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後,出現了一個荒謬問題:「上帝如何能夠容許這一點?」對這個問題,這個小團體的昏亂理性找到了一個非常可怕的荒謬答案:為了赦罪,上帝犧牲了他的獨生子。這一下,它完全超越了福音!這個罪惡的犧牲,在最引人反感、最野蠻的方式下,無罪者為有罪者而犧牲!好一個可怕的邪教!
耶穌揚棄了這種「罪惡」概念,他否認上帝與人之間的任何裂隙;他親身體驗這種上帝與人之間的統一,把它當作他的「福音」而不是當作特權!此後,一步一步的,審判和報應的說法、為有罪者而犧牲的那種說法,產生「福音」唯一的完整事實與整個「幸福」概念復活的說法,通通進入贖罪者的形態里。
保羅用那種在一切東西上都與眾不同的猶太法師的厚顏無恥,藉助下述的方式把這個概念極其猥瑣不堪地歪曲成一套邏輯:「如果基督不是死而復活,那麼我們的信仰就沒有用」。福音一下子變成了一切不可完成的允諾中最被輕視的一個,變成了所謂個人不朽的無聊說法。保羅本人還把它當作報償來說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