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 勸說 六、諫諍

太政入道雖然拘捕了許多人,心裡還是總覺得很不踏實,便在紅地織錦直垂上,覆以黑絲編綴腰甲,緊貼白銀雕飾胸板。早年出任安藝國守時,參拜神社之際 ,曾在夢中,蒙嚴島大明神授予實物銀絲纏柄小長刀一把,平日帶在身上,睡時豎在枕邊,片刻不離,今天則挾在腋下,出現在中門的廊上。氣勢洶洶,凜然可畏。

召喚貞能。筑後守貞能身穿木蘭地 直垂,上披硃色革片綴甲,應聲而至,肅然隨侍在側。過了一會,入道開口道:「貞能,汝對此事有何看法?保元之亂時,自平右馬助以下,平氏一門泰半擁戴新院崇德上皇 。至於第一皇子重仁親王,乃故刑部卿殿之養子 ,本來不宜置之不顧,唯不得不遵從故鳥羽法皇遺囑 ,擁護後白河天皇,且為其先驅效命。此首次效命之功。其次,賓士元年十二月,信賴、義朝幽禁後白河上皇與二條天皇,嘯聚大內 。在天昏地暗之際,是我入道赴湯蹈火,驅逐叛逆,逮捕經宗與惟方 。如此捨身救主,已有多次。無論他人如何誣衊,平氏七代之命脈 豈能任其斷絕?法皇竟聽無用廢人成親之語、信僭妄賤貨西光之言,籌謀亡我平氏一門,誠屬可恨可憾。此後若仍有進讒者,法皇或可據之以降旨討伐我家。一旦成為朝敵,則悔之晚矣。擬在時局安定之前,奉勸法皇暫居鳥羽北殿 ,否則亦可移駕西八條邸。意下以為如何?此時若有動靜,北面武士必有射箭之舉。可傳令武士準備迎戰。我入道之於法皇,情義已盡。人人馬上加鞍,披甲待命。」

主馬判官盛國火速馳至小松殿,說道:「事態不妙矣。」大臣尚未聽說何事便道:「啊啊,成親卿已被砍頭了,是嗎?」主馬判官道:「非也。是這樣:入道殿身披鎧甲,武士們亦已聚集完畢,正要進攻法住寺殿。據說將請法皇暫時移居鳥羽北殿,其實暗中卻有流放鎮西之計 。」大臣不敢信以為真,但回想今晨入道的氣色,不能保證他不會做出狂悖的事來。於是命駕往西八條。

在門前下了車,望門內一看,只見入道本人身穿腰甲之外,其他一門卿相雲客數十人 ,都在各種不同顏色的直垂上,穿著各自喜愛的鎧甲,分成兩排,端坐在中門廊上。此外,諸國受領 、衛府及諸司人等,則被擠下廊緣,成排坐在院子里。有人貼身緊緊握著旗杆 ,有人在拉緊馬匹的腹帶,有人剛剛繫上頭盔的帶子;一派整軍待發的氣勢。小松殿卻頭戴烏帽子,身穿直衣,手拎著大紋指貫褲擺 ,沙沙作響地走了進來。實在顯得格外不合時宜。入道相國低頭斜視,忖道:「唉,內大臣依然又是目中無人,自以為是。非大加教訓一番不可。」然而又想,畢竟是親生兒子。何況觀其為人,內守五戒,慈悲為先;外遵五常,禮義是正 。忽然覺得以腰甲相對,似有不宜。尷尬之餘,稍稍推開障子門,取出素絹僧袍,匆匆披在腰甲之上。但胸板銀飾偶會露出稍許,所以不得不時時以手攏緊袍子領口,以免露出底細。

內大臣進去,坐在其弟宗盛卿上座。入道相國無言,內大臣亦無語。沉默片刻之後,入道終於開口道:「其實成親卿並非罪魁禍首。一切陰謀詭計,從頭到尾,皆出自法皇一人之意。因此在時局安定之前,擬請法皇移居鳥羽北殿,或行幸來此靜養。高見以為如何?」內大臣不敢聽完,便簌簌淚下。入道驚愕道:「怎麼啦?怎麼啦!」

內大臣於是含淚直言諫道:「恭聽父親大人所言,兒以為我平家之運恐將盡矣。人運之將傾,必思為惡。靜觀尊容,邪而不正。我朝雖謂邊地粟散之邦 ,卻有天照大神之子孫為其君主,而以天兒屋根尊之後裔主掌朝政以來 ,今竟有官至太政大臣者,身披甲胄,豈非有違禮義乎?況且是出家之人。舍三世諸佛解脫幢相之法衣 ,忽然改穿鎧甲,攜帶弓箭。如此,在內則已犯破戒無慚之罪 ,在外則更違仁義禮智信之旨。惶恐稟陳,但願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耳。

「世有四恩。天地之恩、君王之恩、父母之恩、眾生之恩,是也 。其中朝恩最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是以彼洗耳潁川水或採薇首陽山之賢者 ,猶知崇尚禮義,不敢違背王命。何況父親位極太政大臣,吾家先祖聞所未聞。而重盛以無才愚昧之身,亦至蓮府槐門之位 。猶有甚者,國郡過半為我一門之所領,莊園悉皆聽我一家之所轄。此非希代之朝恩乎?而今竟忘此無上恩澤,且意圖不法傾覆法皇,違反天照大神、正八幡宮之神意 。日本神國也 。神不享非禮。然則,法皇之所作所為,亦非毫無道理。我一門敉平歷代朝敵,鎮定四海逆浪,可謂忠義無雙,但誇大其功,自以為是,旁若無人。聖德太子《十七條憲法》云:『人皆有心,心各有執。彼是則我非,我是則彼非。我必非聖,彼必非愚,共是凡夫耳。是非之理,誰能可定,相共賢愚,如環無端。是以彼人雖瞋,還恐我失』 。

「然而謀反未舉而走漏,足證我平家氣數未盡。況且成親卿既然在押,法皇已無可供諮議之人,即使再有任何怪誕不經之計,亦莫予毒也,何恐之有?處犯人以應受之刑,然後上奏事由,既可對上皇竭盡忠貞輔弼之心,亦可撫育黎民以行哀窮悼屈之政。則不違佛陀冥慮 ,必蒙神明加護。神佛若有感應,則法皇亦必改變想法,不至於重蹈覆轍。君親並列,不宜辨親疏,理當以君為親。道理與無理相比,取道理而舍無理,乃理之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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