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賈下來一打聽,誰告了他呢?韓非。如此一來,姚賈和韓非就成仇家了,姚賈也被捲入關於通天大計的爭論當中。
李斯跟韓非過去有過存韓跟亡韓的鬥爭,現在又卷進來一個姚賈。姚賈為秦國立了功,卻受到韓非的指責,加上秦王趙政的問責,姚賈被韓非定了三條罪,其中任何一條罪狀成立,姚賈都是死罪,所以他能不恨韓非嗎?韓非在很短的時間內,就給自己找了這麼兩個難對付的敵手。
據《史記·老子韓非列傳》記載:
李斯、姚賈害之,毀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葯,使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從上述記載來看,進言殺死韓非的是李斯和姚賈,送毒藥讓韓非自殺的是李斯。他們說韓非這個人是韓國的公子,他一定不會幫助秦國的,這是天性所決定的。現在大王如果不用這個人的話,一定不要久留他,更不要放了他,要把他除掉,否則將會是秦國的禍害。趙政聽了這個話,就把韓非投到監獄裡。李斯這個時候是廷尉,就讓人給韓非送了毒藥,韓非想申訴而不得,就在獄中自殺了。
韓非之死,實際上是因為他想在強秦的鐵蹄之下,保存實力弱小的韓國,從而捲入了秦國統一天下這個通天大計的制定之中。他的死,具體牽涉三個人:趙政、李斯、姚賈。那麼,韓非的死,該由誰負責呢?是秦王趙政,還是聯手告狀的李斯和姚賈呢?或者是韓非自不量力,捲入了他根本無法阻止的一個通天大計之中,從而導致自己死於非命呢?
其實,韓非之死牽涉的四個人都有責任。李斯的責任我們前面講過了,在這裡只提一句,李斯堅決主張殺韓非,主要的原因是李斯認為韓非在阻擋秦國統一六國的通天大計的制定,他是秦國滅六國的障礙,必須要除掉。這是李斯的看法。
姚賈呢?姚賈也主張殺韓非,但是姚賈這樣主張至少就有兩點原因了。第一,私恨。姚賈痛恨韓非,他為秦國立功回來,卻被韓非舉報三大罪狀,私恨當然是有的。但是我們也要看到另一點,畢竟姚賈主張用金錢作為統一六國的一種武器,的確發揮了作用,擺平了四個國家。因此,姚賈主張殺韓非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擁有不同於韓非的統一六國的策略,將韓非視為統一六國過程中的障礙。
趙政對韓非之死有沒有責任呢?有!而且責任很大。我們可以想一想,有這麼幾件事。一開始最早欣賞韓非的是誰呢?趙政。韓非上書,把韓非的上書發給朝臣的人是誰呢?趙政。批准李斯和姚賈的建議,逮捕韓非投入獄中的人是誰呢?趙政。雖然韓非之死並不是趙政直接下手,是李斯送的毒藥,但是,不要忘了一點,韓非死了以後,趙政並沒有追究韓非之死的責任。趙政如果要去查,誰把韓非給殺了,我還沒下令殺呢,那一追就追到李斯的頭上來了。趙政作為一個最高統治者,他不追究責任本身就等於默許,雖然最後他想赦免韓非。
照我們前面講的幾點來看,趙政是同意殺韓非的。那麼為什麼後來他又要赦免韓非呢?這是不是有一些矛盾呢?其實這個很好解釋。趙政欣賞韓非的法家思想,欣賞韓非的文筆犀利,欣賞韓非的才華,但是又不同意他的政治主張。在滅韓和存韓的問題上,趙政是站在李斯一邊的。在軍事和金錢兩種手段並用的問題上,趙政是贊成姚賈的。也就是說,趙政在通天大計的制定上,是和李斯、姚賈站在一邊的。作為個人,他欣賞韓非的思想和才華;作為國家利益的代表者,他是主張殺韓非的。
那麼,韓非對自己的死有沒有責任呢?有!而且也有很大的責任。我們可以想一想,韓非提出來存韓亡趙,那是為了給韓國爭取時間,韓非反對李斯滅韓是為了韓國的安危。他不顧個人的安危,給秦王趙政上書,這些都是為韓國著想。他反對姚賈用金錢做武器擊敗六國,是因為韓非看出來,金錢用在消滅六國的統一之戰中,威力是巨大的。我們以後會講到,秦王趙政用很多錢收買了六國的一些重臣,像楚國、齊國、趙國,都出現了奸臣受賄然後陷害忠良的事情,最終導致這些國家的亡國。趙政用金錢作為滅亡六國的第二手段,韓非深深知道這一點的嚴重危害,因此他不顧個人的安危反對姚賈的做法。
韓非作為一個韓國的使者來到秦國,為了保存韓國,深深地捲入了秦國國家大政方針的制定之中,顯得有點自不量力。但是韓非的自不量力讓我們看到了他的一種內在精神:為了韓國的存亡,不惜犧牲個人的生命。他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精神和對故國的深情,讓後人非常感動。他明明知道不可能阻擋秦國滅亡韓國,但他還是要竭盡全力保護自己的故國,韓非的作為,跟我們非常熟悉的楚國的屈原為了楚國的存亡不惜沉江是一樣的。所以韓非之死讓我們感受到了一種精神的存在,一種人格力量的存在。作為個人來說,韓非是失敗了,但是韓非用自己的死為自己故國的存在做了最後的努力。
秦國統一天下的大計就在秦王趙政、李斯、姚賈和韓非的鬥爭中逐步形成了。最終,達成了三點共識:第一,立即發動對六國的統一戰爭;第二,第一個目標鎖定韓國;第三,軍事討伐和金錢收買雙管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