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基督教道德觀念的批判 具有癲狂情緒的宗教

佛教設想一種溫和的氣氛,最平和、自由而又缺乏尚武精神的習慣;況且佛教思想運動必須產生於較高甚至產生於學者之中。喜悅、平靜和制欲是其最高目的,而這個目的「達到」了。佛教並不是一種只企求完滿的宗教:完滿只是平常的情形。

在基督教中,屈服者與被壓服者的本能居於重要的地位:在這裡最低的階級在尋找他們的救贖。基督徒曲解罪惡、自我批評、省察良心並作為消遣以排除厭倦;用祈禱的辦法,經常對擁有威權的上帝者維持一種情緒;而最高的東西卻得不到,它是一種天賦贈禮,一種「恩寵」。公眾的活動是不容許的;隱匿處即暗室,是屬於基督的。肉體是被輕視的,必須拋棄的;教會甚至反對潔凈:摩爾人被趕走以後,基督教的第一個法令是關閉公共浴室,只有在科多瓦才有270家這樣的浴室。

基督徒對自己和對他人也有虐待感;憎恨所有與他思想不同的人,迫害生命的意志,讓那些令人沮喪的和使人激動的概念佔據優勢,以最高名稱稱呼的、所謂的最高狀況只是類似癲狂的東西;選擇飲食一定要有利於病態現象以及過度的神經刺激。基督徒也是塵世君主的死對頭,是「貴族」的死對頭,帶著一種狡猾的和秘密的敵對(一個人把「肉體」留給他們,一個人只需要「靈魂」)。

最後,基督徒也憎恨「精神」「光榮」「勇敢」「自由」「精神自由」,基督教憎恨感官,憎恨感官上的喜悅,憎恨喜悅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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