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人士判斷羅馬、埃及之古歷史只看一種遺物,但中國之古文物有詳確之歷史數字。故西方人對中國之鐘鼎甚為珍重,因彼等藉此可獲知中國歷史具體之數字與記錄。
古代諸侯有封君,他們兼理政治。漢代亦有,但漢之封君不管政治,只理租稅,即所謂「食租稅」。如每年率戶200,封君可每戶取其200錢之租,等於其生活費之三分之二。故1000戶年獲20萬錢,是謂千戶侯。照近代計算,1000錢為一銀元,千戶侯之年收入只有20銀元,但當時之利息是二分。如100萬錢,每年利息就有20萬錢。如具有此資本,即可形同「千戶侯」。太史公稱之曰「素封」,意即無人封他,但有此利息收入,即等於封了他。
如一家豢養50匹馬,即等於20萬錢,亦即等於150頭牛,或250頭羊,或250頭豬,亦等於魚塘養1000石魚(一石為120斤),亦等於1000棵棗樹或栗樹或橘樹,亦等於1000畝田。由於上述每一種動物或植物或田地均相當於20萬錢,亦即等於一個千戶侯,即太史公所稱的「素封」了。
如以田地來衡量,有一萬戶之城,在城外不遠之帶郭處有佳田(上上田)1000畝。普通一畝地產一石米,其值為200文,則1000畝田地才合到20萬錢。比較來說,養50匹馬或250頭羊或種1000棵橘樹較為容易,但要1000畝城郭上田才抵得上述馬、羊之數,農民經濟情形之困苦當可想見。尤其是錢貴而米價低的時候,農民生活便更艱苦了。
漢代之錢價高,故當時之商業是在上層而非下層。古代商人謂之賈,經營如今日之批發生意,並無鋪面。如唐代《太平廣記》所載,大門外是小門,由窄巷進入,其內大如皇宮,貨物堆積如山。外貌看不出是店,亦無懸掛招牌,而店鋪設在大廳之內,此為當時一種經商之方式。另有一種如天橋之市場,等於今日之擺地攤,日出開攤,日落收攤。此為古代在城圈內做小生意之一種方式。
如當時有人栽種千樹之橘,可得凈利20萬錢,即每棵橘樹可賣得200錢,如每樹結果子100個,每橘售兩文,可見值錢。不過,其銷路要視商業地理而定。
當時商品有三條經銷線:一至長安,二至洛陽,三至廣州。如出產十萬枚橘,分別運送至商業大城市,先用大船由十二陵運送至州。到目的地後搬運上岸再用車子運送,將一切成本計算在內,即包括種植、運輸等一切費用,及售出後盈利所得,1000棵橘樹當值100萬文之價值。
商人做生意時要僱用員工,讓其穿絲綢衣服,坐上好車輛,排場大,以便做成大生意。如用車馬由十二陵運三萬枚橘至長安,尚需一位能幹精明之帶隊人員,此人即是被主人收買之奴隸。但當此位奴隸外出替主人辦事,如替主人押運水果赴外地售賣時,其所享受待遇極為闊綽,事情辦完尚可與主人同分黃金。
又如當時之女奴隸,其妝扮比皇宮中的宮女還要漂亮,因而當時之少女,便嚮往做女奴隸。
當時之「奴隸」稱為「奴客」,種田稱為「客田」。「客」為尊稱之意。真正的奴隸有正式文書,「奴客」則無賣身文書。其待遇比普通農民好得多,可乘馬車穿錦衣,應酬於王侯將相之間,昂首闊步做其生意。
所謂以100萬文之成本可賺20萬文,這一切「奴客」的開銷費用並不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