,凡屬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等,過去可多畜奴婢,無限量擁有田宅,造成與民爭利,使百姓陷入生活困境,今起一律要有所限制。

上述各級人員均不得擁有田地超過30頃。

畜養奴婢,諸侯王不得超過200人;列侯及公主不得超過100人;關內侯及吏民不得超過30人。商賈不得擁有田地,亦不得為吏。如有違犯上述規定者,田地奴婢皆由縣官沒收。

宦家奴婢年過50歲者,可免奴婢名分,成為庶人。

郡國不得再獻名獸。哀帝19歲即帝位,登位未滿兩月,已先下詔「罷樂府」,接著「議田宅奴婢限列」,照常理推測,決非出自哀帝之意,必另有出主意之人,此人呼之欲出:即當時輔政之大司馬王莽。上述「有司條奏」諸端,可以稱為極大之善政。

西漢歷代帝王中有如此魄力者,甫登位即下詔厲行新政者,惟有武帝差可比擬,且武帝尚有所不及。有人謂此事乃大司馬師丹所主張。但大司馬王莽以病免職,由師丹接任是在七月,而「議田宅奴婢限列」是在六月,可見其時輔政者是王莽而非師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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