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 驗收首級 十二 維盛投水

順利地參拜了熊野三山之後,便在濱宮王子神社 之前坐上了船,逐波劃向萬里滄海。在遙遠的海上有一小島。划船靠岸登陸,找到一棵大松樹,刮平樹皮,書其家世,曰:「祖父太政大臣平朝臣清盛公,法名凈海。親父內大臣左大將重盛公,法名凈蓮。三位中將維盛,法名凈圓,年二十七歲。壽永三年 三月二十八日,那智海上投水。」然後又乘船向海上划去。雖然早有覺悟,但是一旦面臨死亡,卻不免心虛膽怯,難忍悲哀。

時值春末三月二十八日,海面煙霧蒙蒙,前路渺茫無垠。觸景生悲,不能自拔。即使平常時日,暮春花開花謝,已夠惱人,況乎今日是此生最後一日,魂飛魄散,情何以堪。海上釣舟,或隱或顯,逐浪上下,卻不沉沒。反顧自身,是否也要與漁舟一樣隨波逐流?

仰望列陣成行而啼叫北歸的鴻雁,似能體諒蘇武羈留胡國的悲憤 。維盛也想模仿雁足傳書,寄語家人。忽然警告自己:「何以有此想法?依然執迷不悟。」隨即望西合十念佛,但心中卻又想道:「今日雖然是最後一日,在京城之人反正無由得知。連想也不會想到。只能憑風傳言,望眼欲穿而已。然而,投水之事遲早總會傳開,到時聞知消息,不知將如何悲嘆。」一想至此,立刻停止念佛,放開合掌,對瀧口入道說道:「此身可悲呀。生而為人,更不宜娶妻生子。不但徒增相思之苦,又且妨礙大覺大悟、往生凈土之路。何必呢?便在當今目前,亦仍念念不忘妻小。心中牽腸掛肚,罪孽深重,只有懺悔而已。」

瀧口入道也不能漠然無動於衷,但覺得自己不可示弱,便拭去眼淚,一本正經地說道:「心中有此挂念,情有可原。人間無論貴賤,有恩有愛,的確無可奈何。尤其夫妻能並一夜之枕,緣由五百生 之因,前世因緣非淺。所謂生者必滅,會者定離 ,實乃苦海浮生之常。葉梢凝露與根上水珠,雖有先後之別,遲早必將消失 。

「驪山宮秋夕之誓,竟成綿綿長恨 ;甘泉殿生前之恩,終歸有時而盡 。松子與梅生,不免性命有涯之嘆 。等覺共十地,猶遵生死無常之理 。足下即或得享長壽之譽,畢竟難逃此憾;即或保有百年之齡,其可憾者豈有不同?

「第六天外道魔王佔據欲界六天 為己有,尤於欲界眾生,不願見其脫離生死輪迴,是以或娶之為妻,或嫁之為夫,想方設法,阻其皈依佛道。反之,三世諸佛待一切眾生如一子 ,極力導之以入極樂永住之樂土,卻因有娶妻養子之事,自無始曠劫以來 ,每每牽累生死流轉 之機,釋尊故而引以為重戒。

「儘管如此,亦不必自覺心虛。源氏之先祖伊豫入道賴義 ,奉命追剿奧州匪徒安倍貞任、宗任兄弟 ,十二年間,斬人之首一萬六千,所殺野獸與河魚之命不知幾千萬。然而,聽說在其臨終之時,因起一念菩提心 ,終能遂其夙願而往生極樂。出家是無上功德,足下前生罪障應已全數註銷矣。

「經中有言,即使有人建造七寶之塔 ,其高三十三天 ,亦難比出家一日之功德。即使供養百羅漢 至百千歲之久,功德亦不如一日之出家。源賴義雖然罪孽深重,卻因信心堅定而得遂往生。足下並非罪大惡極之人,豈有被拒於凈土門外之理?

「況且熊野權現之本地為阿彌陀如來。在其四十八願中,自第一無三惡趣之願 至第四十八得三法忍之願 之願。三種法忍謂音響忍、柔順忍、無生法忍。">,無一非化度 眾生之願。其中,第十八願云:『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無論念佛一次或十次,只需堅信不移,皆有往生極樂之望。

「若能以無上虔誠之心,念佛一遍或十遍,阿彌陀如來將縮其六十萬億那由多恆河沙之佛身,變成一丈六尺大小 。身邊有觀世音菩薩與勢至菩薩陪侍,並被無數聖眾、化佛菩薩 ,百重千重包圍其中。接著,奏樂詠歌之聲大作,徐徐走出極樂東門 ,前來此世迎接。足下貴體雖然沉入滄海之底,但必將升於紫雲之上 。成佛之後,得以解脫煩惱生死之苦,大開大悟,便可折回娑婆故鄉,引導妻小。所謂還來穢國度人天也 ,絕不可存有些許疑問。」於是敲鐘念佛。維盛覺悟此乃無上善知識,立刻去除迷執之念,望西合十,大聲念佛百遍。然後,在口念「南無」聲中,倏地投身入海。兵衛入道與石童丸也念著佛,隨著跳進了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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