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偶像的黃昏》一書以後,尼采放棄了他原先要寫一部名為《權力意志》的書的計畫。他決定寫一本包含四部分內容的書:這不是札記或格言一類的集子,而是四篇論文;在完成前言和第一篇論文以後,他又完成了《反基督》一文。
這個標題有點含糊不清。它首先使我們想起暗示著的「反基督」這個意思,這個較具有煽動性的說法與作者想盡量去除挑撥性的意思似乎是不一致的。但是這個標題也可能指的是「反基督徒」,或許這個解釋與本書的內容更為一致,從第38段和第47段用到這個詞的前後文看來,這種解釋是唯一說得通的解釋。
尼采也可能有意把它與「反猶」一詞相提並論。在本書中,初看起來尼采對「反猶主義」的態度,是令人困擾的;甚至透露出他的反基督教的觀點可能受「反猶主義」的啟發。但是他一直是反對「反猶主義」的。
1888年的所有著作包括《反基督》一書以後的兩本書即《瞧!這個人》和《尼采反對瓦格納》,都非常明顯地證實尼采對「反猶主義」的厭惡。後者包含了他較早期著作中某些部分的編訂;在篇幅很少的附錄中,包含了一些「反猶主義」的論述。不過在他最後的信件中,他甚至要攻擊一切的「反猶」思想。
尼采對「舊約」和「新約」的極端不同態度還可以從另一個線索即「舊約」是他最喜愛的書之一看出來。死的尊嚴和一種熱情的奉獻也許從來沒有比「舊約」中一些猶太人表現得更好……他在後期一篇札記中說,甚至希臘人對這些也可能曾經仿效過。
在《善惡的彼岸》一書(箴言52,包括在本書中)和《道德的世系》(箴言22)的最後部分中,這一點展開得更為完全,同時表現出他對「新約」的不滿;之後在《尼采反對瓦格納》一書引用的一段話中,它被縮減為只有九個字。在《反基督》這本書中尼采引證《路加福音》第6章第23節「他們的祖宗對待先知也是這樣」,並且解釋著說:「無禮的賤人!他們竟與先知們相比。」
《反基督》一書是對一切價值的重估的第一部分,而其主要論點之一是反對對基督教與猶太教之間的關係的傳統看法,這種看法在當時自稱「基督的」反猶主義中已達到極點。
人們可能會想到斯托克·瓦格納和他的女婿張伯倫——此人的短論對希特勒與羅森伯格的影響非常深,也可能想到尼采妹妹所嫁的那個人福斯特,在尼采對這個婚姻所寫的許多苛刻信件中,本篇只收錄一封,是1887年聖誕節寫的。
就福斯特所談論的「再現形式」,尼采認為基督曾經出現在猶太人之間,因為「在一切最墮落民族的黑暗背景中,世界救世主這個光輝的人物將會更深刻地顯現出來」,甚至在他認識福斯特以前,尼采已經寫道:「耶穌與保羅也許是猶太歷史中最猶太式的猶太人。」而在《反基督》一書中,也發展了這一論點。
與「舊約」比起來,「新約」沒有代表任何進步,它使我們接觸那些「卑下的人、無賴和罪人,也就是接觸猶太教中的賤民」。在這裡,尼采是針對他那個時代基督教「反猶主義」說的,希特勒收穫了這顆巨大的果實,如果不是在「新約」中,你從什麼地方找到所有那些典型猶太式的性質呢?不是摩西和先知們,而是保羅和早期的基督徒才是「卑微的高等猶太人」。這一個犧牲「反猶主義」的諷刺嘲弄和第55節相比,一個反猶主義者當然不再適當。因為他把言辭當作原則,尼采非常高興,以致他一再把那些議論和諷刺轉變為人身攻擊的論證。
且不論耶穌和保羅的個人人格問題,這書中的兩種典型人物是教士和賤民。第51節中的兩句話對理解本書是很重要的:基督教不是種族的活動,它指向任何被剝奪生存能力的人。在基督教的根本處是柔弱者的仇恨,是反健全反健康的一種本能。
這種語調暗示著基督教是一種帶有很大仇恨的宗教,這個對已被接受的意見的完全重新估價是這篇文章的主要亮點。尼采問,在什麼其他宗教中,那些偉大人物會像基督教這樣如此一貫地帶著復仇的精神呢?關於這一點,尼采把耶穌除外,不過他對耶穌提出另外的批評;他責難聖弗朗西斯像耶穌一樣是「神經瘋癲的空想家」。
從文體上說,像尼采其他的大多數著作一樣,這部書是不同凡響的。那種省略、隱微的語調體現了一種與《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一書的鮮明對比。當尼采想要對自己加以限制時,也是盡了力的,例如在第45節和第48節的情形。伏爾泰和蕭伯納很可能羨慕過他的這種文章。
從哲學上說,他對「生命」「天性」「頹廢」這類字眼那種不嚴謹的用法,大大削弱了他文章的力量。在歷史上說,他經常表現無知,緊緊抓住表達結果的兩個希伯來字,沒有表現什麼意義,而他對耶穌的想法不能令人信服,雖然大部分這類的描繪並不更令人信服。至於這本書被認為是非常傲慢的,那就更不必說了。這本書如同尼採的第一篇論文《悲劇的誕生》一樣,看似不嚴謹,好像充滿了太多的錯誤,但是也只有門外漢才會把這些錯誤羅列出來。尼采與大多數的學者不同,他看到了許多非常重要的東西並且有能力把這些東西很生動地表現出來。正如他自己在23歲時所說的:偉大人物的錯誤比小人物的真理更讓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