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本體與現象的對立

所謂物自體就是本體,是指獨立存在於我們知覺之外的東西,是指真實存在的東西。古希臘哲學家德謨克里特創立原子論,認為物自體是物質,這也是後來洛克所說的東西,康德認為它是不可知的超越的存在物,我認為它是意志。

正如我們只認識地球表面而不認識地球內部的大量固體物質一樣,我們在經驗上對宇宙萬物的認識,除了它們的現象、表面以外,就再沒有別的了。對這種有關表面現象的正確知識,構成了物理學即廣義物理學。但是,這個表面卻要先假設一種既構成外觀還有具體內容的內部,這個假設以及關於內部性質的許多推論則構成形而上學的主要課題。

要想根據表面法則來解釋物自體的本性就等於要透過外觀與適用於外觀的法則來解釋實體一樣。所有獨斷的超越論哲學都想根據現象法則來解釋物自體,這好像是想使兩個極端不同的物體彼此涵蓋一樣,這種想法常常失敗,不管你怎樣轉變它們,最終都不會圓滿。

由於自然中的一切東西都既是現象又是物自體,或創造的自然和被創造的自然,因此都可以從兩方面加以解釋,一方面可以做物理學的解釋,另一方面也可以做形而上的解釋。物理學的解釋往往運用「原因」,形而上的解釋則往往運用「意志」;因為出現於無知覺自然中的自然力量以及更高一層的生命力,在動物和人類身上都表現為意志。

所以,嚴格地說,人類所具有的智慧的多少和傾向以及道德性格的構成都可以歸結為純粹的物理原因,前者基於大腦和神經系統的構造以及影響他們的血液循環,後者基於心臟、淋巴系統、血液、肺臟、肝臟、脾臟、腎臟、腸子、生殖器官等的構造和綜合效果。

我承認這需要一種甚至比畢查德 和卡班尼斯 在支配物質與道德間關係的法則方面所認識的更為正確的知識。因此兩者可以追溯到更遠的物理原因,即父母親的身體結構,因為這些只能給同類提供種子,不能對更高一層或更優秀者提供種子。

另一方面,從形而上學的立場上說,同一個人應該解釋為他自身的虛靈存在方式,即完全自由的和最初的意志,這個意志為自身創造了最合身的智慧;因此他的一切行動,雖然必定是他性格的結果,而他的性格在任何時間又與作用於他的刺激相衝突,雖然是他的本性導致的實質的結果,然而卻要完全歸因於他的本性。

當我們認識和思考任何動物的生命活動時,儘管動物學和動物解剖學告訴我們許多東西,卻仍然覺得這是一種深不可測的奧秘。

大自然就因為絕對無情而永遠對我們人類的詢問沒有任何反應嗎?難道大自然不像一切偉大事物一樣是開放的,傳達消息的甚至純真的嗎?大自然未能回答我們的詢問,除了我們問錯了問題以外,是否還有其他原因呢?除了我們的問題是基於錯誤的假設以外,是否還有其他原因呢?除了我們的問題中隱藏著矛盾以外,是否還有其他原因呢?

我們能不能認為原因和結果之間的關係可以存在於本質上永遠無法發現的自然中呢?不,當然不能。大自然是深不可測的,因為我們是在一個沒有包含這種形式的領域內尋求原因和結果。

我們試圖根據充足理由原則來了解表現在我們面前的種種自然現象的內在本質。可這只是我們的智慧藉以了解現象即事物表面的方式,而我們卻希望把它用在現象領域之外,因為在這個範圍之內,它是有用而充分的。

例如,我們以動物的生殖來解釋特定動物的存在方式。從根本上看,這並不比從原因產生結果更神秘,即使最簡單的結果也是如此,即使在最簡單的情形下,這種解釋最後也會發現不可理解的東西。在生殖的情形下,我們缺少因果關係中另外兩個階段,這種情形並沒有產生根本差別,因為即使我們擁有它們,最後也會不了解,因為現象仍然是現象,不會變為物自體。

我們埋怨自己生活在黑暗之中,我們根本不了解存在的一般性質;尤其不了解我們的自我與其他存在的關係。不但我們的生命短促,而且我們的知識也完全限於這短暫的生命,我們既不能知道自己來到這個世界之前的情形,也無法知道自己離開這個世界之後的情形,所以我們的意識好像是那道照亮黑夜的閃光,可短暫的生命卻像魔鬼一樣惡毒地不讓我們獲得進一步的知識,我們只能陷於困苦失望之中而無法獲得快樂。

可是,這種埋怨並不合理,因為它產生於由錯誤前提所帶來的錯覺,即認為所有事物都來自一種思維能力,因而在它成為現實的東西以前都以觀念方式存在。根據這個前提,我們認為一切事物既然都是來自於知識領域,一定都可以受到知識的影響,都可以加以解釋,都可以藉助知識而完全了解。但是,事實的真相恐怕是:所有我們埋怨自己不知道的東西是任何人都不知道的,這確實無法想像。

因為,一切知識所在、一切知識所屬的觀念只是存在的外在一面,是次要的東西,就是說,它們並非為保全事物本身所必需的東西,也不是為了保全宇宙整體所必需的,只是為保全個別重物所必需的。因此,整個事物的存在只是進入了知識領域的表面,因而只達到有限的程度,只形成動物意識中描述的背景。

意志的目標是主要因素,所佔據的地位也最重要。因此,透過這個表面就產生了整個時空世界、觀念世界,這個時空世界、觀念世界在知識領域之外,它根本不具有這種存在。既然知識的存在只是為了保全每一種個別的動物,那麼它的整個結構,它的一切形式如時間、空間等都只能用來滿足這種個體的目的。而這些只需要關於個別現象之間關係的基本了解,根本不需要關於事物基本性質和整個宇宙基本性質的知識。

康德曾經表示過,多少困擾著每個人的形而上學問題不可能有任何直接的解決方法,也根本不可能有任何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法。造成這種情形的緣由是這樣的:它們的根源在我們理智的形式中,在時間、空間和因果關係中,而這個理智只用來把種種刺激指示給個人意志,將慾望的目標指示給個人意志,也是將掌握這些目標的方法指示給個人意志。

但是,如果濫用理智來認識事物的本體及其整體和內在結構,一切可能事物的鄰接、連續和相互依賴形式就會產生形而上學的問題,諸如起源和目的問題,世界的開始和終結問題,個人的起始和終結問題,由死亡帶來的個人自我的消逝問題,或儘管死亡而個人自我仍舊存在的問題,意志自由問題等。

如果我們以為這些形式有過變動,對事物的意識卻仍然存在,這些問題就是不存在的虛假問題,談不上解不解決。如果它們完全消失,表達它們的語言就不再有任何意義。因為它們完全來自於這些形式,其目的不是了解世界和存在,只是為了了解我們自己。

整個這種看問題的方式給我們帶來對康德理論的一種解釋和客觀證明,證明理性的各種形式只能加以內在的運用,不能超越地運用,即只能用在經驗範圍以內,不能用在經驗範圍之外,康德本人只是從主觀的觀點證明這個看法。

因為我們可以不用這種方式表示,我們可以說:理智是形而下的,不是形而上的,也就是說,由於它與意志的客觀化有關,因而始於意志,所以它的存在只受意志支配。不過,這種支配只涉及自然中的事物,不涉及自然以外和超自然的事物。

顯然,動物只具有發現和覓取食物的智慧;動物的智力高低取決於這個目標。在人類身上,也沒有不同;只是人類自保的更大困難以及需求的無限增大使人類必須具備更多的智慧。只有當這種智慧由於反常情形而過量時,才出現一種不被役使的豐富智慧,這種智慧變得相當多時,便稱為天才。這種智慧首先成為客觀的,甚至在某種程度以內還可以繼續變為形而上的,或至少力求變為形而上的。

因為其客觀結果是:自然這個一切事物的總體現在都變成了智慧的題材、問題的發源地。依這種智慧看來,自然開始自覺為一種既存在而又不能存在或可能為另一種存在的東西。可是,在普通人看來,在只具有一般智慧的人看來,自然沒有明顯的自覺,就像磨坊主聽不見磨坊的聲音或製造香料者聞不到香味一樣。對具有一般智慧的人來說,自然只是一種理所當然的東西。

人只有在比較明晰的某些時刻才會知覺到自然,因而幾乎一見就怕,可是這種感覺很快就消失。即使這種平常人成千上萬地聯合在一起,然而他們在哲學方面所能成就的也很容易想像。可是,如果理智是形而上的,如果理智的淵源和能力是形而上的,就可以促進哲學發展,尤其是它的力量組合在一起時,還可以促進所有其他學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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