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基督教道德觀念的批判 基督教的三大美德:信、望、愛

我一再說,佛教百倍的冷靜,更真實也更客觀。它不需再用罪惡來解釋苦難,來解釋對痛苦的敏感使它們變得高尚。它只是說出它所想的:「我受苦。」但是,對野蠻人而言,苦難本身並不高尚;在他自認為他是苦難的以前,他需要一種解釋。「魔鬼」一詞是一種天惠,人有了一個強大可怕的敵人,因此人不必羞於在這樣一個敵人的手中受苦。

在基督教的根本教義里,有一些精微的東西是屬於東方的。尤其是,它知道一件事是否真實是無關緊要的,但是人們是否對它信以為真,那才是最重要的;兩個完全分離的領域、正相反對的領域以完全不同的途徑而達到。

認識這一點,在東方几乎是對智者的定義;婆羅門教徒了解這一點;柏拉圖了解這一點;每一個研究神秘主義智慧的學者也都了解這一點。如果人們相信他們的罪惡已經得到贖償,內心也感到快樂,那就不必以「人有罪」為條件,他感到有罪就可以了。如果信仰完全普遍必要,理性、知識和探討就不足信;達到真理之路變成了被禁止的道路了。

強烈的希望比任何一種單純的可能出現過的災禍,對生命而言更是遠為有力的刺激物。那些受苦的人靠一種希望維繫著,而這種希望是絕不能被任何現實所抵觸,又不能被任何實際的現成結果所處理的一種對來生的希望。正如因為它能使不幸者持續憂慮不安,所以希臘人認為希望乃是惡中之惡,真正狡猾的惡,它仍然混雜在一大堆罪惡之後。

要使愛成為可能,上帝必須是一個人;要容許最低下的本能進入,上帝必須是年輕的。要激起女性的熱情,美麗的聖者必須置於前端,而要激起男人的熱情,馬利亞必須置於前端,自始至終必須先假定基督教想變成世界的主人,而在這個世界上,某些引起色情或冷艷的祭典早已建立了祭典的一般概念。貞潔的需要加強了宗教本能的熱烈與內向;它使祭典更興奮、更熱心、更旺盛。

愛情是一種狀態,在這種狀態中,人們斷然地看到那些並不存在的東西。在這裡,幻想的力量達到了最高峰,就像把事物美化和神化的力量一樣。在愛情中,人忍耐得更多,人忍受了一切。人們必須創造一種宗教,在這種宗教中,人能夠愛;生命中最壞的由此而被征服了,甚至今天再也看不到了。

對基督教的三種美德即信仰、愛、希望,已經說得夠多了。我把它們稱為基督教的三種機巧,要以這種方式而成為機巧的,對佛教來說太遲了,也太實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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