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親力親為

愛德華·愛爾蘭已經為紐約尼克斯隊招募到了十二名球員。

在紐約這種大城市,招募職業籃球運動員還是很容易的。紐約的歷史上也曾出現過很多的職業籃球隊,他們曾經參加過ABL聯賽或者NBL聯賽,但最終因為各種原因而解散。比如剛剛過去的1941年,就有一支名叫紐約珠寶隊的球隊解散,原因是因為球隊背後的贊助商紐約珠寶公司停止了贊助。

當時的籃球運動員,其實也不能算是真正的職業籃球運動員,他們當中絕大部分人都會有第二職業,有的甚至是兼職打籃球。對於絕大多數球員來說,他們打籃球所獲得的薪水,不足以養家糊口,所以在沒有比賽的時候,他們只能去找別的工作來維持生活。

那個時代也有明星級別的籃球運動員,會獲得很高的薪水。四十年代時最頂級的籃球運動員已經可以拿到1500美元的月薪了,而在當時,25美元的周薪都算是高薪白領,1500美元的月薪算是白領收入的十幾倍。

當然這1500美金的月薪,並不單表一年可以賺到18000美金,因為在沒有比賽的月份里,球隊是不會付給球員薪水的。當時的籃球聯賽,一般會持續四個月,也就是說球員在餘下的八個月里,是沒有錢可以拿的。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球員才會有第二職業,甚至有的球員會同時為不同的球隊打球,比如一些大學生球員,他們會在校隊打球,也回去職業球隊打比賽。

陳強的紐約尼克斯隊里也有大學生的存在,他叫鮑勃·菲斯傑拉德,是紐約福德姆大學的學生,愛德華·愛爾蘭將鮑勃·菲斯傑拉德招入到球隊當中,主要是看中了他的身體天賦,因為鮑勃·菲斯傑拉德擁有6英尺5英寸的身高。

6英尺5英寸,相當於是1米96,比科比還矮一點,然而這已經是紐約尼克斯隊內最高的高度了。

紐約尼克斯隊里最矮的球員,只有5英尺7英寸,相當於1米74。

本來愛德華·愛爾蘭還看好幾個身高不到1米7的球員,但都被陳強給否決了,陳強倒不是看不起矮個子,只是籃球這項運動,對於矮個子來說實在是不太友好。換成足球的話,不到1米7的巨星有不少,橄欖球的話,哪怕長不到1米7,只要身體夠敦實爆發力夠強,也能打跑衛,唯獨籃球,個頭太矮實在是打不了。

陳強的這支紐約尼克斯隊,看球隊名稱的話是紐約尼克斯,看身高的話還以為這是湘北籃球隊呢!

之所以沒有高的球員,並不是因為那個時候的美國人長不高,而是因為原始時代的籃球認為,那種兩米多高的大個子太過於笨重,移動不夠靈活,所以不太適合參與到籃球運動當中。

事實上那個年代的白人大個子,也的確是很笨重。當時的球員,如果有2米05的高度,那靈活性就跟今天的博班·馬揚諾維奇差不多了。要是身高長到2米08,那絕對要比博班更加笨重。放在未來的NBA,很多2米08的球員換防後衛是絕對不成問題的。

歷史上的紐約尼克斯曾在1946賽季引進了一位鮑勃·克拉吉什的球員,他身高6尺10英寸,也就是2米08,體重235磅,也就是107公斤,這樣的身高體重比例放在未來的NBA里絕對可以靈活的進行移動,但結果卻是,笨重的他在攻防兩端都成為了紐約尼克斯的漏洞,結果他只打了一個賽季,就告別了職業籃壇。

早期的籃球是被小個子球員所統治,大個子球員要到喬治·麥肯出現以後,才真正的崛起,而喬治·麥肯之前的,一米八到一米八五,是籃球運動員最佳的身高。如果小托馬斯活在四十年代末的話,說不定會感嘆,NBA真友善,大家都搶著要我!

對於這樣一支紐約尼克斯隊,陳強並不是十分滿意,愛德華·愛爾蘭所招募到的球員,並沒有達到陳強的心理預期。

不過陳強也知道,愛德華·愛爾蘭已經儘力了,二戰的爆發,也讓很多優秀的籃球運動員跑去參加了美軍,這讓籃球運動員的整體水平有了很大的下降。否則的話愛德華·愛爾蘭也用不著去大學裡招人。

好在這個時代,上大學並不耽誤打職業聯賽。若是在未來的NBA,是不允許大學生加入的。如果你上大學的話,就老老實實的打你的NCAA吧,什麼時候大學畢業了,或者中途休學了,什麼時候再去打NBA,NBA和上大學,只能二選一。

二戰期間,很多籃球運動員去參加了美軍,使得美國國內籃球職業聯賽的水平也大幅度的下降,不過這對於美國國內的籃球職業聯賽影響並不大,反正在1942年,無論是ABL還是NBL,都是半死不活的狀態。反倒是大學生籃球和高中生籃球,很受人們的歡迎。

對於軍隊來說,籃球是一項很好推廣的團體運動,不需要太複雜的設施,也不需要太大的地方,在美軍航母或者其他大型軍艦上,一定會有籃球場,時不時的還會舉辦籃球比賽。優秀的籃球運動員去參加美軍,反倒促成了籃球技術的交流,來自美國各地的籃球運動員,在美軍當中互相結識,互相交流技術,使得籃球在美軍當中取得了極大的發展,也培養的大量的籃球愛好者。美軍當中甚至發展出了專門的輪椅籃球比賽,讓那些在戰爭受傷的軍人參加。而未來的朝鮮戰場上,志願軍給美軍戰俘舉辦的運動會,籃球也是最主要的項目。

二戰結束以後,那些喜歡籃球的軍人紛紛退役回到家中,這也使得籃球文化在美國各地逐漸的開始盛行起來,因此才有了NBA聯盟的誕生。然而也是因為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喜歡籃球,促進了籃球運動的發展,使得那些只為勝利的醜陋打法逐漸盛行,出現了19比18這樣的奇葩比分,大大的降低了籃球的觀賞性。好在NBA及時修改規則,才讓籃球運動起死回生。

言歸正傳,陳強對自己的球員很不滿意,他還親自去對球員試訓了一番,結果發現,這些球員當中沒有一個是投手。

中距離跳投,在這個時代本來就屬於非常規性的得分手段,甚至在很多球隊當中屬於被禁止的份手段,球員們不會去專門練習中距離跳投,自然也就沒有了投手。

如果沒有擴大三秒區,也沒有24秒進攻違例的話,中距離跳投的作用的確不大,至少在命中率方面,中距離跳投不如靠近籃筐位置的投籃。但是新聯盟既然已經要採取新規則,那麼中距離跳投就變得重要起來。

中距離跳投不許要靠近籃筐,可以直接在三秒區外發動進攻,完全不需要擔心進攻三秒的問題。同時中距離跳投這種得分方式,也可以節省很多組織進攻的時間,哪怕到了臨近24秒的時候,也能賭一個壓哨球。

中距離跳投完全是因為籃球規則改變而誕生的一種進攻方式。

然而陳強的球隊中卻沒有投手,也就是說這支球隊根本就沒法去實行有關中距離跳投的戰術。

不僅僅是陳強的球隊里沒有投手,其他的球隊里也沒有投手,而且那個年頭想要找投手,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沒辦法啊,只能自己來了!」陳強無奈的嘆了一口氣,他也是被逼無奈,最終決定親力親為,自己上場當那個投手。

「好在這個時代的球員並不高,也沒有那麼強壯,跟其他籃球運動員相比,我這個身體還算是好的。要是放在未來的NBA,借我三個膽子都不敢上場!」陳強心中暗道。

未來的NBA球員,那是個頂個的強壯,就陳強這個小身板,要是跟人家NBA球員打對抗,那根找死沒有什麼區別。遇到勒布朗·詹姆斯那種,推進起來跟個坦克似得,能把陳強直接撞飛到觀眾席上。

而四十年代的籃球運動員,身體素質當然沒有那麼好,當時沒有黑人球員,全都是白人,而且還都是那種比較瘦的白人。到了球場上連個身高兩米的都找不到,所以不用擔心有坦克球員把人撞飛。

試想一下,喬治·麥肯這種球員,身高2米08,體重109公斤,而且還是個高度近視,上場打比賽得帶著個大眼鏡,結果卻能肆虐籃下,成為NBA第一代傳奇中鋒,相當於是那個時代的奧尼爾。

喬治·麥肯的身高和體重,跟那個白人前鋒萊恩·安德森一樣,後世人們說萊恩·安德森是軟蛋、防守不行、沒有對抗、沒有移動等等,可他若是放在1950年的話,那就是奧尼爾一般的存在。

陳強也看過這個時代的籃球比賽,他估摸了一下,以自己的身體素質,跟當時的美國籃球運動員相比,還算是強壯的。畢竟陳強是田徑運動員出身,一般田徑運動員的身體素質,都要比其他項目的運動員好一些。所以陳強根本不擔心身體對抗的問題。

其實這個時代的籃球,壓根就沒有身體對抗。

現在去網上搜一下的話,應該能搜到五十年代NBA的部分比賽錄像片段,從錄像片段里可以看出來,五十年代的籃球,身體接觸很少,以現代的眼光看,那個時候的籃球真的是太紳士了,防守球員像是在躲著進攻球員繞圈圈,同樣的進攻球員也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