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西漢時期經濟(公元前206—公元9年) 七、漢武帝時代經濟思想學說

中國的經濟思想,約略言之可分兩大派。漢武帝時代的全部經濟制度與政策可以代表中國自古至今的兩派不同經濟思想。

一派是以晁錯、賈誼及董仲舒為代表,可代表正統的儒家思想。是統制的計畫經濟。自經濟的立場言,亦可說是社會主義經濟,也可說是人道主義、文化主義的經濟思想。

另一派是司馬遷極端放任的自由個人主義的經濟思想。

以上為中國兩派相反的經濟思想。中國歷代以來輪番採用上述兩種不同的經濟思想,這就是中國政治的複雜之處。

儒家的經濟思想是文化主義的,可稱為「軌物主義」。軌是軌道,物是標準,含有禮樂教化的意義。

《春秋》中云:「納之軌物。」意即協助人生進入一個正確的軌道,是從全體人生文化而發。此種思想自荀子開始。

董仲舒所提倡的便是一種軌物主義,即主張經濟生活應有一特定之標準與限度,即分為高水平與低水平的限度。人的生活不能高過某一水平,不然生活上會造成不道德而驕;也不可低於某一標準,否則無法生存下去。此是一種以「禮」為標準的準則。正如西方人所主張的「法」。凡經濟生活高於或低於一特定標準的人,此種人便無法再施以禮樂教化,故經濟生活要訂定一個限度,要納之軌物,使符合某一特定之標準。

孔子時代希望經濟繁榮,但出了毛病,故荀子創出此一理論。此思想在《周禮》一書中有具體的表達,為中國古代最重要的一種思想經濟史。

制度是思想具體化的表現,此種軌物主義一直延伸到賈誼和董仲舒,即人的窮富有一極限的標準,乃根據文化的意義而建立。此種思想引發了漢武帝的經濟政策。

漢武帝仿效此種軌物主義思想,但出了毛病。因此有司馬遷出來提倡極端的自由經濟主義以糾正之。

1.司馬遷經濟思想學說

司馬遷的放任自由主義經濟思想與軌物主義和老子的主張相反。

《史記·貨殖列傳》中說:「老子曰:至治之極,鄰國相望,雞狗之聲相聞,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樂其業,至老死不相往來。」老子的意思是一個人如果吃得好,穿得好,對自己所搞的事業認為已很滿足,便停滯不前,不再向外發展,因此大家不相往來。老子的這一套特別的經濟文化理論,是大家各安其所,天下就可太平。

但司馬遷反對老子上述主張,所以說:「必用此為務,挽 近世,塗民耳目,則幾無行矣。」意即人的耳目慾望是不會滿足的。如果耳目被塞住了,把時代拉回到近代,則幾乎沒有事情可做了。

司馬遷是從整個歷史文化來看,具有遠大的眼光,是一種很進步的經濟思想。

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所提到的經濟理論,在中國經濟史上可說別樹一幟。太史公是根據歷史上的進化論來評述。

太史公說:「夫神農以前,吾不知已。至若《詩》《書》所述,虞夏以來,耳目欲極聲色之好,口欲窮芻豢之味。身安逸樂,而心誇矜勢能之榮。使俗之漸民久矣,雖戶說以眇論,終不能化。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誨之,其次整齊之,最下者與之爭。」

這番話的意思是:中國自有歷史記載以來,自虞舜夏禹起,直到西漢司馬遷的時代,2000年來,人人的慾望便是想看盡天下間美麗之色彩,想聽盡天下間悅耳的聲音,想嘗盡天下間美味的食物。人人想過身心安逸的快樂日子,有自我得意的榮耀人生。這種長期以來的習俗已無法改變了。即使用很高的理論向家家戶戶去說服他們,也屬無效。所以司馬遷認為不如照他的意思,讓人民放任自由好了。次一等的便是領導他走向一條規定的道路;其次是教誨他們,灌輸以哲學,但這已是第三等了。至於第四等,那便是用社會主義的統制計畫經濟來管制人民。最下等則是與民爭利了。

司馬遷這番高明的經濟理論見解,是西方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學者能說出的。

司馬遷對農、虞、工、商等各業人士,等同視之。他說:「農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意即有了農人才有食物,有了虞人才能取出礦藏,有了工匠才能製成各種物品,有了商人才可流通貨物。遂使中國各地出產木材、竹子、谷、苧麻、氂牛毛、玉石、魚鹽、漆、絲、柟梓、姜、桂、金、錫、鉛、丹砂、犀牛角、玳瑁、齒革、馬、牛、羊、旃裘、筋角、鋼鐵等物,這些都是中國人民所喜愛者。所以在太史公眼中,農工虞商是同樣受重視的職業,不分軒輊。因為上述四類業者,是人民衣食之源,不能缺其一。

源頭大而國富足,源頭小而國貧乏。所以說:「原大則饒,原小則鮮。」國家之是否富裕,端視乎上述農、工、商、虞各業是否能充分發揮他們的才能。

以上看,太史公認為愛富厭貧是人的正常心理。「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人人為利也是無可厚非的事。即使是千乘之王,萬家之侯,或百室之君,他們還擔憂著有貧窮的一天,何況是普通人。

軍人上戰場願赴湯蹈火,無非為了重賞;鄉村少年,殺人掠貨,掘墳鑄幣,無非為了錢財;趙國美女,鄭國香姬,塗脂抹粉,媚眼逗人為了財富,即使遠走千里,也在所不計。遊盪青年,舞刀勒馬,也是為了富貴;漁夫獵人,不管早晨或深夜,不理狂風和霜雪,入山谷、進深溪,無非是為了想獵些美味的魚獸;賭博賽跑,鬥雞走狗,也無非想爭勝賭贏。除非靠盜賊奸惡而富有,不然,做農工商賈而致富的,都是分屬正當。

司馬遷支持一切謀利的正常活動,與董仲舒的輕利正好相反。所以說:「無岩處奇士之行,而長貧賤,好語仁義,亦足羞也。」說明了太史公看不起那些空談仁義,既不能為政府工作,又不能治生為商賈的遊民。沒有謀生本領的人,才是羞恥。

其實,司馬遷的主張,也相當接近孔子在《論語》中所說的:「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從不義而獲得富貴,才是可恥,但用勞力而獲得的財富,那是光明正大的。

司馬遷指出「致富」是人人的共性。追求財富,在私有社會中是每一個人的社會本能。

司馬遷同意「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禮生於有而廢於無」 的主張。他發揮了管子思想中對「禮」的見解,認為如無物質經濟基礎,便難以建立社會道德。

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提到了世上所出產林林總總的動植礦物,包括農業、畜牧業、伐木業、捕魚業、採礦業、冶鐵業、制漆業、絲織業、金屬業、珠寶業等,乃人人在日常生活中所必須食及用之物。則虞、農、工、商應當各守其業,要使得農夫分田而耕,商賈分貨而販,百工分事而勤。如此分工合作,務使貨暢其流,工商興旺發達,增加人民消費能力,共享繁榮生活。

2.董仲舒經濟思想學說

漢武帝時代,向政府提出意見者,多達100餘人。惟董仲舒所對之策,較為受武帝重視,但接納卻不多。

董仲舒首先提出凡不屬於「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 。然後才能一統紀而明法度,人民才知所跟從。

董仲舒重道德而輕物質,故主張「正其誼(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他把重財利與否作為區別「大夫」和「庶人」的標準,所以說:「夫皇皇求財利,常恐乏匱者,庶人之意也。皇皇求仁義,常恐不能化民者,大夫之意也。」所以他把經營商業和搞生產手工業的人視為「庶人」,主張對這些人要施以教化。

限民名田便是董仲舒為了抑制豪強們兼并土地弊病的建議。當時他上書給武帝,大意是謂:古代田租不過收取十分之一,人民易於負擔;力役不過三天,也易應付。但自商鞅廢除井田後,人民得自由賣買土地,遂造成了富者田連阡陌,貧無立錐之地的現象。又擁有山林川澤富庶寶藏的人,變成了有君王之尊,公侯之富,困苦的只是小百姓,力役比古代增至30倍。田租及人口稅等項比古代增至20倍。耕豪民之田的人,租稅重至百分之五十,因此貧民常衣牛馬之衣,食犬彘之食,人民還得不時受惡吏的刑罰。因此造成無靠的貧民逃亡到山林中,流為盜賊,漢代掌政以來,仍未改善這種陋習。

因此董仲舒大力主張限民名田,弗使富豪再有兼并事情發生。應該接近古代井田制度之法,較平均地使農民擁有土地。政府亦當放棄管制天下鹽鐵,廢除奴婢賣買,薄收賦斂,減輕徭役,使人民寬鬆些,施行善政。

但以上提出之政策,漢武帝並沒有採用。

當時任官之途有「任子」與「算貲」兩種方法,「任子」是父為大官,其子亦可世襲為大官,有如封建時代之貴族世襲。「算貲」是向政府付出一筆數目可觀的金錢,即可做大官。因此這些有錢的資產階級便成為新貴族。董仲舒以為上述兩法進入仕途者,極不正常,且良莠不齊,故主張每年由列侯或郡太守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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