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封建時期的工商業(公元前770—前221年) 三、封建崩潰與郡縣興起

封建制度之崩潰,並非單純的打倒就算了。也並非一個力量被打倒,便馬上產生新的力量,而是漸進的。這在西方制度亦然。

封建制被破毀的明顯特點便是衝破了格子線。封建時代農民與牧民混合雜居,如今格子線一被衝破,亦即封建制度崩潰之日。《左傳·春秋大事表》等篇中已有記述。

春秋時代約有150餘個諸侯國家,亦即150多個城圈。在城圈之外再築城,即是衝破格子線。《春秋》240年中,所築新城49座,其中魯國築了24城。因《春秋》為魯國歷史,故描寫他國史事者較少。晉國之虎牢在鄭州,地處黃河之南,已證明築城在格子線之外了。

總之,春秋時築城甚多,以後日漸擴充建築在格子線之外。

從春秋到戰國,已有郡與縣 。造在遠處的稱「縣」。縣者,懸也,即懸于格子線之外之意。此乃封建崩潰,郡縣興起之情況。

所謂「封建」者,古語有云:「名山大澤不以封。」 證明「封建」是農民的武裝墾殖。到了一地,圈地耕作,其外之地不管,正如香港、澳門之間的一些荒僻小島無人管理一樣。

封建格子線衝破後,人民便跑進名山大川,便有新生產事業興起。最主要者為鹽、鐵,因鹽、鐵乃家家戶戶必須食及用之物。例如春秋時代,「戰爭」是貴族的專利,諸如戰車、甲胄的製造、戰馬之飼養、戰爭之參與,皆由住在城圈子內的貴族所包辦,平民無權參與。

如《左傳·庄公十四年》記載,是楚國開始用戰車之始。據《考工記》的記載,有兵車戈殳戟矛四等。又《吳子圖國篇》所記,當時用的長戟二丈四尺,短戟一丈二尺。證明這些甲仗兵器都不在民間。又如《左傳·昭公四年》所記,鄭國作邱賦。成公元年魯國作邱甲。皆是一種額外增賦,用來製造甲仗兵器,但仍然是貴族另聘專匠製造,亦非民間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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